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完成了在全國範圍內勞動力的統一配置,同時,在微觀層面上則形成了企業用工中的固定工制度。其最大特點是企業在用工方面“能進不能出”,不能以任何經濟性原因裁減其多餘的職工。在城鎮職工中以固定工為主,而且人數佔絕對比重,1957年其比重為,1960年為,1965年為,1970年為,1975年為,1978年為。另外值得提及的是,在50、60年代,還曾斷斷續續地嘗試過招收“亦工亦農”的臨時工和合同工,以彌補固定工制度的缺陷。
當時,城鎮在就業問題上處於兩難的境地。一方面,城鎮每年新增勞動力的數量較大,而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水平均較低,因而即便是在城鎮也不可能實現充分就業;另一方面,當時人們所奉行的理念認為社會主義社會不存在失業現象,因而不允許失業。為了解決這個兩難問題,當時採取了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將城鎮的多餘勞動力向農村分流,向農村轉嫁城鎮的就業危機。為此,先後有兩次大的舉動,均發生在60、70年代。60年代初,隨著國民經濟的大幅度滑坡,中國進行了自1949年以來的第一次大規模的城鎮人口分流。透過各種強有力的舉措,60年代初期將2 000多萬城鎮職工下放到了農村,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城鎮的就業壓力。60~70年代,透過各種組織、動員、宣傳活動,中國開始了醞釀已久並且早已小規模存在的又一次城鎮人口向農村大規模分流的舉動——城鎮知識青年的“上山下鄉”。1962~1979年,有1 萬知識青年透過“插隊”、“到集體場隊”、“到國營農場”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