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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

“你去問王玉。”

“我能借你的房子用嗎?”

“那當然。”

“你沒有和她睡過吧?”

“怎麼會哪!”——密談到此結束。我們開門出走。我在想:我們今天是來對了,至少讓東海見到了王玉,這對鬆弛他的神經是大有好處的。我告訴東海王玉會跳舞,當即就示意王玉跳一段給東海看。王玉踢腿送胯的同時,東海也在一旁試探著扭動。他的確比上次高興了許多。要是他看見王玉光著屁股的舞姿還不知道會怎樣哪。臨走,我對東海說:“哪天去我們那兒吃飯。王玉在,我那兒也開伙了。”

一九九○年

王玉回去後給我寫過一封信,並附了一篇小說。小說是她的第一篇,恐怕也是最後的一篇。第一或是最後的東西總是不能小瞧的,應該說王玉寫得相當不錯。其中的一段寫滅鼠運動,一夥青年男女掘地三尺找老鼠,最後將它們統統殺死。然後是為慶祝勝利的舉行的大會餐。他們舉杯同慶的時候,身後的水泥平臺上(似乎是一處樓頂)晾曬著長短不一的老鼠的屍體。最精彩的一筆是他們在死耗子的身上寫上了各自的名字。原意是標明各自完成的任務,結果竟成了他們自己就是那些死耗子。

王玉在我這裡時幫我抄過稿子,幾首短詩、一篇文章。我認為她的字不錯,並對她說了。也許這就導致了她寫字的癖好。她幫我抄東西,回去後自己也開始寫,也抄得工工整整的,寄來,臨走時留下的通訊處也是她親手抄在我的筆記本上的。她的字很有特點,圓圓的,但不失力度。王玉不僅給我留了她所在學校的地址,還留了她的一個好朋友,也就是田恬的地址。後者在南寧市團委工作。

我給王玉回了信,把調子降下來。就好像我們是普通朋友,之間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一樣。我仍把她當成與朱浩有特殊關係的人,向她打聽來浩的事。我想:這封信即使被朱浩看見了,也不會有什麼。我很後悔當時給朱浩寫了那封說我哭泣的信。另外我把王玉的小說寄回去,告訴她一些地方需要修改,一些地方需要刪除,而之後剩下的即是需要保留的。我盡其所能地把王玉當成一個在文學上有求於我的人。信發出後約有一年,如石沉大海。我心想這件會總算了結了。我和女朋友朝夕相伴的生活不會再受到什麼威脅了。

可有一天我去東海那裡,他交給我一封信,是寫給我的。寫信人是田恬,她以王玉好朋友的身份寫了這封信。信中說王玉最近出事了,是什麼作風問題,被人家老婆當場抓住了。信上說她(王玉)的心情很不好,希望我和朱浩有時間寫信去安慰安慰她。田恬還說這封信是她揹著王玉寫的。她從王玉那裡知道我和朱浩都是她(王玉)很信任的朋友。這個田恬看來有點糊塗,她怎麼把我和朱浩攪到一塊兒去了?我的意思是說來浩愛過王玉,他對她負有責任。而我,則另當別論了。還有,田恬使用的那些詞句也讓我不喜歡,什麼作風問題、腐化墮落,還有通姦。也難怪,她是團市委的幹部。

信看來倒不像是在王玉授意下寫的,不然,她為何不直接寄給我,而讓東海轉呢?

她並沒有從王玉那裡得到我的地址,不得已才有求於東海——她昔日的追求者的。後者在他家昏暗的走廊裡將信交給我。為避免他的疑心(田恬為什麼給我而不是他寫信呢?),我當面把信拆開看了。送我下樓的時候東海問:“你打算怎麼辦?”

我回答說:“不怎麼辦。這件事本來就與我無關嘛!”

我沒有給王玉或者田恬寫信。

來訪

第二天東海果然來了。他敲門以後我們很快開了門,甚至都有心跳過快了,就像我們一直站在門後等著他。臥室裡依然暗如洞穴、鋪席點燈。同時另一間房子的床上也準備了一套夏天的臥具。

我們要表明的是:我睡在那裡,或者是王玉睡那裡。我們不想給東海造成兩人一床一席一間房子的印象。但此刻兩個房間內的氣氛是截然有別的。一間,陰涼幽暗,是避暑待客的好地方。一間,因沒有窗簾的阻隔陽光直曬進來,烤得四壁發燙,猶如爐膛。

我們的生活必需品(包括王玉的化妝護膚用品)都集中在臥室裡。芳香習習、令人迷醉,對剛從外面進來的東海來說更是如此。

他迷迷糊糊地進到裡面,由於光線的反差一時不能適應,險些踩壞了一個磁帶盒。

我們將他扶到席子上坐好,遞上靠墊和飲料。

喘息初定,東海從腋下抽出一張當日的《許城日報》,遞給我,說是他在樓下順便買的。我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