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詩一出,滿座皆驚,先前那些“夏月揚明輝”“泰嶽山峰盛澤長”之輩不免落花流水,便是範希誠剛剛的“卑枝拂羽蓋,修條摩蒼天,丹霞夾明月,華星出雲間”也差了好大一籌。太子連聲讚道:“言壯而情駭,當真將軍霸氣!彥升文武雙全,當真不愧才子之名!朝廷有此良臣,是我大應的福氣啊。”有人領頭,眾人自是讚歎不迭,廖謹修雖小聲批了句“不避危仄,有傷清雅之調”,諸人卻都佯作未聞。瑞寧世子則是微笑頷首,頗為打趣地看著任暉,心道這明顯是你行伍中作,你要幫沈約找場子,卻搬出自己詩作,未免太假。
任暉鼻子哼哼,淡淡道:“此乃彥升初赴邊關之時,安仁送別之詩,雖是幼年舊作,但彥升一時記不起其他,廖公子先前品評沈叔驚採絕豔,安仁家學淵源必有大才,此詩應該也當得起。”
此言一出,眾皆譁然,投向沈約的不再是等著看笑話的眼神,而是充滿不解和震驚的目光。今次大考雖消解了部分沈約的惡名,然而眾人成見已久,總以為沈家父子聯手科場舞弊,加之沈約高中後一直無甚亮眼表現,更是加深了這一印象。再看這詩,當真當得起陛下“鋒發而韻流”的點評,何止鋒發而韻流,其雄壯豪邁之處又豈是一般文人比得?較之今日諸詩,譬猶青松之拔灌木,白玉之映塵沙,未足言其高潔也。
而更有好事之人掐指一算,發現果如任暉之言,此詩便是沈約十二歲上所作。十二歲能寫出這等詩來,這沈約莫不是個天才?
幸好老沈家已經有一位天才,所以眾位公子的心理防線比較高。幾位性情較直接的,更是搖頭晃腦、擊掌而歌。沈約一聲乾笑,心中大窘,這明明是任暉出征後他寫著玩的,哪裡是什麼勞什子的送別之作?任暉從他書房裡偷詩不算,居然還當著眾人面拋了出去,這讓他日後如何還有機會韜光養晦?
他一面欠扁地扼腕嘆息,一面故作靦腆狀,向太子那桌拱手致意。
反正這名嘛,總是要出的,早死早超生,前次科舉沒出夠,那就繼續出吧。
這麼想著,任暉得意的笑容也就不那麼可憎了。
但沈約雖然皮厚胃大,卻也架不住眾人酒杯和溢美之詞的輪番轟炸,當敬完又回過兩桌人時,他的腦子還撐得住,肚皮卻快爆了,連道酒力不支,在美人兒的帶領下上後艙找茅廁去也。
本章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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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預告:第九章、一鉤新月試劍影,越蓮湖暖意難平
第九章(1…3)
他第一個動手的物件是林士明。那位情報網遍及天下的中丞大人。林府他再熟不過,不到一炷香時分便已制住所有侍衛,摸到了林士明床頭。他沒有殺林士明,因為他很有用。但他必須證實自己的疑惑,所以他拿下了蒙面的黑布。
面對著黑幽幽的匕首和沈約的胖臉,林士明沒有拿他的身世之秘要挾他,而是甘願歸為臣屬,懇求這位同僚之子放過自己。沈約覺得很有趣,而且很開心,如果林士明都不知道的話,那天下知曉他真實身份的人實在不多。
於是他很開心地收下了這筆大禮,包括那位葡萄還是桃子姑娘。
令他驚訝的是,在合作擬定今晚計劃之時,林士明表現出了傑出的智慧和很彪悍的勇氣。
他根本不在乎會讓太子陷入危機。
也對,沈約想想,通敵賣國、暗養私兵、偷盜國帑、販賣軍火、威脅朝臣、林士明犯下的罪名足以滅他奶奶的十八族,蝨子多了不怕咬,哪還差這麼一樁?
而他上有雙親下有部屬,可沒林士明那麼大的膽子,於是客是鍾聿寧請的,地點是林蓬定的,建議是晴弓說給林蓬的,既然不容易把自己摘出去,乾脆把所有人都拉下這趟渾水。
何況還有睿王世子,沈約得意地想,同時不免也感到一絲自慚,當初擬計劃時,最關鍵的兩點他都忽略了。
一者,掉到水裡的話,他的臉怎麼辦?
老爹喝著梨湯,淡淡地點了他一句,林士明手上,肯定有這種人的。
二者,萬一某個環節疏漏了,他要抱著哪根大腿?
任暉是居中人,自然不行。太子遭刺,分屬任何派系的朝臣只怕都洗脫不開。於是自家老孃打扮地雍容華貴走了一趟睿王府,順利把皇家自個兒也拉下水。
果然,老一輩的智慧,非我等所能及。
說來繁瑣,這些念頭在沈約腦子不過一閃即逝,當感到自己的肌肉和神經都足夠放鬆,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