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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們馬上發出抱怨和哀嘆。

“拜託你啦!BOSS!這裡還沒有結束——”新來的服務生,那個短期打工的少女跑到他身邊哀求,俏麗的短髮在她耳後揚起,她叫茉莉,是個混血,鼻尖的幾顆小雀斑讓她顯得很逗人。

演唱會還沒結束,無法親眼觀看,只能在附近酒吧一邊等候一邊觀賞的歌迷們紛紛叫嚷,吧檯後的男人不為所動,抱起雙臂,對茉莉抬了抬下巴,“開始清場打掃。”

就在這時,電視裡突然響起一聲尖叫,螢幕那一頭,演唱會的現場似乎發生了什麼意外,有歌迷不知怎麼衝上臺去,那女人握著匕首刺向臺上的男人,現場狀況霎時陷入混亂,響起一片驚叫聲,推擠、叫罵、哭喊,簡直是一場災難。

茉莉忘了放下托盤,瞪大眼看著牆上的螢幕,幾乎所有人都在做同樣的動作,捂住自己的嘴,然後不敢置信的大喊,“烈受傷了!”

“噢!我的上帝!他被那個女人刺傷了,正在流血!”

從現場直播的畫面來看,那個歌手確實受了點傷,但也只是流血的那種程度而已,巫維淺拿起遙控器,“啪”電視畫面跳動,然後暗下,被他關閉。

長長的哀嘆聲此起彼伏,哭喊聲也在酒吧裡響起,有部分人顯然是歌迷,慌亂的衝了出去,演唱會現場離這裡不遠,他們一定要親眼看到黎凱烈沒事!

走了一些人,酒吧裡漸漸恢復平靜,巫維淺開始清點賬目,準備等餘下的人離開,就在這時候,一聲類似飛機引擎的轟鳴聲停在門口,接著走進來一個人。

那是個身上帶血的男人,長袍似的上衣有點宗教意味,緊身的亞光皮褲則顯示出他整個下半身的輪廓,從胯間到臀。部,包裹在這面料裡的線條確實有自傲的本錢,他的腳下蹬著一雙復古中世紀款的半筒靴,就和他手掌上那副黑色的羊皮手套一樣,誇張的不像是應該出現在這裡的正常人。

“今晚結束營業,要喝酒去下一家。”巫維淺抬了抬眼,手指調轉指著另一頭的方向,放好賬本,然後繼續整理吧檯後面的酒瓶。

他的這句話顯然令新來的客人非常不快,他停下腳步眯著眼看他,“你不認識我?”

那身暗紅的長袍質地特殊,鮮血沒有沾上去,蜿蜒著滴在地上,巫維淺掃了一眼,鏡片後的眼神閃了閃,冷淡的語調比鏡片的閃光更無情,“不管你是誰,你弄髒了我的地板,請擦完再走。”

用了“請”這個詞,語氣卻像是在對人發號指令,一塊餐巾朝他扔過來,穿著皮衣的男人接住,直接用來捂住自己腰腹上的傷口,然後感到有趣似的勾起嘴角,“我要Vodka,整瓶。”

還沒離開的客人吸了口氣,茉莉在旁邊咬著嘴唇,儘量不讓自己昏厥過去,“天……天吶……是……”

周圍的抽氣聲響成一片,竟然沒有人敢開口,在這古怪而又充滿異樣興奮的靜默裡,巫維淺是唯一還冷靜的人,以審視的目光打量那個男人,他當然知道他是誰。

黎凱烈,風靡世界每個角落的搖滾歌手,說是巨星一點都不為過,“超級巨星”、“製造奇蹟的男人”,這才是媒體對他常用的稱呼。

第3章 致命吸引力

這個就是黎凱烈,比熒幕上看到的還要引人注目,很容易就能發現,他有一雙與眾不同的眼睛,也許是亞歐混血,他的瞳色是灰綠的。

巫維淺不期然想起一些媒體的評價,灰色通常讓人顯得冷漠,但黎凱烈的目光總是充滿火一樣的熱情,冰與火的碰撞造成了一種奇異的矛盾效果,蠱惑無數人心,在被一家雜誌戲稱為貪狼之眼後流傳開來。

貪狼是北斗第一星,象徵欲。望,這雙眼睛的主人確實如此,他的歌喉和眼神彷彿有一種魔力,他擅於挑動別人的情緒,是個能輕易煽動火焰的男人,他不用香水,但他身上總是會有各種女人香。

不過眼下,充斥在空氣裡的只有血腥味。

巫維淺從酒櫃裡取出整瓶的伏特加,與檯面的碰撞聲終於驚醒了所有人。

“是黎凱烈!真的是他!你看那身演出服……”竊竊私語開始響起。

“他好帥!上帝吶!是真人!!”無法壓抑的尖叫聲開始傳出。

“他的眼睛!你看他的眼睛!太迷人了!噢——那就是貪狼之眼……”有人陶醉的大聲叫喊。

站在酒吧裡的男人那身暗紅的外套被他撕開,皮質的紐扣掉了一地,他咬牙咒罵了幾聲,巫維淺不知自己是不是該替對方感到慶幸,在場除了他之外,應該沒有人知道被無數人仰慕崇拜的偶像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