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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是兇殺案呢?”

“什麼?”白天反問,“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不如我換種說法吧,其實我們忽視的是製造密室殺人最簡單的一種方法,那就是……”段宏磊斬釘截鐵地說,“就是死者本人即兇手,也就是說,袁文彬是自殺的。”

探索六:現場再分析

白天感到一陣昏厥,他沒有預料到段宏磊會提出這種可能性。

“‘除去不可能之外所剩下的,不管多麼令人難以相信,那就是真相。’”段宏磊緩緩重複著這句名言,“大致看來這是一句很簡單的真理,但實際上在我們的真實偵查中,除去所有的不可能並保留剩下來的——即是窮盡一切可能性,這有多麼困難?”

“而此案就是最佳寫照,在發現真相之前我們先後假設了三種可能性,每次都認為已窮盡了可能性,卻每次又被否定。幸好最終我們還是找到了真相。”

“能把這個推理詳細解釋一下嗎?”白天依然帶著一絲不服氣的口氣問。

“好,”段宏磊拍了一下手,“我會讓你心服口服。”

白天點了一下頭。

“聽完我的推理你就會發現,只有死者自殺才可以排除一切疑點,同時又能解釋案發現場的所有痕跡。

“先分析動機,這其實不用我說了,袁文彬自殺的動機就是騙取保險金,從而籌取為兒子治病的錢。

“然後我們逐個分析你們在偵查時發現的證據。首先,為什麼袁文彬在案發當天明明答應了要在公司會合然後出差,但他卻沒有去?這是袁文彬故意留下的心理盲點,他故意給我們的心理造成這樣一種認識,即他是出於某些突發情況而被殺。因為任何一個準備自殺的人都不會在自殺當天還主動接下出差的任務,而袁文彬故意這樣做,就是為了讓你們在分析案情時根本不考慮自殺的可能性。”

白天不禁回憶起最初調查此案時的經歷,包括他在內的所有警察,確實都沒有想過自殺這一可能,顯然是受了這一詭計的心理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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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節:窺視(17)

“然後我們分析案發現場的各種痕跡。”段宏磊繼續說,“關於防盜網上奇怪的泥跡,其實我們不用做過多的考慮,袁文彬只是想偽造泥跡讓我們以為兇手是從窗戶逃走的,但是他無法偽造自己伸手無法觸及的遠處,因此才留下這種不協調的痕跡。

“而作案工具——那把水果刀,是袁文彬在偽裝他殺時的一種無奈,因為如果他不用自己家的刀具而準備一把新的,在他自殺之後他就沒有力氣再掩藏兇器了——那一刻他已奄奄一息,這樣兇器就會留在現場。於是便會產生一種極不協調的情況:哪有人會用自己隨身的刀具殺人後不把刀具帶走?稍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警方有極強的排查能力,兇手留在現場的東西,別說是一把刀,就算是一個螺絲釘,警察也能順藤摸瓜,找出何時何地何人曾購買過這種東西。”

“袁文彬不得不用自己家的水果刀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指紋。”段宏磊豎起一個手指放到眉心,以十分認真的表請說,“如果用了一把新刀,自己在自殺後已無力擦去刀柄上的指紋,這便產生一種奇怪現象,刀柄上沒有兇手的指紋並不奇怪,可以理解為兇手擦去了,但為何又有死者自己的指紋呢?為了擺脫這種矛盾,袁文彬必須讓兇器上存在自己的指紋顯得合情合理,那他必須用自家的刀具。”

“啊,原來是這樣!”白天拍了一下手,“總算能對兇器做一個合理的解釋了!”

“是的,袁文彬這樣做也是出於無奈。”段宏磊繼續分析道,“他知道這樣做也會顯得不協調,但總比讓別人發現他是自殺的好。可是他仍然忽視了一點,正是這一點,我才從兇器中推理出了袁文彬是自殺的。”

“他忽視了什麼?”

“仍然是指紋,他只想到讓兇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紋不顯得奇怪但忽視了其他地方。我們很容易想到,作為袁文彬自己家的刀具,兇器上的指紋只可能有三種情況。第一,兇手沒有擦去指紋,因此兇器上會有兇手、田恬、袁文彬三人的指紋。第二,兇手擦去指紋的同時連兇器上田、袁二人的指紋都抹掉了,這時兇器上不會有任何指紋。第三,兇手戴手套行兇,因此既沒有留下自己的指紋也沒有抹去田、袁二人的指紋。

“從你們的檢驗可以得知,兇器上只有田、袁二人的指紋,那也就是符合第三種情況,可是這麼一來就奇怪了,兇手既然是戴手套作案又怎會在桌子上留下指紋?田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