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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引翼以入,即東階下。公使僕前曰:“郭秀才見。”遂行揖。將軍曰:“秀才安得到此?”

曰“聞將軍今夕嘉禮,願為小相耳。”將軍者喜而延坐,與對食,言笑極歡。公囊中有利刃,思欲刺之。乃問曰:“將軍曾食鹿脯乎?”曰:“此地難遇。”公曰:“某有少許珍者,得自御廚,願削以獻。”將軍者大悅。公乃起取鹿脯,並小刃,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之。將軍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

公伺其機,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斷之。將軍失聲而走。導從之吏,一時驚散。公執其手,脫衣纏之。令僕伕出望之,寂無所見。乃啟門謂泣者曰:“將軍之腕,已在此矣。尋其血蹤。

死亦不久。汝既獲免,可出就食。“泣者乃出,年可十七八,而甚佳麗,拜於公前曰:”誓為僕妾。“公勉諭焉。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相與舁櫬而來,將收屍以備殯殮。見公及女,乃生人也,鹹驚以問之。公具以告焉。鄉老共怒公殘其神,曰:”烏將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歲配以女,才無他虞。

此禮不設,即風雨雷暴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傷我神明?致暴於人,此鄉何負!當殺公以祭烏將軍,不爾,亦縛送本縣。“

揮少年將令執公。公諭之曰:“爾徒老於年,而未老於事。我天下之達理者,爾眾其聽我言。夫神,承天而為鎮也,不若諸侯受命於天子,而強理天下乎?”曰:“然。”公曰:“使諸侯漁色於國中,天子不怒乎?殘虐於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將軍者,其神明也,神固有豬蹄乎?且淫妖之獸,天地之罪畜也!我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使爾少年之女,年年橫死於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下不使我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禮之患,如何?”鄉人悟而喜之曰:“願從命。”公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之屬,相隨尋血而行。才行二十里,血入大墳穴中,因圍而屬斤之,應手漸大如甕口。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大室。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臥其地,突煙走出,斃於圍中。鄉人翻共相慶,會錢以酬公。公不受,曰:“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得救之女,辭其父母親族曰:“多幸為人,託質血肉,閨闈未出,固無可殺之罪。今日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寧有今日?是妾死於父母,而生於郭公也!請從郭公,不復以舊鄉為念矣。”泣拜而從公。公多歧慰喻,止之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事已前定,雖主遠地而鰃於鬼神,終不能害,明矣。

薛靈芸魏文帝所愛美人,姓薛名靈芸,常山人也。父名鄴,為酇鄉亭長,母陳氏,隨鄴舍於亭傍。居生窮賤,至夜,每聚鄰婦夜績,以麻蒿自照。靈芸年至十五,容貌絕世,鄰中少年夜來竊窺,終不得見。鹹熙元年,谷習出守常山郡,聞亭長有美女而家甚貧。時文帝選良家子女,以入六宮。習以千餘寶賂聘之,既得,乃以獻文帝。靈芸聞別父母,欷累日,淚下沾衣。至升車就路之時,以玉唾壺承淚,壺則紅色。既發常山,及至京師,壺中淚凝如血。帝以文車十乘迎之,車皆鏤金為輪輞,丹畫其轂,軛前有雜寶為龍鳳,銜百子鈴,鏘鏘和鳴,響於林野。

駕青色駢蹄之牛,日行三百晨。此牛,屍屠國所獻,足如馬蹄也。道側燒石葉之香,此石重疊,狀如雲母,其光氣辟惡厲之疾。此香腹題國所進也。

靈芸未至京師數十里,膏燭之光,相續不滅,車徒咽路,塵起蔽於星月,時人謂為“塵宵”。又築土為臺,基高三十丈,列燭於臺下,名曰“燭臺”,遠望如列星之墜地。又於大道之傍,一里一銅表,高五尺,以志裡數。故行者歌曰:“青槐夾道多塵埃,龍樓鳳闕望崔嵬。清風細雨雜香來,土上出金火照臺。”此七字是妖辭也。為銅表志裡數於道側,是土上出金之義。以燭置臺下,則火在土下之義。漢火德王,魏土德王,火伏而土興,土上出金,是魏滅而晉興也。靈芸未至京師十里,帝乘雕玉之輦,以望車徒之盛,嗟曰:“昔者言‘朝為行雲,幕為行雨’,今非雲非雨,非朝非幕。”改靈芸之名曰夜來,入宮後承寵愛。外國獻火珠龍鸞之釵。

帝曰:“明珠翡翠尚不能勝,況乎龍鸞之重!”乃止不進。

夜來妙於針工,雖處於深帷之內,不用燈燭之光,裁製立成。非夜來縫製,帝則不服,宮中號為“針神”也。

謝小娥小娥,姓謝氏,豫章人,估客女也。生八歲,喪母,嫁歷陽俠士段居貞。居貞負氣重義,交遊豪浚小娥父蓄巨產,隱名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