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段宏磊爽朗地笑著,“白天,作為一個警察,你怎麼教我這種事啊……”
“我是怕你太吃虧了啊!”
“關於捐款的事,我會盡快再做些宣傳,把另外5萬籌齊。”頓了一頓,白天又把話題轉到了捐款的事上,“不過其中似乎有些困難,因為這孩子的病雖是絕症,卻是一般的慢性病,透過媒體造聲勢效果不大,多數大款都嫌病情不夠‘慘’,沒法借捐款起到給他們做廣告的作用。”
“不管怎樣總算有希望了,謝謝你啊,白天。”
“哎呀,怎麼這麼婆婆媽媽?都說了兩遍謝謝了。”白天不耐煩地說。
“只是田恬母子的痛苦只能借時間來磨去了……”
段宏磊說完這句話後,眼神又黯淡下來。
白天注意到這點,他拍了拍段宏磊的肩膀,故意把話題引開:“這頓飯還是我請吧,我知道你還是不富裕啊!”
段宏磊沒有反對,他只是第三次說:“謝謝。”
結局三:
終結,是另一個開始
又過了一個星期。
段宏磊的私人偵探事務所難得地迎來了一個客人。
來者大腹便便,比段宏磊更豐滿。泛著油光的短髮,一身黑色名牌西服緊緊裹在身上,十個手指共戴了四個戒指:典型的大款。
“你幫我找到我老婆偷漢子的證據,”來者開門見山地說,“一定要拍下來或是錄下來,不論你採取何種方法都要做到!我有的是錢,你要多少我給多少!”
段宏磊被來者的這種氣勢嚇了一跳,幾秒鐘後才反應過來他話的意思:原來他戴綠帽子了。
頓時,段宏磊露出一種意味深長的笑容。
“好,我接受這委託,”段宏磊十分乾脆地說,“保證你滿意,但是……”
BOOK。←紅←橋書←吧←
第62節:窺視(22)
段宏磊十分堅決地說:“委託金要5萬元,少一分都不行,而且必須先付款。”
追憶六:最後的真相
我是丁勝。
前一陣子我的鄰居家發生了殺人事件,最後經過長期調查才確定死者袁文彬是自殺,他竟然為了孩子甘願犧牲自己的生命。
由於我也算是事件的關係人,警方曾給我詳細介紹了案件的真相,屆時我才知道,我竟然曾被他們懷疑為殺人兇手!
然而,這個事件仍有不為警方所知的一面。
不知是哪個白痴推理出了整個案件的經過,雖然很合理,但其實並沒有真正揭露全部的真相。
對於袁文彬自殺的動機、作案經過、以及對案發現場每一個細節的分析,可以說都非常到位——除了一個地方。
防盜網上的泥跡,其實並不是袁文彬留下的。
警方是這樣分析防盜網上的泥跡的:袁文彬想讓警察以為兇手是從窗戶外爬進來的,因此便在防盜網上故意留下了泥跡,但由於除了靠近窗戶的一層防盜網以外,袁文彬的胳膊都夠不著,因此他只好僅在靠近窗戶的防盜網上留下了痕跡。
這簡直是謬論,不知是哪個白痴推理的。
哪有人會明明知道要留下不協調的現場證據還會執意去做的?如果是我,與其只在窗戶附近留下痕跡,還不如什麼痕跡都不留下,這樣的話警方還有可能以為“也許兇手的鞋很乾淨,所以沒有留下痕跡”。但若留下了明顯不協調的泥跡,警方會以為“這一定是偽造的”。
什麼?你問我怎麼知道?
我當然知道,因為那泥跡是我留下的。
像這種十分簡單的所謂“防盜網”,即使不割破我也能來去自如,因為它的間隙實在是太大了,而我的身體又相當瘦長,對我來說簡直輕而易舉,更何況我的職業是“三隻手”,受過相當程度的“專業訓練”。
案發當天,我一回到家中就去陽臺吹風,這時我發現隔壁的防盜網被割開了。
當時我根本沒想到有人潛入了隔壁的家中,我只以為是隔壁的防盜網壞了。接著我聯想到剛才在樓道呆立的田恬,我便以為她因為沒帶鑰匙被困在門外了。
於是我想,這不就意味著現在的隔壁房間沒有人嗎?我早就對隔壁覬覦多時了——雖然事後我才知道他們窮得叮噹響。我何不趁此機會“行動”?更何況現在他們的防盜網壞了,雖然我可以用“縮骨功”進出自如,但現在沒有防盜網的限制,不是更方便快捷嗎?想到這些後,我下定了決心:進去撈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