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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平等(因為每個勞動者都是從屬於特定的勞動階級的);在涉及到集體或整體同個人的關係問題上,毫無疑問地是以集體或整體為第一位,強調個人對於集體或整體的服從甚至是無條件的絕對服從。而對“個體人”的忽視,必然會走向平均主義,即注重人與人之間的相似性和一致性,著力於社會成員之間收入狀況、生活狀況、發展狀況的“平均主義”取向的努力。另外,當時的經濟水準十分低下,各種生活資源、發展資源十分匱乏,因而從國家的角度來講,也只能是以平均主義的方式來分配各種主要的資源,以便使整個社會能夠在低水平條件下保持一種“均衡”的狀態。最後,中國社會當時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而且又剛剛結束供給制,因此,國家很容易,同時也習慣於實施“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的資源分配方式。

這種平均主義的取向和做法在建國30的社會政策中得到了比較充分的體現,突出表現在收入政策和就業政策兩個方面。其一,在收入政策方面。儘管當時也主張按勞分配,但實際在很大程度上是實施促成收入不斷平均化的工資政策。從表2中可以看到,1952年國民經濟各部門中工資收入最高的是城市公用事業部門,最低的是農、林、水利、氣象部門,兩者只相差倍;1975年,工資收入最高的是建築業和資源勘探部門,最低的仍是農、林、水利、氣象部門,兩者差距降至倍。即便收入的平均化傾向已經十分嚴重,但國家決策者仍然覺得收入差距偏大,仍需要進行必要的矯正。比如,1957年毛澤東在《論十大關係》一文中就指出:“關於工資,最近決定增加一些,主要加在下面,加在工人方面,以便縮小社會行為兩方面的距離。”其二,就業政策。當時的就業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城市居民中適齡勞動力在工作及收入上的“人均一份”。但是,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城市每年新增的勞動力數量很大,而就業崗位數量卻相對較少。為了解決這些難題,當時主要採取了兩種辦法。一種是“實行合理的低工資,儘量使大家都有飯吃,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個人的飯,五個人吃’的意思”。這種辦法實際上是將顯形失業轉化成隱形失業。另一種辦法是採取反城市化的舉措,將城市大量新增的勞動力遷往農村,也就是組織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儘管知識青年的“上山下鄉”是一種反城市化的舉動,是同現代化趨勢相左的,但在當時卻是一舉兩得的事情,既解決了城市大量失業勞動力的問題,又在某種形式上縮小了“三大差別”,實現了平均主義式的理想。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7)

由於包含了過多的平均主義成分,使得當時的社會政策具有明顯的負面效應。從一定意義上講,始料不及的是,本意是要消除舊有的社會不公現象,卻造成了一種新的社會不公現象。當時的社會政策儘管試圖消滅剝削,但在實際運作中卻是在鼓勵另一種型別的剝削,即能力相對較弱者對於能力相對較強者、貢獻較小者對貢獻較大者的剝削。顯然,這是從另一個方面嚴重地違背了現代公正的基本規則。另外值得人們注意的是,當時的社會政策由於過於強調生活狀態的相似性和一致性,因而難免壓抑了社會成員個性化的發展,限制了社會成員發展的潛能,從而進一步嚴重抑制了社會發展的活力,嚴重降低了經濟發展的效率。“第一,這種制度最初的基金只是來源於稅收與企業的收入,工人們並不關心社會保障的成本,從而造成了經濟和政治的雙重變形。第二,壓在企業身上的津貼給付的財政負擔和行政負擔阻礙了企業的運營效率和在現代經濟中的競爭力的提高”。當時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之所以缺乏效率、缺乏可持續性,一個重要的癥結便在於此。

(二)對民眾基本權利的重視甚於對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的保障

相對而言,這一時期中國的社會政策對民眾基本權利的重視程度明顯超過對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保障的重視程度,兩者形成了較為明顯的對比。在涉及到民眾基本權利的社會政策方面的政策力度較大,內容比較豐富,輿論宣傳的聲勢也很大,況且還有相應的專門機構如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農民協會等組織予以組織實施。正因為如此,這一時期中國有關民眾基本權利方面的社會政策能夠取得比較明顯的成就。而這一時期中國有關民眾基本生活質量需求方面的社會政策就總體而言則顯得力度不夠,涉及面不寬,聲勢不大。表現在:其一,涉及人民生活方面的資金投入比重過小。例如,在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的勞保福利費用總額相當於工資總額的比重呈歷年下降的趨勢,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