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過天一大早,馬向芳就勁兒勁兒的出去打探情況。不多時帶回了最新訊息:“昨晚派出去的民兵一宿都沒回來。” “抓幾個偷雞賊,費不了多少功夫。估摸著是押著犯人去縣裡了。”楊宏斌沒太當回事兒。 馬向芳咂吧著嘴說:“想抓林場的人,不那麼容易。” “槽,不能打起來吧?”李愛國來精神了。 馬向芳都快煩死李愛國了,趕蒼蠅似的:“滾滾滾,哪說話都有你。” 李愛國不以為意,腦補了一番大隊民兵和林場民兵激烈交火的場面,不怕事兒大的叨咕:“林場的人可不少,咱這邊才去那麼點人,夠嗆能幹過他們。不會全軍覆沒了吧?” “少特麼鬼扯,做飯去!”楊宏斌抬腿把李愛國踹了出去…… 李愛國不情不願的生火燒水時,外面隱約響起汽車發動機的轟鳴聲。 幾個小子探頭,看到坎下來了輛老舊的吉普車。打眼一瞅就知道,肯定是縣武裝部的老嘎斯69。 “吱”的一聲,嘎斯車在路邊停下。 穿著綠軍裝但沒領章的司機下車,衝著知青點喊:“讓曲紅旗來一下,領導找他。” 楊宏斌聽到喊聲,回頭喊正洗漱的曲卓:“紅旗,趕緊的,曲部長找你有事。” 曲卓一聽爺爺找自己,猜測應該是他昨晚出的主意發揮了用處,這是來表揚自己的。 漱了漱嘴裡的牙粉沫子,才不緊不慢的出去。 破嘎斯車都小二十年的車齡了,儘管擦拭的很乾淨,但漆面麻麻賴賴的,醜到驚天地泣鬼神的前臉中網和漏出來的底盤件上還有不少鏽跡。 軟頂篷就更沒眼看了,不少地方都爛出口子了。 司機見曲卓看車的眼神裡透著明顯的嫌棄,頓時有點不高興。表情嚴肅的催促曲卓趕緊上車。 曲卓隔著玻璃看到曲振江在副駕駛,拉開駕駛位的車門上車。手握住方向盤,腦海中浮現出<GAZ-69,元。出售,收錄> 曲卓還以為這玩意就值個廢鐵價,沒想到還挺值錢。 轉念一琢磨,喜歡收藏老車的人不少,影視劇的道具也有需求。一輛能開動的60年代的老爺車,值五萬也說得過去。 悄無聲息的完成了收藏,曲卓樂呵呵的問:“人抓住了?” 曲振江沒答話,表情嚴肅的問:“那天姜文革帶人抓你的時候,你看沒看見一把手槍?” “姜文革?”曲卓錯愕。 反應了一下,意識到“姜文革”應該是林場保衛科的那位姜科長。手槍…… 曲卓心裡一緊,那天他悄沒聲的把姜文革的手槍給“賣”了。本來還有點緊張,可過了幾天發現根本就沒人查,就鬆懈了。 沒想到今天忽然被提起來。 而且,爺爺一大早的過來,張口就提槍的事兒。聯想到馬向芳說,偷雞賊裡有林場的人…… “偷雞和丟槍不會有什麼聯絡吧?” 曲卓心裡有點畫魂,不過面上絲毫沒露。 畢竟,那支手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毀屍滅跡”了,只要他不承認,別人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查不出來。 曲振江見曲卓好像不知道姜文革是誰,提醒他:“姜文革就是那天你們押著去縣裡的傢伙。” “哦~”曲卓假裝回憶了一下:“我記得…那天姓姜的用槍指著徐隊長,讓徐隊長一巴掌給打飛了。” 曲振江點點頭,眼睛看著曲卓問:“過後你見過那支槍嗎?” “沒~”曲卓搖頭,大夥把那幫人抓住後,我們就去縣裡了,再沒見到那把槍。 曲振江仔細觀察著曲卓的表情,判斷應該沒有說謊。 其實他本來就沒覺得槍是曲卓拿走的,從現在調查出的情況看,那天曲卓跟著一起去了縣裡,先找的呂慶祥,又到了街道辦。 大夏天的衣服單薄,手槍就算別褲腰上也根本藏不住。想來那把槍應該是被龍坨子的人撿去了。 “那把槍傷到人了?”曲卓貌似好奇的問。 “丟了。”曲振江一副頭疼的模樣,問曲卓:“你知道是誰偷了你們大隊的雞嗎?” “聽說是林場一個姓徐的。” “呵~”曲振江冷笑一聲,說出了一句讓曲卓非常意外的話:“領頭的是姜文革,現在正滿世界抓他呢!” 眼下這年代槍不是什麼稀罕東西,但一把登記在冊的手槍平白無故的弄丟了,也不能算小事。 那天發現槍沒了,姜文革蒙了一下立馬想起來,被龍坨子大隊的人圍住時他拿槍嚇唬人,讓姓徐的大隊長給打飛了。 所以,肯定讓龍坨子的人撿走了。 姜文革沒臉去要,只能讓喬波幫著想辦法。 喬波還是很有面子的,立馬找到龍坨子上面的公社,讓公社領導聯絡徐隊長,幫忙問問讓誰撿去了。 公社領導發話,徐隊長不敢耽擱。可問了一大圈,所有人都說沒看到。 開始時姜文革以為龍坨子的人使壞,故意不給他。 後來聽手下一個小子說,當時被打急眼了,看到槍在田壟裡想去撿。可不等過去呢,姓曲的小子摔了,正好壓在槍上面。等過後再看過去的時候,地上的槍已經沒了。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