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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家屬與家奴,駕扁舟,泛東海,來到齊國。范蠡一身跳出了是非之地,又想到風雨同舟的同僚文種曾有知遇之恩,遂投書一封,勸說道:“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享樂,先生何不速速出走?”?

文種見書,如夢方醒,便假託有病,不復上朝理政。不料,樊籠業已備下,再不容他展翅起飛。不久,有人乘機誣告文種圖謀作亂。勾踐不問青紅皂白,賜予文種一劍,說道:“先生教我伐吳七術,我僅用其三就已滅吳,其四深藏先生胸中。先生請去追隨先王,試行餘法吧!”要他去向埋入荒家的先王試法,分明就是賜死。再看越王所賜之劍,就是當年吳王命伍子胥自殺的“屬鏤”劍。文種至此,一腔孤憤難以言表,無可奈何,只得引劍自剄。?

《越絕書》卷六評曰:“(文)種善圖始,(範)蠡能慮終”;又云:“始有災變,蠡專其明,可謂賢焉,能屈能伸。”觀文種、范蠡二人不同結局,可知此言不誣。?

范蠡的智慧不僅在從政方面,也表現在對時局大勢的判斷方面,在他看來,從政和務農、經商,事雖殊途,其理卻有相通之處。范蠡的聰明才智在於他把握其中的奧秘,使其同歸於一,從而能左右逢源,立於經久不敗之地。?

齊人見范蠡賢明,欲委以大任。范蠡卻喟然長嘆說:“居官至於卿相,治家能致千金,久受尊名,終為不樣。”於是,他散其家財,分予親友鄉鄰,然後懷帶重寶,悄然出走。范蠡輾轉來到陶(今山東定陶西北),再次變易姓名,自稱為朱公。他認為陶居天下中心,四通八達,便於交易,遂以經商為業,每日買賤賣貴,與時逐利,十九年間,三致千金。時人凡論天下豪富,無不首推陶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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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節:施威不忘施恩(1)

第十章 中庸:施威不忘施恩

要人信服,必須遵循恩威並濟的用權規則。中國古代歷代帝王對人治之術最有心計的,莫過於思威並施、剛柔相加的政策,也就是所謂的“胡蘿蔔加大棒”的政策,而許多帝王都懂恩威並舉的道理,也多次運用於自己的統治之中。做皇帝是這樣,做一般人也應該是這樣。因為皇帝也是人。?

施威不忘善後?

領導在工作中,不免有生氣發怒的時候。發怒,足以顯示領導的威嚴和權勢,對下屬構成一種令人敬畏的風度和形象。應該說,對那種“吃硬不吃軟”的下屬,適時發火施威,常常勝於苦口婆心。?

上下級之間的感情交流,不怕波浪起伏,最忌平淡無味。有經驗的領導在這個問題上,既敢於發火震怒,又有善後的本領;既能狂風暴雨,又能和風細雨。?

在平時工作中,適度適時的發火是必要的,特別是原則問題或在公開場合碰了釘子時,或對有過錯的人幫助教育無效時,必須以發火壓住對方。當領導人確實是為下屬著想,而下屬又固執不從時,領導發多大火,下屬也會理解的。?

但是,發火不宜把話說過頭,不能把事做絕,那樣的話就起不到說服的目的了,而應注意留下感情補償的餘地。領導人話一出口,一言九鼎,在大庭廣眾之下,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而一旦把話說過頭則事後騎虎難下,難以收場。所以,發火不應當當眾揭短,傷人之心,導致事後費許多力也難挽回。?

發火應當虛實相間。對當眾說服不了或不便當眾勸導的人,不妨對他大動肝火,這既能防止和制止其錯誤行為,又能顯示出領導人具有威懾性的力量。但對有些人則不宜真動肝火,而應以半開玩笑、半訓斥的方式去進行,使對方不能翻臉又不敢輕視,內心有所顧慮——假如上司認真起來怎麼辦??

另外,發火時要注意樹立一種被人理解的“熱心”形象,要大事認真,小事隨和,輕易不發火,發火就叫人服氣,長此以往,領導者才能在下屬中樹立起令人敬畏的形象。日常觀察可見,令人服氣的發火總是和熱誠的關心幫助聯絡在一起的,領導應在下屬中形成“自己雖然脾氣不好但心腸熱”的形象。?

日常發火,不論多麼高明總是要傷人的,只是傷人有輕有重而已,因此,發火傷人後,需要做及時的善後處理,即進行感情補償,因為人與人之間,不論地位尊卑,人格都是平等的。妥當地善後要選時機,看火候,過早了對方火氣正旺,效果不佳;過晚則對方積憤已久不好解決。因此,以選擇對方略為消氣,情緒開始恢復的時候為佳。?

正確的善後,要視不同的物件採用不同的方法,有的人性格大大咧咧,是個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