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權,一再表現為他們對新地區資源和規劃的要求。各州新建的道路和運河促成了各州之間一些重大專案的建設,這些專案推動了沿內陸水域正在萌芽期的當地市場的發展,但是當鄉村不時發生分裂行為時,如1786年9月在丹尼爾·謝伊斯(Daniel Shays)上尉領導下的馬薩諸塞州西部的騷亂,這一意外的情況是當地政府當局無法完全控制得了的。
在反對《英屬西印度殖民地議會法令》中失敗的榨糖和製糖生產商,以及希望得回紐芬蘭島和大西洋貿易權,卻發現州政府不能保證其利益的造船商和捕鯨者們也加入了國家主義者這一方。房地產經紀人、零售商人和雄心勃勃的貿易商也一起攻擊了各州的獨立主權,他們認為銀行和其他城市機構制度將推進商品交換、貨幣交易、發明創新、教育和一系列的服務業的發展,但是當時的州政府無法完成這些任務,在處理債務時,他們剝奪了債權人最基本的信心。較有遠見的城市企業家、一些手工業者和以前的商人,開始力主制定農產品質量控制和運輸條例,制定統一的法定貨幣法律和統一貨幣發行,以便調整各州之間的法律差異。 。。
聯邦主義者和反聯邦主義者(2)
為建立美國在國際上的良好商業信譽,以及促進美國自身經濟發展的需要,制憲會議上的代表們朝建立政治權威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在某些事項,特別是聯邦政府統一收取5%關稅的制度,與會代表達成了相當的共識。這樣的措施意味著:(1)國際貿易是用於支付國家發行內外債券的主要收入來源;(2)同時又是政府為國內經濟發展尋求國際貸款的國家責任基礎。代表們認為,一個統一的進口關稅,能控制州之間許多激烈爭論所造成的損失,因為進口商們將相對公平地分攤這些負擔。
在長期裡產生更重大的影響,但在1787年不容易被人注意到的是,代表們決定消除各州之間為競爭性貿易設定的屏障。漢密爾頓召集的第11和12次聯邦會議,使聯邦主義者開始在美國不同利益之間,試圖建立一個“自然互惠”的競爭環境。憲法中被稱為“州際貿易條款”的內容,使大陸會議獲得的授權具體化了,它有權為各州之間自由流動的人口、產品運輸和資金流動以及統一的制度創造條件,而這些對於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市場是至關緊要的。大陸會議同時還被授予了一個類似的權利,使之有權開發新領土,接受新加入聯邦的州,並隨著時間的推移,為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市場設定邊界。
當為私有財產權力和合約建立了理論上和制度上的保護時,這種保護與習慣的權力和公眾的擔憂是不一樣的,這對謝伊賽茨(Shaysites)和羅得島的債務人來說,憲法建立者的思想是非常新鮮的,憲###議的許多代表們已經預見到了將會出現一個更多元化的市場經濟。聯邦政府將把美國人作為同一個國家的公民,對其商業活動進行管制,不論他們居住在哪一個州,他們都享有同樣的責任和免責權,這樣就在全國跨州的範圍內,為商業規則、度量衡、專利權、資訊釋出傳播的標準化設定了統一的平臺。最後,透過聯邦政府對國際事務的權力,特別是在外海上處理國際糾紛,來促進美國的國際聲譽。憲法也賦予了聯邦政府解除領地和接納新州加入聯邦的權力,這些步驟透過控制全國大市場的產生,而加強了中央政府的控制力。此外,只有大陸會議可以發行貨幣,監管其價值,併為破產和國有化設立統一的規則,因而克服了額外的州特殊主義。
儘管國家主義者希望有一個更權威的中央政府,能夠免除各種形式的分裂國家主權的行為,但是他們並沒有破壞所有各州的經濟權力,也沒有如他們在18世紀80年代時宣佈的那樣,儘可能地擴充套件聯邦政府的經濟權力。1787年創立的聯邦經濟系統,允許對經濟事務實施雙重政府管理權,對於提議中的政府授權,代表們僅同意了少數幾個意義重大的可能性授權。對代表們這種自我限制的傾向最似是而非的解釋,在於他們對自己所代表的利益集團有著敏銳的意識,那些利益集團可能會在幾個州有不同的代表。如果他們對政治經濟的結構進行更多重大的變革,也許會招致各種反對力量,這些反對力量聯合起來可能會擊敗整個計劃。
與進口稅的討論不一樣,對於出口稅的爭論非常明顯地表現出代表們存在的廣泛分歧,以及在制憲會議中所表現出來的對當地和區域利益非常明顯的矛盾評價。獨立戰爭早期以來,這些商業上的分歧一直明顯地存在著。在18世紀80年代期間,面對英國的歧視,南方人甚至更大聲地呼籲應該與所有外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