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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他說當年少爺在英國過了三年之久,期間一次都沒回過國。回來時帶了這個玩偶做為禮物,說英國士兵的熊皮帽是最有意思的。

「都一樣。」吳老先生拿著玩偶,樂不可支,「你看,帽子,衣服,姿勢,眼神都一樣。」他說當年那個紀念品,跑路時不小心弄丟了。

吳老先生對英國之行十分滿意,不光去了少爺的大學,還在那個辦公室見到了少爺的照片,學校的陳列館裡還有少爺親筆簽名的檔案──吳老先生對於少爺遠去異國求學的三年時光耿耿於懷,現在終於補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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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先生,臉上的皺紋越來越多,頭髮雖然一直在染色,但也稀疏了不少。雖然騎小電瓶解放了雙腿,但指關節腰脊椎也時不時鬧次脾氣。即便如此,吳老先生依舊風雨無阻,去給少爺上墳,再來公寓看看。他說過很多和少爺年輕時的故事,當然也僅限於年輕時。大概因為年齡越大,心越柔軟,有時他說著說著,就會紅了眼眶。他給我說這些,無非是想自己死了之後,還有人記得少爺。

他怕我記不全,竟然開始寫關於少爺的回憶錄。吳老先生很鬱卒,說自己應該早些年就開始動筆的,現在很多東西都已經模糊不清了。

他的回憶錄裡,少爺是白少爺,自己是那個小乞丐。小乞丐行事規矩悉心伺候,少爺清逸雋秀博學多識。小乞丐陪伴少爺十幾年,直到少爺死在自己面前。

直到少爺死,都不知道這個乞丐深愛自己多年。

乞丐抱著少爺的屍身,被人仍進亂葬崗。他本來是一心求死的,可被人救了。救命恩人的女兒看上了被救活的乞丐,乞丐不願意娶,想陪著少爺去死,可救命恩人說,少爺的屍身,也被他帶回來了。

你要是娶,我就幫你把人好好葬了。不娶,就把屍身丟回亂葬崗,讓野狗啃了。

乞丐想,我家少爺那麼風光體面的人,死後怎麼能像個乞丐一樣難看呢。他是少爺,我才是乞丐。

乞丐給少爺做了口棺材,和救命恩人趁三更半夜把少爺下葬,怕被人發現,沒有立碑,沒有貢品,連土坯都沒有。

乞丐想,這樣少爺太委屈了,等我掙錢,有出息,一定得給少爺尋一塊最好的風水寶地,免得少爺下一世投不到好人家。

如此多年以後,乞丐成了吳老先生,他再沒想過尋死的事。他發現這個世界變化太快,他要非常努力才能跟得上,雖然疲憊,但一想到這個全新的世界是少爺所沒經歷過的,他便鼓起幹勁,他不是為自己活,他是為少爺活。直到死的那天,他才能歇口氣,對少爺說,這些年我沒白活。

乞丐有時也會想,萬一少爺已經投胎轉世,下去了見不到他怎麼辦。但他又寬慰自己說,投胎轉世是好事,少爺過得好才最當緊。

乞丐後來還買了個銀戒指,那時候他還窮,打小工攢了很久才攢夠戒指錢。他知道有句詩裡說,約指一雙銀。他想,少爺肯定是不會答應他這種人的,不過那也沒關係,他就想送個東西給少爺。

反正他陪少爺長大,守候那麼多年,已經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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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先生最近又開始糾結如何第一手買到最新果6(吳老先生可是堅實果粉),那個令人抓狂的小鳥撞柱子游戲也能點到20,昨天來時還帶來一大包甜品零食,嘴裡還嚼著根本停不下來的炫邁口香糖,小電瓶刷成了潮爆了的斑馬紋──總之,這人依舊是公寓裡最受歡迎最帥氣最迷人的男性,沒有之一。

雖然這個祝福十分老套,但祝他長命百歲,久別重逢。作家的話: 再後來,有一天我問清臨,我說,你是神靈,你見沒見過那個白少爺啊。

清臨說,見過。

我問他,是在陰曹地府麼,投胎轉世麼。

清臨說,奈何橋旁,他在等人。

【人世間的所有相遇 都是久別重逢】

之後

最近街道出了件大事。

隔壁餐館家的女兒,那個瘋狂迷戀韓國歐巴的二八少女,去了韓國。這段韓國之行蕩氣迴腸奇妙無窮,堪比天方夜譚。

這位神奇脫線的少女,身揣在情趣店老闆那買的五百八一瓶的迷幻藥(實際上進價不過二十塊,你看,奸商無處不在,連鄰居都坑),在韓國某家酒吧蹲點,終於,在男衛生間裡迷暈了那位韓國明星。

你知道男人和猴子最大的區別是什麼麼?去補習補習西遊記,孫猴子在蟠桃園定了七仙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