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是否已經有了決議!”
“無罪!”
被告欄裡的月烈則喜極而泣,今天她按照曼弗雷德的要求,穿上了新宋裙,盡顯姑娘們青春靚麗。加之她那帶雨梨花之貌,而這顯然也博得了陪審團的好感。因此一句無罪,月烈就當庭獲得了完全的自由。
最初陪審團制度在“華夏帝國”推行的時候,有人提出過固定陪審員制度,理由是小民們不懂得法律,只會憑他們的道德感進行判斷。但結果在討論之中,因為無法提出能夠100%確定,絕對不會出現貪。腐現象而被否定。倘若馬丁看到眼前夔州百姓們組成的“陪審團”的反應時,他一定會感覺到欣慰的。最少說明一點,許多事情並不像別人所說,中國的百姓們就是笨蛋,不配享受有民主的生活。
殊不知在他那個年代,有那樣一種偏見,甚至造就了“屁民”這樣的稱呼。因為沒有一個法官,肯聽屁民的意見,也許這恰是那許多有悖於人倫的判決出現的原因。例如,在他那個年代裡,處女是可以賣。淫的。而且出了問題的時候,只需要振臂一呼“我父乃叉叉”,所有一切問題全部就不是問題。
究其原因,就是總有一批“磚家”在說,民。主是一人漸進的過程。所以一切不符合法律,甚至不符合人倫的問題,都成了中國人必須包容的問題。
這真是用無數人的鮮血,才能寫成的“有容乃大”啊!
“謝謝在狀師,謝謝你,沒有你的話……”
當解除了誡具的月烈,帶著無限的歡喜朝著曼弗雷德發出感激的笑容。同時她心中也在感激,曼弗雷德並沒有洩漏她的身分。打贏了官司的曼弗雷德,並沒有多少喜悅。他明白他碰到的是一個極為嚴重的問題,因為《狀師守則》並沒有規定這樣的情形,而這是一個法律衝突。
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相對於曼弗雷德來說,他必須向“狀師公會”提交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隨後將引起的是議會將把這個問題提交給諸如“大。法官公會”、“律政部”以及諸如“工、農、學、商、兵”等等協會進行討論表決。最後議會現進行立法,然後才會有解決這個問題的可能。
至於月烈,應該說她是在《華夏律》那嚴酷的手上,從指縫漏出來的一條性命。如果不是曼弗雷德遵守《狀師守則》的話,那麼可以肯定,就算陪審團在側,月烈依然會被絞死。因為“華夏帝國”皇室,將不會允許有違“中華民族基本道德準則”的判決出現。因為,“華夏帝國”公民的切身感受,才是“華夏帝國”皇家以及政府真正會關注的事情。
他們不會在意其他國家的人如何看,還是那句話,因為只有“華夏帝國”的公民才給皇室以及政府交稅,其他國家的人與他們沒有直接的利益關係,《憲法》裡就規定,不允許把其他任何國家的皇室、政府以及個人的利益,置於“華夏帝國”任何一個公民的損失之上。
就像今天的案子,陪審團會因為他們最基本的愛國主義,而有很大的可能決定月烈這個蒙古公主有罪,而不論她是不是一個間諜。倘若法官不宣判月烈的絞刑,那麼面對的就一定是“華夏帝國”皇家的抗訴。即,華夏帝國皇家在認為法官作出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要求的訴訟活動。
21章 我能幫你忙
曼弗雷德聽到判決的時候,他同樣小小的鬆了口氣。
“月烈姑娘,不必感激我,事實上是夔州的百姓們並不認為,一個姑娘家不會是什麼間諜,而需要遭受絞刑的待遇。而且如果可以的話,我想您應該向蒲少坦白您的真實身份,那對我們大家都有好處!”
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僱來的助理川妹子晴虹在收拾著他的皮包。曼弗雷德對月烈客客氣氣的話,讓她感覺到喉嚨實在有些不舒服,因此重得的咳了一嗓子。曼弗雷德彷彿被她提醒了一樣,接著向月烈吩咐。
“這樣,從現在開始,您必須與我的助理晴虹一起。另外我不得不告訴您,作為一個軍官我是有護兵的。他們將協助晴虹姑娘保護您,一直到我們設法解決了這個問題的時候為止!”
固然曼弗雷德現在的身份是狀師,但他是有護兵的。事實上“華夏帝國”所有的軍官,從軍士一級開始都包括有護兵或者說近衛。這些近衛全都是來自軍隊之中的精銳,許多士兵都是些有戰傷在身,不適於進行激烈戰鬥的老兵。又或者說是來自於新兵訓練裡的佼佼者,然後他們在水蛇腰法蒂瑪的進一步訓練之後,就成了近衛系統的一員。當然新兵出身的近衛,往往被配屬給隨時可能衝鋒陷陣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