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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此時我就覺得我身邊的人都比我要藝術。這是一幫南京的音樂愛好者們。穿得都和北京的音樂愛好者稍有區別。可能更細緻?更淡雅?我也說不上來。只是沒有北京小孩兒的那種勁兒。南京和北京果然是兩個城市。

但我對南京暫時還沒什麼感覺。我來到這裡,辦點小事,然後就走。我會在我的酒店的床上翻來覆去輾轉反側,我會開啟我的膝上型電腦上上網,我會放音樂,讓外外帶我買點唱片和DVD,我對這裡別無所求。因為沒有要求,所以輕鬆。因為沒有奇蹟出現,所以我懶懶散散。

那應該是一個像北京的798一樣的地方。一邊可以用來演出,一邊用來當畫室。我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頭髮像黃油球一樣。唯一像我平時的裝扮,就是我和平時一樣,穿著我的匡威球鞋。它已經髒了。

我看到了許多小孩,我喜歡他們的頭髮。他們身體單薄,長得不高,頭髮便高高聳立,但並不出奇立意,並不刺眼。我喜歡偷偷看他們的樣子。正如我喜歡這種淡淡的呼吸。不安靜,不鬧,沒有熱情,也沒有冷漠。似有似無。好像是電影裡的一縷煙。我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現在喜歡上了平淡。

第一支樂隊演完,我走出門抽菸。看到了唐姐。“唐姐,”我叫她,“我是春樹。”“啊,春樹啊。你來了。”唐姐很熱情。她穿一身黑衣。又溫暖又瀟灑。她讓我在門口的黑布上籤上我的名字,我不好意思地拿著一支粗筆,寫上“春樹”兩個字。她讓人拍下來,於是我只能再寫一遍,這次我寫的是“春無力”。她介紹我和門口凳子上坐著樂隊成員認識,我從他們穿的T恤上知道他們就是那支剛演出完的樂隊。於他們的音樂相比,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們每個人穿著鮮豔、不同顏色的T恤衫。那個坐在我左邊的穿著綠色的T恤,上面印著“50美分”的英語。我知道這是一個說唱歌手。他的首張大碟名字為《變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錢不要命》。我喜歡這個名字,有個朋友說,“不要在變富前死去。”我們聊起來天,我特別餓,極其想吃火鍋。外外說演出完了帶我和萇萇去吃火鍋。面前的桌子上擺著快餐衛生盒,裡面只剩下殘羹剩飯。

我和綠T恤聊著天,就叫他D吧。D說原來你是春樹啊,我說看著你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歡你。一會演出完我們一起吃飯吧。

我說好啊。

你是什麼星座的?我問他。

天秤。他說。

我們又聊了一些什麼,我一直記得唐姐的笑容。中途我跑進去買了幾張CD,看了一會演出。

他們走的時候,別的成員對我說“再見”。D卻說:“上車吧,我們先去賓館,洗個澡再一起吃飯。”我對萇萇說,我先跟他們去賓館。我鬆開萇萇拉著我的手,上了車。那是一輛小巴,到了車上我才發覺氣氛不對。那是種什麼感覺呢?彷彿很熟悉又很陌生。我曾經肯定有過這種感受,只是太長時間,我已經忘了。我以為我忘了,其實沒有。那就是我突然由一個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進去的)一夥人中間。我和他們很陌生,初次見面。而我已經坐在了他們的車上。D坐在我後面的座位上,我們保持著一定距離。我喜歡他們的成都口音,這是我第一次意識到,我有四川的朋友,但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他們說話的聲音。原來他們都有共同的鄉音,像一門外語一樣,拒絕了外鄉人。我也喜歡聽他們唱流行歌,他們在車上不住地唱著流行歌,或者說著什麼話,我前面左邊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閉上了雙眼。

終於開到了他們的賓館。“特差吧?”D說。我在等待他們洗澡換衣服的過程很侷促。還沒到尷尬的程度,這兩年,能讓我尷尬的事情越來越少。我越來越無所謂,越來越不在乎,我真想不出來,有什麼事情能讓我感到尷尬。

給外外打了電話,他們在吃飯,於是我和D一起去找他們。剩下的人隨後就到。那是一個廣東飯館,小而乾淨。東西都非常好吃,我狂吃,一邊和外外聊天。萇萇和D看起來比我和外外都成熟。飯館裡放著音樂,外外說這是他的節目。我聽到了我喜歡的南京的七、八點的歌。我們讓老闆放大點聲,我聽到了那首我最喜歡的歌,“在大雨中用力閉上眼,就像在美夢中閉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願它比歡笑還甜。”

大概半個小時後,一大幫樂隊成員都過來了。他們捲了葉子,D說這葉子特純,吸一口就飛了。他接過他的夥伴遞過來的葉子,抽了幾下,又遞給我。我稍猶豫了一下,就接了過來。為什麼不呢?

我還沒什麼感覺。我們吃完了飯。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