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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部分

(鎮)組織暫行條例》等檔案中,都對保甲制度的有關問題作了規定。這些檔案從不同的角度加強了保甲制度。要求對保甲長不僅進行政治的、軍事的訓練,而且施以警察、特務活動的訓練,在保甲組織內建立“通訊網”。在保甲組織中實行“三位一體”制,對民眾實行獨裁統制。國民政府在1939年9月19日頒佈的《縣各級組織綱要》第47條規定,保長、校長、壯丁隊長都由一個人兼任。這樣,一保之內大權集於保長一身,成了一個小獨裁者。

這就為蔣介石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獨裁統治提供了社會基礎,也使人民生活的各個方面部處於保甲組織的禁錮之中。

一黨專政、特務統治和保甲制度三者相互結合、相互滲透,構成了中國的封建專制獨裁製度。這種制度的不斷強化,造成了政治上的更加暴戾、腐朽和黑暗,國民黨的各級官吏,就是依靠這一反動制度,大發國難財的。至抗戰後期,國民黨大官僚在美國凍結的存款就達3億美元,加上在瑞士、巴西等地的存款,則達5億美元。如果動用這部分存款,就可裝備300個機械化師。國民黨各級官吏還勾結奸商,囤積居奇。官吏們的貪汙更是無孔不入。僅1944年1月至11月,在糧食部範圍內破獲的貪汙案件就有1243起之多。

各戰區軍官一些貪汙現象也極嚴重,如就地抽捐抽稅;利用兵役敲詐,虛報兵員名額,剋扣軍飽,以至經營商業,包運私貨等等。官僚們在貪汙和搜刮中聚集大量財富,過著紙醉金迷、荒淫無恥的生活,社會風氣由此更加敗壞。

在這種情況下,“黨治”統治了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人民被剝奪了任何形式的民主自由和政治權利,人身安全沒有保障。抗戰初期曾一度出現的短暫的希望曙光又被黑沉沉的長夜代替了。

二、國民政府戰時財政和大後方經濟的凋敝

據概略統計,大後方約佔全國半數以上的人口和耕地,水稻產量佔全國總產量的65%,小麥產量近40%,但工業卻十分落後。全國抗戰開始後,部分工廠內遷以及大量軍、政機關向內地轉移,對各類工業需求量猛增,再加上進口減少,通貨膨脹等臨時因素的刺激,使基礎薄弱的大後方的工業與抗戰前相比有了較大發展。1943年,向政府登記的大、小廠家,達到5000多個,其中絕大部分是在抗戰後開設的。1942年大後方工業生產達到最好的年頭後,即開始衰落。

國民政府的財政開支卻與年俱增,其中大部分用於軍費,約佔總數的60~80%。在財源緊缺、經費困難的情況下,國民政府採取的戰時財政經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依靠外援,大量借債和發行國內公債。據統計,從1937年至1944年,國民政府向蘇、美、英、法等國借債並約10。478億美元、1。5億英鎊、10。3億法郎、1。2億法幣。同時,政府以外債為擔保,大量發行國內公債。

從1937年到1944年,國民政府財政部共發行了19筆公債,總計有法幣150多億元,關金1億,英鎊2000萬,美元2億。但發行公債絕大多數是以總預約券的方式向銀行抵押,由銀行墊款給政府。銀行則利用它作為發行紙幣的準備,發行不兌現的鈔票。公債的發行又成了官僚資本發財的手段。

第二,壟斷金融。實行外匯管制,是國民黨官僚資本大發橫財的另一條途徑。國民政府從1938年3月起,實行外匯管制。國家規定,20元法幣摺合一美元,為官定外匯比價;一切外匯收入必須售予國營銀行,不準私人買賣。還規定了一套繁瑣的手續,造成駭人聽聞的外匯黑市交易。例如,抗戰八年,外匯中的美元與法幣的官價對換率一直是1∶20,而黑市1943年12月為1∶85。4,1944年12月為1∶542。2,超過官價27倍以上。

舊中國的銀行資本是同外匯紫密連繫在一起的。少數權勢者在這種情況下,以官價買進,用黑市價格丟擲,大做倒買外匯和黃金生意,頃刻之間即成為腰纏萬貫的暴發戶。重慶政府對外匯的統制,進一步促進了銀行資本的集中,形成它對整個金融市場壟斷。四大家族利用特權,以官價買進大量美元、黃金,以黑市價格丟擲,轉手之間牟取了驚人的暴利。

第三,擴增捐稅。由於沿海經濟繁榮地區相繼淪陷,國民政府的關稅、鹽稅、統稅收入大為減少。因此它便採取擴大徵稅範圍和增加稅率的辦法,來彌補減少了的稅收。另外它還把統稅擴大為貨物稅。形成幾乎無貨不稅的狀況。至於苛捐雜稅,更是不計其數。如保安捐、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