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於此。
二房一直倒也並不反對過繼個兒子給張推官,不過改個稱呼,日後就能落下大房全部財產,以張興志和馬氏的貪財本性,這等好事豈有不應之理?
至今未能做成,一則是以張推官現今年歲,還並不很著急要過繼;二則是二房在過繼的人選上,有點內部分歧。
張興志傾向於過繼張良勇,他對兩個兒子其實倒是一般疼愛,沒多少偏向,不過張良翰是長子嫡出,一般人家過繼子嗣出去都沒有把嫡長子過繼出去的理,他做這個選擇很正常;馬氏則要糾結許多,她一方面既捨不得過繼張良翰出去,另一方面又不願意把這個機會給張良勇。
賤妾生的小崽子,過繼到大房去,搖身一變就成了承嗣子,小崽子本身不足慮,但以張推官的為人,他既過繼了張良勇過去,必會悉心教導,不可能再由著馬氏手伸那麼長過去拿捏他,張良勇越長大,馬氏越不能再控制他——那她把這小崽子過繼過去有什麼意義?讓他壓自己兒子一頭?
呸,休想!
馬氏都不用細想,就覺得自己不能答應。
但要過繼張良翰出去,她又實在是捨不得。
一眼不錯地看著長大的兒子,忽然就不能管自己叫“娘”了,而要去孝敬大房那個病秧子,以後兒子有了出息,能給母親掙個誥命什麼的,也是鍾氏的,和她沒什麼關係。養個孩子容易嗎?她費勁巴拉把兒子拉扯大了,成人了,輪著摘果子的時候了,她只能看著別人摘。
馬氏這麼一想,就覺得自己還是不能答應。
但要直接拒絕過繼,放棄大房家產,那——就更不能答應了!
總之,馬氏和張興志私下吵了好幾年,硬是沒決定出這個人選,過繼的事就一直拖了下來。
直到逼到張良翰的婚姻關上,馬氏不能接受有狀元潛力的兒子只娶個舉人家的閨女,受了這刺激,一咬牙,終於鬆了口。
在她心裡,張推官一定是還沒有盡心,等張良翰變成了他的兒子,就不信他還能這麼虧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