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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牡�腥〈�己病ざ磐�↗ohn Dewey)式的實用主義的社會希望以及對改革的信奉。《夢的解析》(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和《文明及其不滿》(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受到追捧,美國似乎比以往任何時期都更成功,文化界和思想界卻比任何時期都更對它感到不滿,“真正的藝術家與美國人的粗俗情趣格格不入,他們追求歐洲式的複雜性與微妙性,他們在國內往往感到被人視作異己。”

五十年代由此催生了另一個關鍵詞:焦慮,一種新的青年文化也隨之出現。在小說創作領域,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盛行的社會題材小說被具有特定樣式的寓言小說取代,它們向讀者展示狂人、冷眼旁觀者、不合時宜的人以及原始派藝術等各種人物形象。疏遠的情感和激進的鋒芒並存,這一切又自然地與垮掉派詩人、抽象派畫家、爵士音樂家以及搖滾歌手聯絡起來,美國文化中敢於說“不”的形象系列躍然而出。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在《慾望號街車》(A Streetcar Named Desire,1951)與《野性的一群》(The Wild One,1953)中以一系列危險的原始人面貌示人的形象,引導了令老一輩美國人深感恐懼的肇事者形象風潮,成為那個時代的青年偶像。父母成為壓迫者,頌歌唱歌反叛的青年一代,damn和shit成為年輕人的必備口頭語,時代改變了。

塞林格:不僅僅是青春(2)

對時代氣息的敏感,被塞林格捕捉在小說語言中,它們是對非正式的、口語化的美國青少年語言習慣的真實展現,粗俗化、俚語化,缺乏準確性又不失創造性。人物張嘴閉口都是“damn”、“goddamn”(他媽的)、“hell”(該死的),曾有統計,《麥田裡的守望者》總字數為約7 萬3 千字,詛咒語、粗俗語則共有796個。而附著語如“and all”、“or something”、“or anything”等的大量運用,使小說充滿了撲面而來的青春無謂氣息:“I thought I was going to choke to death or something。”“Then I finished buttoning my coat and all。”

這使得《麥田裡的守望者》於1951 年發表後, 被認為充滿褻瀆神靈、猥瑣粗陋的語言,並一度被提議列為禁書。這不能阻止該書的迅速傳播--出版後在半個月內先後印刷了五次,甚至到1989 年它仍高居暢銷書榜首。以至有“如果塞林格不能算是他那個時代最傑出的作家, 那麼他一定是被閱讀得最多的經典作家”之說,以至有人認為要想了解那一時期的美國曆史和文化,《麥田裡的守望者》是一本必讀書。

極端的純潔

迪克斯坦曾談到塞林格小說那種淡淡的猶太悲喜劇人物痕跡:“他(霍爾頓)的心中充滿了焦慮,而他又是個心地善良的人。他的不幸是這雙重因素混合在一起所造成的,他的失敗證明了他品質的高尚,而正是他的失敗使他與眾不同,有一種特殊的命運。”

雖然塞林格不像索爾·貝婁或菲利普·羅斯這樣大名鼎鼎的猶太身份作家那樣,使人一眼便可看出某種民族的精神風格,但此書在同時代那些同樣充滿著焦躁氣質的諸多作品中脫穎而出,並躋身於經典行列,與塞氏那頗具猶太氣質的憂鬱和精神向度是分不開的。

他毫無疑問是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美國反正統文化運動的重要旗幟,但他的文化取向卻並非性或毒品,他的創作氣質也並非那種美國式的強健奔突的生命力,而是力圖保留精神的天真神話,由此最終走向內省,走向宗教。

這也在另一個層面上顯示出,塞林格對美國式物質文化的鄙薄與反對,對中產規範社交禮儀的唾棄,遠不僅僅是一個青春期孩童的毫無目的性的反抗,它來自於一個曾經熱衷於傳播教義的猶太家族,某種文化和精神的基因使他與這個大眾文化氾濫、成功學流行於世的國度相疏離。他的內心深處一直為那種深邃的訓誡所召喚,而他的身體卻太過年輕也太過孱弱。

塞林格對宗教的態度是很有趣的。他從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末開始關注佛教,之後又轉投羅摩克里希那的印度教,甚至還嘗試過包括基督教科學教派和針灸、禁食、嘔吐清潔法等等,但塞林格終其一生又始終是個無神論者。事實是,與其說塞林格努力做個宗教徒,或是儘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