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省區的調查顯示,鄉、村兩級高額負債是普遍的,鄉級平均負債400萬元,村級平均負債20萬元。另據調查,中國鎮政府的財政債務每年以200多億元的速度遞增,預計當前的鄉鎮基層債務額超過5 000億元;其中鄉鎮一級淨負債超過2 300億元,村級估計達2 500億元。全國約有2/3的鄉鎮不能正常發工資,有的欠一個月,有的欠一年,相當多的鄉鎮還在發1992年標準的工資。基層財政的窘迫,不僅難以對社會弱勢群體進行直接而有效的援助,而且在客觀上容易助長一些基層幹部同民眾“爭利”的現象,從而加重了民眾的負擔。其二,從橫向(區域之間)的角度來看,社會公共資源越來越向東部發達地區傾斜。對此,我們從東部一些城市建設的投資狀況同西部一些省份的財政狀況的比照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暫且不論像人們所熟悉的北京準備用2 800億元的資金打造“新北京、新奧運”、上海準備用4 000億元的資金迎接世界博覽會,等等,我們只是來看一下山東省濟南市這個東部地區發展程度尚不算上乘的城市僅僅是在城市建設方面的資金情況。據報道,1999~2003年的5年,濟南市城市建設累計投資近600億元。在此基礎之上,濟南市又計劃5年內投資1 360億元用於城市建設。相比之下,西部許多省份2003年全年的財政收入總額只有幾十億元至一百多億元(見表12,略)。這種勢頭如果長期保持下去,那麼,東西部地區之間的貧富差距會加速拉大,西部地區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問題毫無疑問地會嚴重加劇。 。。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16)
違規現象明顯,致使社會公共資源向強勢群體傾斜和流入。由於社會在一定範圍內的失序以及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對待不同群體厚此薄彼等多種原因的存在,導致不少社會公共資源出現來源不暢、投向違規的情形。一方面,本應形成的一些社會公共資源難以形成,這突出地反映在大量的稅收收入很難兌現。例如,2002年,根據中國含稅GDP倒算,企業有3 000億~4 000億元該交納的稅沒有收上來。於是,這樣一項鉅額的本應屬於公共資源的資金便流向了少數群體和個人。另一方面,現有的公共資源由於種種違規活動而損失嚴重。以廣州市和江蘇省為例,從1998年到2003年,廣州市審計部門共完成審計專案474個,查出違規資金高達億元。兩年內,江蘇全省共審計11 447個單位,揭露各類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和一些經濟犯罪案件,查出違紀違規金額億元。一個省轄市、一個省尚且如此,全國違規活動之嚴重更是可想而知。就連國家一些重要的政府部門也捲入類似的違規活動。中國現階段的官員尋租現象也令人觸目驚心。據報道,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大約有4 000名*官員逃往國外,帶走了大約500多億美元的資金,其中許多大案要案都是透過離岸金融口岸發生的。另外,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土地收益的嚴重流失,均造成了社會公共資源的重大損失。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弱勢化趨向的負面影響
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趨勢這一現象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多方面的。這種負面影響除了前面所提到的對社會階層結構的不利影響之外,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這一現象在很大的程度上會抵消發展的意義
發展應當是以人為本位的發展,而且是以絕大多數社會成員為本位的發展。發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社會的主要群體,不論是改革的參與者還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均應當成為改革成果的分享者。正是基於此,中國共產黨對於全國人民作出了鄭重承諾:“共同富裕”。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大報告也明確宣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惠及十幾億人口”。而中國社會主要群體的弱勢化,意味著中國社會主要群體中的許多成員缺乏基本的發展平臺,意味著其基本的家庭財富難以得到可預見的必要積累,意味著中國大量的社會成員無法有效地分享到發展的成果,意味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難以實現。這就造成了一種“有增長無發展”的現象。
(二)削弱中國共產黨執政的主要社會基礎
中國共產黨執政地位的合法性來源於中國人民的支援。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把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一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就是為中國人民奮鬥的歷史,同廣大人民群眾保持息息相關的聯絡,是中國共產黨安身立命的基礎。歷史地看,中國共產黨執政地位合法性的具體依據有一個變化的過程。建國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