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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的進化論學者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1976年出版了一本著作,標題就用了這個令人迷惑的詞。他認為人只不過是基因的產物,基因之所以能延續下來,是因為具有殘酷的競爭性,就像芝加哥黑幫一樣。

這個標題只是一種比喻。顯然基因既不自私也不慷慨,它們沒有傾向性。道金斯只不過想說基因的基本功能就是儘可能多地複製自己繁衍後代罷了。他從未鼓吹自私是實現目的的最好手段。“讓我們提倡慷慨和利他主義,”他在書中寫道,“因為我們生來就是自私的”。

我們與生俱來就自私的觀點,如同適者生存的觀點一樣,有種直觀的邏輯,一些人也樂於利用它。從亞里士多德時代以來,人們就鄙視貿易商人和其他型別的商人,稱他們是唯利是圖的自私鬼。在被否定了2 000多年以後,商人們突然說:“噢,這樣啊,你的重點到底在哪裡?”

“過去的20多年發生了一些非常怪異的事,”牛津大學管理學教授約翰·凱(John Kay)在1998年的一次演講中說,“以前只有那些憎恨商業的人才會談商業的自私性——這個令人討厭的特性,現在商界人士自己也熱衷於談論這個特性了。他們認為沒有必要否認自己動機的自私性,利益的狹隘性,行為的手段性。他們時常聲稱商業活動的目的就是利潤。”凱沒有責備他在牛津大學的同事道金斯。其他人的觀點也沒有什麼好責備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