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把charlie介紹給尹奚,就像我把程可介紹給vincent,就像我買下這個莊園,求關永平用齊楚當主角,讓他帶資進組,再給他寫了那個聶行秋的劇本。
我照顧肖航,我跟凌藍秋說,你有資格擁有純粹的愛情,我們最終都可以幸福圓滿,這娛樂圈並不是那麼壞的地方。
但是我錯了。
我錯得離譜。
…
我躺在黑暗裡,天上滿天的星星,紅塵眾生,滿天神佛,我們不過是人海中最普通的一個,十年百年之後,一切都將過去,錯了的,對了的,都是一輩子。
一輩子,又有多長呢。
哪有那樣圓滿的故事,哪有這樣圓滿的結局。
所謂的圓滿,應該停在一切還沒來得及開始的時候,停在那個雪天,我和齊楚都還沒來得及喜歡上對方的時候。
那時候,凌藍秋還沒死,程可還沒從學校畢業,趙黎還沒有那麼喜歡我,肖航還是很聽話的孩子。
那時候的我還不知道,我們都不能放手,因為一放手,就會被時間的洪流衝開,互相在對方的生命裡死去。
那天,我陪著齊楚唱完晚場,最後一班公交車剛剛駛離站牌,我們提著他的吉他和我的筆記本,在雪天裡,追著公交車跑,街道兩邊燈光昏黃,雪花毫不辟易地落下來,最後我們都跌倒在雪地裡,笑得喘不過氣來。
也是在那天,我和他一起在雪地裡大笑,看著他的眼睛,我想:我怎麼會不喜歡這個人呢,我會喜歡他一輩子,用盡所有方法,都要陪在他身邊。不管發生什麼事,都絕不要放棄他。我要這輩子都陪在這個人的身邊,因為只要看著他笑得像個孩子,我就這樣開心。
那時的我們,還有無數的未來,還有無數個七年,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在廉價的出租房裡醒來,可以看著他練琴,和他聊著天,可以陪著他去演出,等到我們追上回家的十二點的公車,就又是新的一天。
然而。
最後我們都敗給了時間。
作者有話要說:明戀到這裡,就是真的完結了。
凌藍秋家的渣男,肉,還有趙黎和其他一些七七八八的,都會放到番外裡。
嗯,明戀太費心力了,我要回去寫溫馨文了。
實體書很快就會有訊息的,因為海報早就做好了。要買的好好攢錢吧。
改天再寫後記,今天寫太多字了。
其實明戀真的是很認真在寫,就比如昨天那樣喝茶的點,幾乎每章都會有,不算伏筆,只是寫的時候花了一點心思而已。
就好像我在第一章裡面,齊楚問肖林景莫延的生日,是因為肖林要選在景莫延生日的時候辭職。就好像大叔其實早就見過尹奚取掉眼鏡的樣子。
但是寫著寫著,就發現太過現實,所以沒辦法給他們一個好的結局。
不說了,吃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