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餘玠與蒲金書在夔州的交換,是以那些“先進”的武器為前提的。同時,又派遣了人護送著那些進行武器到臨安去,目的是讓他們看看,因為這樣的武器,他需要更多的軍費。
可令人沒想到的是,當時宋慈在這兒審的第一案,就造成了轟動效應。宋慈作為餘玠任何的夔州提刑,自然有權利來重審舊案。事實上當時那個小廂軍的家裡,原本是個相當殷實的農戶。家有田地十餘畝,雖然不富得流油,卻也可以照常度日。只是本村財主,與縣太老爺有著兒女親家的關係,輕易霸佔了家裡的良田。
當小廂軍的父親氣不過,告到縣官那裡的時候,自然就是刁民了。倘若按照流行的說法就是“不明。真相的刁民”,縣官自然不敢管知府的事情,隨後報將上去把小廂軍的父親打了個誣告良民。重打80大板之後,又氣又傷的父親就一命嗚呼。孤兒寡婦,自然更加沒有了活路。
這樣的事情,在大宋這個時代裡那是常常會發生的,也根本不值得奇怪。然而,蒲金書離開家之後,就到了費萊凱島趙伏波的手下,他哪裡看得慣這樣的事情。而且按照《華夏律》來審,那結果就不必說了吧。
宋慈審罷之後,當知府吳大用與縣令被拉下去殺頭的時候,原本餘玠還想講講情的。然而,當一槍被崩開腦殼的時候,紅的血,白的漿,立即就堵住了所有人的嘴。而令夔州百姓們最開心的莫過於,宋慈審得明白,而那位蒲大青天,也根本不會什麼官官相護的那一套。
無論多大的官,多富的戶,也無論有多少案犯。沒有什麼法不責眾,也不講什麼刑不上大夫。只要違反了《華夏律》,該殺頭一點也不含糊。令百姓們更加高興的是,原本一些小罪,但在《華夏律》裡規定的,官員犯法比照平民刑罰提高1。5倍處罰。
這一來,夔州的官,居然就被殺完了,一個都沒留下來。原因很簡單,這裡大宋的狗官們,全都是蛇鼠一窩,沒有一個屁股下面是乾淨的。原本餘玠還指望蒲金書能夠遵守“法不責眾”之說,還要激起所謂的“民變”。但當抄了官員們的家,引來官員的家屬們集合了家丁,到蒲金書所在的大宅前鬧事的時候,他們可就真的犯了法了。
因為蒲金書以及身邊的人,他們是“華夏人”,他們有不容任何人侵犯的“天授權利”。因此不等蒲金書下令,海軍陸戰隊立即出動,包圍之後分清哪些是看熱鬧的,哪些是狗官家屬之後。立即就讓所有人明白,法不責眾,已經是一個永遠不會再出現的事情。
“不管多少人,只要違了法,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華夏軍”士兵的腦袋裡,就這一句,沒別的。“華夏人”的“天授權利”不受威脅與侵犯,他們既然糾集多人,那麼就怪不得“華夏軍”手黑了。當餘玠聞訊趕到時,他驚訝的發現,蒲金書的手下當真就把這些人全部押到城牆邊上,進行了集體槍斃。也就是在那個時候,餘玠驚訝的發現,“華夏軍海軍陸戰隊”手裡的武器,一次可以繼續射擊20發子彈。
面對幾百人的殺場,他知道大宋完了!尤其那些狗官的家屬以及他們的得力爪牙被槍斃的時候,夔州的百姓們報以的是如同海潮一般的喝彩之聲。面對這樣的情況,餘玠只能搖頭嘆息。別說趙伏波是大宋皇族的血脈,就算不是,這樣的人也不是朝廷擋得住的。
只看殺人現場,百姓們發自內心深處的歡呼,他就知道人家的手段根本是不屑於與朝廷爭什麼天下的。因為面對快槍與大炮的時候,天下不必爭,根本爭不過。人家的手段是奪取民心,只看這夔州百姓的反應就該知道民心所向了。
“其實餘大人不必擔心,你不會以為我們華夏人只在您這裡做事吧。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您,像我手下這樣的規模,最少有20支隊伍,已經深入到整個南宋所有的地方。所以您不必擔心朝廷會如何對付您,我想他們最大的可能就是,被我們激怒了向華夏島動手。
其實那不會讓人擔心,甚至我現在就可以告訴您結局,因為只會是慘敗!”
餘玠知道,正如蒲金書所說,朝廷裡王族之間的爭鬥,自己是沒有資格參與的。至於說人家奪民心的手段,只看殺了那些個狗官,以及狗仗人勢的東西之後,這海潮似的歡呼就該明白。
“蒲少,這麼說你家王爺與朝廷爭天下,不會在咱們大宋內部打仗?要知道,恐怕蒙古人要不了多久就要來了呢!”
面對餘玠的疑問,蒲金書知道,他是在擔心面對蒙古人進攻的時候,南宋內部要發生戰爭會不會削弱了抵抗蠻族侵略的能力。他開啟手中的扇子,扇了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