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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然而————

“雲千昊,抱歉,我揍了,我沒有辦法接受和一個男人的天長地久,謝謝你帶給我的回憶。各自保重吧。”

瞬間,如同全身沸騰的血氣褪盡一般男人呆若木雞,卻緊緊地攥著那個手機,眼神裡散佈著比平日更可怕、更危險的氣息因為攥得太緊,手機嘎嘎作響,而男人的血,一滴一滴從指縫裡滴落,卻還渾然不覺!

小混蛋,下午還說你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人你怎麼忍心這麼殘忍的騙我?

還是你覺得,我會就這麼放過你!

第一百零二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歐陽夜歌和林子墨的家鄉在北方,要回去的話,水飛機只要幾個小時,坐火車要一天一夜但是他們卻選了另一種方式,足足奔波了好幾天——

汽車!

長途汽車站周圍,總有些長期搭車的小型子彈頭什麼的,說白了就是非法客運,一般都是省內短途可是架不住有錢能使磨推鬼,如果有人願意出幹半個月才能賺到的錢跑趟長途,也無所謂。

當然,這是林子墨的主意。

論心眼兒,這個男人的心眼兒多的跟蜂窩煤似的,長途車有長途車的好處,尤其是黑車,現在機票和火車票都是實名制,就算檢查比較松的汽運站也有不少攝像頭可大馬路上拉活兒的黑車才不檢查這個呢,給錢就行,再說就憑林子墨這副社會精英的模樣,歐陽夜歌也是一副斯文儒雅的天然溫柔,怎麼看也不像壞人,司機也敢拉他們走!

說到底,林子墨很諸楚那位雲家少爺的手段,而他所作所為的目的無非只有一個——

把小歌藏起來,讓小歌徹底從那傢伙眼皮底下消失!

如果被那傢伙找到,如果雲千昊硬搶人,自已能不能攔得住,這是一個問題;

如果兩人再次糾纏,被小歌終於察覺到自己心裡對那個男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如果小歌自已動了心要跟那傢伙走,自已該怎麼辦?這是另一個問題!

做律師的人,思路諸晰是最重要的,更何況是林子墨這種相當厲害的後起之秀了這些事兒,他早就已經理諸思路,絕不能被找到,絕不能讓這兩個問題發生!

“幸好,合同上沒寫住址,只有名字、身份證號和指紋的話,沒什麼問題!”

“恩”

一路上,一直都是林子墨在不停地找話題,想讓身邊的人打起精神來,可歐陽夜歌一直是這幅沒精打采的模樣,總覺得心裡少了什麼東西,空落落的。

關於當時籤合同的事兒,確實是甄逸寒的疏漏,一方面他沒想到有什麼美人是雲千昊這種花花公子用了這麼多天都搞不定的,所以美人的老傢俱體住什麼地方,實在是讓他覺得留下也沒什麼意義,反正人會留在那傢伙身邊的另一方面,歐陽夜歌的情況也確實特殊,林子墨比他大三歲,他準備上大學的時候,林子墨已經大四、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已經開始初露鋒芒,交際圈也非常廣了,那時候他只是單純的替自已從小就偷偷喜歡的小歌著想,不想讓他揹著一個孤兒的身份去異地上學,他自已是過來人,知道那其中的辛酸,所以託了不少層關係,給小歌重新辦了身份證,辦到一戶沒有兒女的夫婦名下,所以就算雲千昊他們順著身份證去找,也只能找到那對夫婦的住所,而當時多了很多層關係,其中還包括專門幹這個的黑中介所以就算雲千昊本是通天,也很難一層層剝開這些繭,找到小歌。至於指紋,歐陽夜歌是孤兒,從來都沒有做過指紋記錄,而且歐陽夜歌是完成了他們的合同離開的,不存在任何商業利益糾紛、他們也沒法大張旗鼓的明查

這回,雖然小歌被那個引生欺負了,他怎麼想都咽不下這口氣,可雲千昊是再也別想找到小歌了!

“小歌那個要不你再睡一會兒,等會兒到了,我叫你”

心上人沒精打采的樣子,讓人看著揪心,可是兩人之間到底是什麼時候多了一層說不諸道不明的隔膜?讓這個從小到大一直在他身邊肆無忌憚撤嬌的小傻瓜,在此時明明有了心事卻不願意跟他說、而他也問不出口了?

已經是第四天了,前三天來,他一直都小心的呵護著身邊的人,每天夜色一落就找汽車旅館,找環境好一些的地方,只要司機一個人的證件就行,而且因為都是路上比較偏的地方,所以也沒什麼攝像頭吃的用的,盡一切可能找能力範圍內最好的,生怕他有一點不適。

幸好開車的是個單位退休後出來跑私活兒的大爺,對那些娛樂八卦完全不懂,才沒認出歐陽夜歌這張在網上紅極一時的臉當然,特意挑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