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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既然如此,此三者都會招來危險,給父母帶來憂愁,這就是不孝了。

5。 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注》:“三牲,太牢也。孝以不毀為先,言上三事皆可亡身,而不除之,雖日致太牢之養,固非孝也。”

“三牲”,指牛、羊、豕(豬),這是特別講究、隆重的肉食了。但是,“驕”、“亂”、“爭”此三者不除去,那麼即使每天用牛、羊、豬來供養父母,還是不孝,因為父母常為你的安全在擔憂,在憂愁。

三、《紀孝行章》現代啟示談片

孔子指出了古人行孝道應做的“五事”,雖然數千年過去了,若細細一想,其實與現代人行孝的距離很接近,並沒有很深的代溝大壑。比如今天的孝子平時奉事父母也必定是“致其敬”的,奉養父母也必定是“致其樂”的,父母生病也必定是“致其憂”的,父母去世也必定是“致其哀”的,這“四事”幾乎古今是一樣的。只不過古人那種繁瑣的講究,比如“晨昏定省”啦,再如古人一整套的枝枝節節的喪禮啦,早已經不適用了,若再要去這樣做,那就是“愚孝”了。當然第五事,今人已經不再搞古人的那套“祭祀”了,但是清明節之掃墓、墓祭還有,因此孝子“祭則致其嚴”還部分地相同。

我們會驚奇,孔子概括孝子的“五事”是如此的精當,這是何等的智慧!幾千年過去了,基本還是這樣,不是在於辦事的形式的變不變,而是“五事”中那種孝道的情、理、義、禮,還是永不褪色地延伸著。

同樣,孔子提出的“三不”,“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只要悟深了,用活了,依然是今人應該記取的有益的諄諄告誡。

廣要道章第十二(1)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

【譯文】

孔子說:“教化民眾互相親愛,沒有比孝道更好了。教化民眾尊禮順從,沒有比敬愛兄長更好了。轉移風氣,改變習俗,沒有比音樂感化更好了。使得君上能安定、民眾能治理,沒有比尊禮更好了。禮,就是尊敬罷了。所以尊敬他的父親,那麼就使得兒子喜悅。尊敬他的兄長,那麼就使得弟弟喜悅。尊敬他的君主,那麼就使得臣子喜悅。敬愛一個人,而使得千萬人喜悅。所敬愛的少,而獲得喜悅的多,這就稱為重要的道理。”

【講讀】

第一章曾提到了“先王有至德要道”,雖舉出了“目”,但還沒有詳細闡發,本章則深入解析“要道”,下章則重在解析“至德”。因為這章是對第一章所舉之“目”的引申發揮和演繹解說,於是就名之為“廣”,從而稱為《廣要道章》,下一章則稱為《廣至德章》。當然“廣”字,不僅是對於首章的闡發,還有推廣、發揚、光大的意思,那就是將“要道”推而廣之,以“要道”來廣泛施化。《孝經》的“三廣”,即《廣要道章》、《廣至德章》、《廣揚名章》均可作如是觀。

《孝經註疏》:“首章略雲‘至德要道’之事,而未詳悉,所以於此申而演之,皆雲‘廣’也。”“‘要道’先於‘至德’者,謂以‘要道’施化,化行而後遍(或作‘德’)彰,亦明道德相成,所以互為先後也。”

一、孝·悌·樂·禮

孔子關於社會教化問題提出了“四點”智慧:

1。 教民親愛,莫善於孝。

《注》:“言教人親愛禮順,無加以孝悌也。”

孔子說,用“孝”來教化民眾彼此親愛,沒有比倡導孝道更好的了。

2。 教民禮順,莫善於悌。

用“悌”來教化民眾禮順,沒有比倡導敬重兄長更好的了。“禮順”,就是禮敬、順從的意思。

又《疏》:“言君欲教民親於君而愛之者,莫善於身自行孝也。君能行孝,則民效之,皆親愛其君。欲教民禮於長而順之者,莫善於身自行悌也。人君行悌,則人效之,皆以禮順從其長也。”這裡豐富瞭解讀的內容,特別提出了從君與民之間的關係來看,那麼慾望民眾對君主的“親愛”與“禮順”,人君必須先做出表率來,自身先行孝悌之道。

3。 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注》:“風俗移易,先入樂聲。變隨人心,正由君德。正之與變,因樂而彰。故曰莫善於樂。”

孔子說,要移風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