倆發現,要想站起來,最好的辦法是拉住南努克。
走在平坦的地方,地面還是這麼燙,燙得幾乎燒穿他們的馴鹿皮靴底。
他們隨身帶了一罐吃的,已經涼了。他們往罐子上繫了根繩子,把罐吊到一個噴氣孔上。幾分鐘後拉上來,罐裡的食物已經滾燙。不管你走到哪兒,都有一個爐子等著你,這是多麼方便啊!
想喝冷飲也不難。只要把被太陽曬暖的瓶子放到由山上流下來的冰河裡,幾分鐘後,飲料就涼得像加了冰塊兒。
然而,這種有趣迷人的經歷並不能幫他們捕到麋鹿。第二天早上,他們出發步行經過拉哥斯山到達哈洛灣。在那兒,他們登上一艘渡輪,穿過謝利科夫海峽,到達艾弗格納克島。
霧很濃。羅傑說:“這島的名字起得好——一團霧。這兒總是這麼霧濛濛的嗎?”
“這一帶海岸經常下霧。”
他們看不見麋鹿,但突然聽到麋鹿的叫聲。這是麋鹿管絃樂隊的合奏——軍號、小號、長號、薩克斯管一起奏響,還有大號深沉的轟鳴。
哈爾想起西奧多·羅斯福說過的:“稍許離遠一點兒聽,這是大自然最莊嚴美麗的聲音。”
他說的對。麋鹿的歌聲令人終生難忘。哈爾說:“單是為了它的歌聲,任何動物園得到一隻麋鹿都會高興得要命。”
“我們幹嘛非要大老遠來到這兒找麋鹿呢?”羅傑問。
“阿拉斯加以前曾經有過很多麋鹿,但為了得到它們的兩隻上牙齒,印第安人捕殺了它們。”
“老天,他們到底要那些牙齒幹什麼?”
“用來做裝飾品裝飾他們的衣裳。他們認為麋鹿的牙齒是驅邪的護身符。一個印第安酋長在他的長袍上縫50只麋鹿牙,他認為這樣自己就受到了很好的保護。為了這些牙齒,成千上萬只麋鹿遭到屠殺,它們的屍體則被丟棄在荒野慢慢腐爛。艾弗格納克島與陸地隔絕,人們很難到達,這兒的麋鹿才得以生息繁衍。”
羅傑說:“既然只有這麼少的麋鹿存活下來,我真不忍心從它們中間再抓走一隻。”
“但把它們抓走實際上正是為了讓它們能活下去。”哈爾說,“在動物園裡,遠離那些為了得到護身符而捕殺它們的人,麋鹿可以安安靜靜地生養它們的小寶寶,它們將不再屬於瀕臨滅絕的物種。我是說,它們的命運不會同許多別的已經從地球上消失的寶貴動物一樣。”
羅傑說:“我聽那駕駛員說,這些是羅斯福麋鹿。它們為什麼叫這名字?”
“因為西奧多·羅斯福對它們和它們演奏的美妙音樂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它們同時又是全世界麋鹿中最巨大的。為了紀念一位偉大的總統,它們被命名為羅斯福麋鹿。”
霧散開了一點點,哈爾他們看得見那管絃樂隊了。那場面壯觀極了。100餘隻那種巨大的動物向後仰著頭,朝天空奏出它們的音樂。它們那美妙絕倫的角幾乎碰到自己的脊背。
來了一個男人。他大步走上前,質問兄弟倆:“你們想幹什麼?”
“這跟你有關係嗎?”
“當然有。我在這兒是保護這些動物的。這兒不需要獵取護符的人。”
“你搞錯了,”哈爾說,“我們不是獵取護符的人。我們根本就不相信護符能避開魔鬼的目光。”
“嘴上說的好聽,”麋鹿守護人說,“我見過很多像你們這樣的人。你們的目的就是要殺害一隻麋鹿,然後一片片地割下它的皮毛,取下它的牙齒賣給印第安人。你們這種人我見多了。走開,離開這個島,這兒不準捕殺動物。”
“我們能用什麼去捕殺麋鹿呢?你看得到的,我們沒帶步槍。我有一把摺疊小刀——就這麼多。我弟弟甚至連這樣的小刀也沒有。我想起來了,他有一把削筆刀。你認為我們能用一把削筆刀殺死一隻麋鹿嗎?”
“那,你們到這兒來幹什麼?”
“來聽音樂呀。同時,我們想活捉一隻麋鹿給動物園。我們姓亨特。你讀報紙嗎?”
“我當然讀報紙。你以為我是文盲嗎?看來我得向你們道歉。”他第一次露出了笑容。“這麼說你們就是我們在報上讀到的那兩個小夥子嘍?我還是不明白,你們打算怎麼樣用一把削筆刀去逮住麋鹿。”
“你們這島上有多少麋鹿?”
“只有300只左右。而且每天都損失幾隻。”
“你這是什麼意思?怎麼會損失的?”
“有的落到偷獵者的手中,還有的在那些該詛咒的狼呀、狼獾呀還有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