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十萬雪花銀。現在沒有知府了、但可以初步算一算某些縣市首長一年的紅包禮金收入、公式如下:一年紅白喜事的次數乘以科局級幹部人數乘以每人打紅包的平均數。不用三年、小半年十萬雪花銀就有了、哪裡還用得著貪贓枉法地斂財?你不信?把每年公務員考試其所以成為“國考”的原因好好琢磨一下就信了。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官商之間的紅包往來、那其實更多的是一種權錢交易。不過、這已經超出了本題的討論範圍、我們還是隻關注披上溫情人情的紅包。
據說在中國做老闆容易很多、微稍誇張點說、很多情況下並不需要多少專業知識與技能、特別是一些跟政府部門打交道的老闆、做人比做事更重要。你要是隻會做事不會做人、你可能很難獲得商業機會、更不要奢望做大做強。相反、你要是善於溝通、會討某些領導的喜歡、得到了他的賞識、你就不要擔心沒有生意做、沒有財發。
明白了跟領導搞好關係的道理、等於事業成功了一半、起碼不會犯方向性的錯誤。但當大家都明白這個道理的時候、老闆之間的競爭便難免激烈起來。老闆要爭領導的寵、領導的胃口就會大起來、刁起來、就會變得不那麼好伺候。反過頭來、老闆們就會很忙、忙什麼?忙著圍著領導轉、請客送禮維護關係、加深領導對自己的好印象。最常規的方式就是請人吃飯和送紅包。
請人吃飯不算犯法、連違紀都很難被認定。但請客吃飯越來越成為人們的負擔、要辦成一件大事、光吃飯是不行的、不如紅包來得乾脆。
紅包是否合法、算不算正常饋贈或賀禮、有一個很簡單的檢驗方式、就是看是否會有基本等價的回禮。不過、在我看來、現在語意上的紅包絕大多數已經演變成小額現金之賄賂。它唯一的難題在哪裡呢?就是給雙方找一個授受的理由。很多人的實踐證明、這是個偽難題、很容易被雙方解決。
所有的賄賂在經濟上都相當於權力租賃交易、通俗的說就是用金錢購買權力的使用權。在西方、這叫“權力尋租”。中國人認為老外的搞法太冷漠了、太直接了、太不會做人了、他們更習慣借用人情往來的傳統方式、把權力做人情、透過人情交換完成資源配置。
但這改變不了送紅包其實就是賄賂的本質特徵、因為做生意的給做官的送紅包、雖然可能沒有具體的訴求(大事相求價碼另計)、沒有明確的契約回報、但也決不是不圖回報、它雖然不像一手錢一手貨的買賣關係那麼難堪、那麼赤裸裸、但紅包的大小、一定依物件官職、權力的大小以及與送紅包者的交情深淺而定、而且、幾乎沒有“倒送”的慣例。聽說過紅包送到家裡、女主人打發一包香菸一包檳榔的事、聽說過打三千五千的紅包、倒找回五千六千的紅包或等價禮品的嗎?
送紅包還有一個便利就是可以在辦公室進行、辦公抽屜拉開一條縫、紅包很容易塞進去。放心吧、不會有人拒絕。與其拉拉扯扯讓人看見、不如嘻嘻哈哈、大家心知肚明、你好我也好。
最後我要告訴大家一個公開的、小小的秘密、誰要是運氣不好落在了檢察院手裡、紅包禮金是要加到行賄受賄金額裡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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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怎樣送禮(1)
我泱泱中華、自古就是所謂的禮儀之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最注重禮尚往來。這裡的禮、原先更多地指禮節、現在更多地指禮品、禮物。什麼意思呢?就是做人要在禮節上注重有來有往、別人用什麼態度對待你、你也要以同樣的態度或做法回應對方。孔子就是一個最“講禮”的人、有個小故事、說春秋戰國時期、孔子在家收弟子開壇講學、論影響力現在的“百家講壇”望塵莫及、引起了魯定公的重視、延請他到宮中講學。季府的總管陽虎特地去看望孔子、孔子藉故不見他。於是陽虎特地給孔子留下一隻烤乳豬、孔子沒辦法、只得回訪、因為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由此可以斷定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幸福指數是蠻高的、因為大家不僅彬彬有禮、而且彼此有很好的互動禮數。
社會發展到現在、我們國家沒有成為禮儀之邦反而成了禮品之國。禮品已經成為人際交往的通行證、且越來越具有商品的屬性與功能、送禮不僅是一種人情投資、更異化為一種人情投機。辦事送禮、過節送禮、見面送禮、喜事送禮、喪事也送禮、現在送禮不僅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而且是一件令人苦惱的事、裡面有很深的處世為人的學問。
先講講一般的情況。據專家學者研究、送禮必須講究“5W” 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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