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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二十一章

話說,杜時笙不知該如何稱呼這個髯虯大漢,“郎君”二字,叫的自己也很是彆扭。

那大漢見是一位纖細貌美的女郎,哈哈大笑,嗓音渾厚洪亮:“小娘子莫叫我郎君,這是你們漢人的稱呼。今日我趕著收攤回家了,最後這兩串小娘子若想要,一共四十文拿去便是。”

杜時笙瞧了瞧那一尺長的竹籤上面插著的滿滿的羊肉塊,羊肉堅實有彈性,色彩鮮紅,一看便知十分新鮮。她微微一驚道:“如此新鮮的羊肉竟這麼便宜,兒若是不全買了,當真對不起這羊肉。”

那大漢眼中一亮,一邊將肉串架在炭火上烤著,一邊道:“小娘子好眼力,是我遇到的第一個如此識貨之人。這羊是今日晨時現殺的,本想著今日人多,午時前怎的也能賣完了,沒想到竟是在這站了一天,腰痠背痛。來了一個郎君要吃不吃,扭扭捏捏,氣的我和他吵了一架!若是能多遇到小娘子這樣識貨之人,興許我早就賣完回家了。”

說完,他面上仍還有一絲怒色。

聽完他的話,杜時笙掩唇一笑。

“小娘子笑什麼?”那大漢問道。

杜時笙忍住笑意,回答道:“兒想著,郎……大哥怕是來稷國不久吧?此番定是第一次在稷國過清明節。”

那大漢點點頭,面露好奇之色,催促杜時笙接著說。

“本朝常以清明、中元、十月朔三為祭祀之節日,這幾日家家戶戶皆會祭拜先人,祭祀鬼神。雖有競渡、燈會之盛況,卻仍不改鬼神之節的傳統,此傳統便是不可酒肉無度。既是如此,這炙羊肉便是再飄香十里,又如何能被搶購一空啊?”杜時笙忍著笑意解釋道

那大漢聽後,一拍腦門,恍然大悟道:“小娘子說的極是!我對稷國風俗不大熟悉,只瞧著人多便出來賣肉串,沒想到這一天下來,自己吃的都比賣出去的要多些。”

杜時笙看著那大漢指著的自己吃肉串剩下的竹籤子,笑意越發深了。

“今日感謝小娘子教我稷國的風俗,我葛薩與小娘子交個朋友,這肉串便不要錢了。日後小娘子多來夷和坊照拂我葛薩的鋪子便是。”葛薩生性豁達,見這漢人小娘子落落大方,心生好感,便想請杜時笙吃肉串。

“兒與葛薩交個朋友自是極好,只是吃白食斷是不可。不瞞你說,兒也是個擺攤子的,兒在順德坊東街口有一個朝食攤子,兒還從未接待過白吃白喝的客人,兒今日可不能自己開個先例做那白吃白喝之人。”杜時笙連忙擺手拒絕,說著將四十文錢給了葛薩。

“好吃!這羊肉肥瘦適中,鮮美異常,焦香可口,葛薩的烤肉手藝當真不錯。這香料……是孜然?”杜時瞪大了一雙秀目,她竟然吃到了孜然的味道。

“不錯,小娘子竟然知道孜然!”葛薩誇讚道,“小娘子怕是沒留神過,這孜然在你們漢人的藥鋪子裡便有,只是你們漢人從來不在飯食中加孜然。”

“炙羊肉中加孜然,既可提升食慾,又可溫補脾胃,說是絕配也不為過。往後兒也去藥鋪子裡買點回來。今日這肉串,當真是不白吃!”杜時笙一語雙關,說罷,兩人都笑了起來。

葛薩開啟自己的酒囊,發現已經空空如也,便道:“可惜今日我的酒喝完了,這肉串配上我們胡人的馬奶酒,也是絕配!葛薩既交了你這個朋友,也必要讓小娘子嚐嚐我的馬奶酒才是!小娘子可否把住址給我,明日葛薩便叫人給小娘子送去。”

杜時笙點頭道:“好,兒便也交了葛薩這個朋友。明日便嚐嚐葛薩的馬奶酒。”

說罷,便將住址,姓氏一併告知葛薩。

二人聊至正酣,突然一人跌跌撞撞衝過來,撞在杜時笙肩上,杜時笙拿著肉串一時未站穩,直撲向火爐之上。

幸好葛薩眼疾手快,一把拉住杜時笙,對那人罵道:“哪個不長眼的,沒瞧見這裡站這個小娘子嗎?”

杜時笙雖是站穩,肉串卻掉在地上,沾滿泥土,不能再吃,她一心瞧著地上肉串,直嘆可惜。

“對不住了,小娘子。某給你賠個不是。”那人對著杜時笙一揖,竟然沒站穩,似是酩酊大醉之態。

原來是一個身著青綠袍服的白麵郎君,頸上衣領有一朵杏花很是眼熟,杜時笙正要仔細瞧瞧,只覺迎面酒氣熏天,便擺手道:“不妨事。”

葛薩見杜時笙如此說,便不再言語,那郎君抬頭看杜時笙一眼,搖頭晃腦說道:“某幫娘子把東西拾起。”

說罷,他便裡倒歪斜去撿地上的肉串,又欲將那肉串遞給杜時笙,只是他眼看不清,腳站不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