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讓有邑貴族認為完成軍事義務更合算。第二個措施便是允許土兵們“自抵賊巢。所得賊財。盡以與之。官軍人等。不得抽分科奪。及所俘獲賊屬。許得變賣”。也就是說。允許土兵搶劫並販賣人口。至於說攻克地地盤。但凡平定一村一寨者。即將該采邑獎賞給佔領者。在利益地驅使下。相信臣服於中央政權地少數民族首領以及普通戰士會非常樂意為國家而戰。
從利益角度考慮。實施了這兩條措施後。有邑貴族也會自發地緊盯著鄰居們是否瞞報人口、少繳賦稅之類地違法行為。因為。一旦發現鄰居有違法行為。該有邑貴族便會打著大義地幌子攻擊對方——一方面可以免繳“盾牌稅”。另一方面還可以掠奪人口甚至搶得對方地有邑貴族頭銜。
朱棣並不擔心有邑貴族首領之中出現傳說中的天才,打著大義的幌子合法兼併附近的領地,然後對中央政權產生巨大的威脅。因為,封建采邑分封制度天然便會削弱宗主對其附庸的控制力。若宗主造反,附庸固然可以根據封建契約為其提供兵力,但憑藉“大義”的名義反過來攻擊宗主同樣也是一種選擇。畢竟,中央政權可以開出“提供錢糧以及消滅叛逆後依其功勞大小,將造反者的采邑及爵位作為獎勵”的條件,只要中央政權自身並非極其虛弱,相信絕大多數附庸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況且,朱棣還有一個殺手鐧。根據《爵位繼承法》規定:未於藩學或國子監就讀者,無繼承子爵以上爵位的資格。也就是說,一旦高階的少數民族首領接受中央冊封時,為了讓後裔能夠繼承爵位則必須將子侄送到藩學或國子監就讀。子爵以上的有邑貴族意圖叛亂之前,必須考慮到自己繼承人的安全。當然,考慮到吳三桂造反時也沒把吳應熊的安全放在心上,因此將繼承人掌握在手中並不能保證有邑貴族絕對不會叛亂。
事實上,一旦子爵以上的有邑貴族真的叛亂了,將其繼承人殺掉洩憤只是下下之策。最好的辦法是褫奔叛亂者的貴族頭銜,然後將該頭銜冊封給某個忠於大明的繼承人——叛亂者的兒子儘量不予考慮,反正根據《爵位繼承法》的規定,有邑貴族五服之內的親戚都擁有繼承權,擇其忠於大明者即可。這時,可派遣新冊封的爵位擁有者前往叛亂地區。在獲得了朝廷資助的相應錢糧之後,新的爵位擁有者從自身的利益角度出發,必然會招兵買馬、拉攏叛亂者的下屬,與叛亂者戰鬥。
朱棣之所以花費心思創造出有邑貴族這一制度,除了希望能夠加強對少數民族地方政權的控制之外,還有一個目的便是為即將發生的安南事件做準備。
明朝在安南前前後後投入了數百萬大軍(注1),不說別的,僅僅那幾百萬人吃馬嚼的糧草消耗就極為驚人了。若是動用四川、貴州、兩廣、雲南等地的少數民族參戰,會有兩個相當大的好處。
其一,可以減少戰時的軍費消耗。封建采邑制度下,附庸率軍參戰需要自備軍械糧草。附庸的軍役義務分為兩種,一種是防禦戰。防禦戰必須將敵人驅逐才能結束。另一種是進攻戰,進攻戰有相應的時間限制,朱棣將這個期限定為四十天。超過四十天後,一切費用由上級領主承擔。雖說四十天之後朱棣仍然必須為土兵們的戰鬥消耗買單,但畢竟節省一點是一點。
其二,待戰爭勝利後,朱棣可從安南劃出部分土地作為采邑賞賜給參戰者,作為他們參戰的獎勵。這樣做,既可以節省大量的獎賞費用,又可以減少在安南駐軍而產生的費用。如此一來,參戰的少數民族貴族首領會很高興,因為他們增加了采邑。朱棣也會很高興。歷史上明成祖的所做所為可用豐功偉績來形容,但歷史對他的評價並不比漢武帝高——兩個皇帝都將社會經濟搞得幾近崩潰。所以,朱棣對於任何節省費用的措施都非常熱衷。
此外,有邑貴族制度還能帶來一個額外的好處。
安南朱棣所欲也,整個東南亞甚至是南亞亦朱棣所欲也。然朝廷派遣大軍,卻有水土不服、錢糧不支之虞。若是模仿十字軍東征,號召西南五省外加安南的有邑貴族們去開拓疆土……
……
從沉思中回過神來,朱棣發現大臣們正眼巴巴地望著自己,不禁一笑。
南征交趾是三年後才會發生的事,現在就開始做準備,怎麼也算得上是謀定而動了。謀事在人,成事在天。該做的準備也做得差不多了,等著就是了。
“眾卿還有何事要奏?”
大約是因為剛才被攻擊忝居高位屍居素餐的緣故吧,李至剛站了出來:“臣有事要奏。”
得到朱棣的允許後,李至剛奏道:“韓將軍報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