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高了,並且還呈發展之勢。這說明社會的貧富分化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了。第二,即使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實現了公平分配,這也只是保證了人們經濟利益的實現,而人們政治利益的實現是經濟增長所無法自動完成的。雖然在政治學上有所謂“李普塞特假說”,認為經濟增長會帶來*的發展(或者說經濟增長與*成正比例關係),且不說這個“假說”在理論上本身還很具爭議,即使有一些事實可以確證,那也是在經濟增長的基礎上,政治體系自覺或不自覺的調整、改革的結果,而不可能是經濟增長自動實現的。而且,我們還必須注意到,在人們還不能解決溫飽時,實現經濟增長、提高人們生活水平對政治體系合法性的提高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當人們的溫飽問題已經解決時,人們給予更多關注的可能就不是經濟(或者說不單純是經濟),而會轉移到政治等其他問題上去了。20世紀*十年代一些威權國家的政治轉型就說明了這一點,在實現成功的經濟增長後,相對的經濟繁榮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極大地減弱了民眾經濟上的不安全感,因此越來越多的人關注的焦點逐漸從物質上的改善轉移到生活質量的提高,尤其是政治生活質量的提高,而這是威權政府難以滿足的,從而產生了合法性危機。第三,作為合法性基礎之一的有效性或者政績,是政府公共政策的績效,創造這些績效的公共政策並不只是追求經濟增長的經濟性公共政策,而且還包括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等方面的政治性公共政策,以及實現社會公平、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等社會性公共政策,因此,僅有經濟增長這一經濟性公共政策的績效,而在政治與社會公共政策方面無績效,也會影響到公眾對政府績效的評價,從而影響到政府的合法性。而且,我們還必須注意,公共政策是一個複雜系統,三大公共政策之間是互相影響、互相制約或互相促進的,如果沒有政治與社會方面的有效的公共政策相配合,單純靠經濟性公共政策也是不可能長久地維持經濟的高速增長的。第四,過分注重經濟增長,注重“政績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會刺激“唯政績主義”,這會導致一些對合法性有嚴重損害的行為:一些官員為了個人政績,會出現“唯經濟指標”現象,一切為了指標,一切以指標為轉移,為了政績而亂攤派,搞勞民傷財而難有實效的“政績工程”,或者是隻圖眼前經濟增長,而無限制地掠奪自然資源,破壞生態平衡,以及虛報數字、欺上瞞下的“數字出官、官出數字”現象。這些無疑會導致合法性的流失。第五,經濟增長要透過經濟體制改革來實現,而學術界較為公認的看法是,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是一種“增量改革”,這種從體制外改起的“增量改革”是一種帕累託改進,即改革基本做到了在沒有人的既有利益受損的情況下,社會經濟總量的提高。這也正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的重要原因。然而,“增量改革”總會轉向“存量改革”,體制外改革總會轉向體制內改革,而當改革進入體制內,對既有利益進行分配時,其難度和阻力會加大,引發的矛盾會更多,這些矛盾是單純靠經濟增長無法解決的。這些矛盾不能得到有效協調和處理,不僅會影響到經濟增長的實現,而且也會直接影響到政治合法性。第六,最重要的是,經濟增長有其內在規律性和週期,一個社會的經濟,不可能長時期保持高速增長。而且在經濟全球化日益發展的今天,一個國家對其國民經濟的調控還會受到更復雜的國際因素的影響。如果把合法性的一切希望寄託在經濟增長上,當經濟增長受制於自身規律而不能實現時,政治體系的合法性如何維護?有學者指出:把合法性與經濟績效掛鉤必然會產生政治上的危險,一旦經濟出現大的滑坡和危機,無論執政者是否有責任,都會導致合法性的喪失,最後引起政治統治的崩潰。這是一把“懸頂之劍”。在這方面,我們需要引以為戒。過去相當長時期,我國合法性的維持主要是靠意識形態和領袖的威望,這使得我們國家在經濟上受到很大挫折的情況下依然能夠保持基本的社會和政治安定。而世界上也有一些國家曾經單純注重經濟增長,這樣在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的金融危機或經濟危機的衝擊下,經濟發展停滯下來,這些國家的各種社會矛盾很快就爆發出來,甚至出現了政治*。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都說明,把合法性全部維繫於經濟增長上,是十分危險。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經濟增長與合法性的“政績困局”(5)
因此,那種認為經濟增長了,政治上就可以高枕無憂了的觀點是不正確的。我們一方面要努力實現經濟的穩步健康發展,但也不能把合法性的一切希望都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