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學校也是要進人的,如果條件合適又不違背原則,就算是公事公辦了吧。我便接下了那份簡歷。之後,他還來過幾次電話,似有催辦的意思;我也向有關的部門和學院介紹過這份簡歷,但人家都不接受,自然不可強求。事情很自然地拖過了學生就業的時間,小任也再沒有來電話了,想必他女朋友已經找到了單位,來電話當然是多餘的。
欠賬不還的冒牌黨員
可是,此時我卻非常希望他能來一次電話,因為我有事情急著要找到他。事情的起因還是那件涉及“選擇性失憶”的擔保事件。
原來,大約兩年半以前由我擔保的那筆學費欠款他根本就沒有還,他打工賺來的錢只是應繳了後面一年的學費。從財務處轉給我的有關材料看,他在畢業時曾向學校簽了一份還款保證書,言明半年內還清;學校鑑於他已經在本市政府部門找到了工作,在他仍然欠款的情況下,也就同意讓他領走了畢業證,讓他按新的計劃還款。
如今半年過去了,財務處沒有收到他還來的欠款,便找到了我。我擔心地問:我是不是要負擔保責任?財務處的同志特地向我解釋:這筆錢雖說當初我擔保過,但我擔保的只是允許他辦理休學;如果他休學一年後沒有回到學校,可能這筆錢與我有擔保關係。如今這筆錢經他畢業時以還款保證書確認過了,也就不會與我有任何關係了。他們之所以來找我,是想請我和他聯絡一下,希望他按約回來結清這筆陳年老賬。
我想,既然人在政府機關工作就好辦,俗話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打個電話召他回來就是了。於是打了手機,聽到“您所撥打的電話已停機”。
好不容易查到他單位的電話,撥通了;對方說:是曾經有這麼個人,但現在已經離開單位了。問去了哪裡,對方說不知道。問為什麼好好的機關工作不做,跳槽了;對方說:準確地說,是被他們辭退了。他們機關在進人時就明確講了要求是中###員,小任的所有應聘材料也都反映他是一名黨員。等人進來之後,問他為什麼沒轉組織關係;他說學校剛好放假,等開學後就可以轉了。後來應該到了開學時間了,提醒他該去辦理遷轉證了;不知道為什麼,他總有些理由,一直拖著沒有辦。最後,被逼得沒有辦法,他終於承認自己並非黨員,是自己欺騙了組織。這是一起性質非常嚴重的錯誤事件,政府機關當然是絕不能留他了。
既然不是黨員,他為什麼要謊稱自己是黨員呢?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不難:是他太想實現自己要進機關工作這麼個願望了。但我實在弄不懂的是,他將以什麼方式來圓這個彌天大謊?他必須要在短時間內給自己弄一個“黨員”身份,然而,這可不是透過滿街的“辦證”廣告,辦來一個“黨員證”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必須到學校相關部門辦組織關係遷轉手續,而如果你本來不是共產黨員,那是任誰都是無法辦到的。最終露餡便是必然的了。他怎麼這麼糊塗,還去耍這種小聰明!這不由得令我想起小任那一次在我家裡的那種“欲言又止”的表情。
這位在我面前玩過“選擇性失憶”的小任,他又玩了一次“誠信”方面的問題。畢業生們像這樣的“誠信”問題,已不僅僅是一種個別現象,應該說是帶有一定的普遍性。
這兩年,在我們大學對畢業生進行畢業教育時,都不約而同地增加了一項新的內容:誠信教育。前些年,為了幫助家庭貧困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國家推出了助學貸款工程;學生在學期間貸款上學,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國家補貼給銀行,學生畢業後按貸款協議按時逐步還清本金以及畢業後所生出的利息。現在經統計發現,貸款學生畢業之後拖欠貸款的現象越來越普遍。現在由於有超過20%的學生在畢業後不能按計劃償還貸款,以至於一些銀行已經在很多高校終止了向貧困生提供助學貸款。有少數畢業生是因為沒有及時找到工作,本來就沒有收入,不得不拖欠貸款;而有相當一部分畢業生,並不是沒錢還貸,而是缺乏建立個人信用的意識,還貸積極性不高。說白了,他們以為反正是國家的錢,把銀行貸款和政府資助混淆了,抱著一種“能拖則拖,能欠則欠”的態度。
欠債還錢,這是誰都懂得的做人基本道理,本不應該要人教的。你想想看,現在每年臨畢業的時候學校還要召開聲勢浩大的大會,要那些領導面對自己培養出來的大學生,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苦口婆心動員大家到時可要“記得還錢啦”,想來的確叫人涼透了心。我不敢說這是教育的失誤,但我能深切地感覺到社會信用的普遍缺乏。那些不願按期償還貸款的畢業生,不光是欠下了銀行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