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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一個活在世上,會給親人帶來什麼?

水玲瓏木呆呆地聽著,“可是,小龍的父親那兒……老爺子已經70多了吧?”

妲拉沉默半天后嘆道:“何為孝?子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也就是說,至大之孝,是光宗耀祖;基本之孝,是養生送死。而龍琪,連最基本的都做不到了。”

現在不光是做不到了,反過來倒要連累父親。這她是不願意的。所以死了,倒是簡單的。

“那,她弟弟龍言……”

“這個責任是龍言的嗎?”妲拉反問。

水玲瓏無語了。這個責任不應該是龍言的。他有自己的事業和家庭,他有自己的生活。

其實,人間五倫,親人也好,朋友也好,總是以利生和,以益生睦,若利益沒了,愛便沒了,美就更沒了。

所謂兩好合一好,你若不好,他人又如何肯對你好?

聽起來是世態炎涼,其實世態未必炎涼,只是花開了,蜂蝶來;花謝了,蜂蝶走。僅此而已。所以,一個人尊嚴的底線,是以不拖累他人為原則的。所以,千萬別活到讓人慾甩之而後快的地步。人,當明白什麼叫:知趣。

龍琪是個省事的,經過榮枯興衰,有些事,她看得很清楚。

水玲瓏想到這一層,也不由冷冷地笑了笑,儘管操小人之心是不厚道的,但凡事若能先操個小人之心,眼光自然就會寬闊許多。她突然又想一個人來,“對了,那方曉飛呢?”

那個人很難纏,他若知道了龍琪的死訊,會怎麼樣?

妲拉想了半天后,慢慢地說:“你說,要是當年的梁山伯不是死了,而是殘廢了,祝英臺會怎麼樣?”

水玲瓏聽著無語,久病床前無孝子,何況他人。

龍琪連自己的家人都不願意帶累,何況外人。就算方曉飛自己心甘情願,龍琪也是不會答應的。因為她從來不把自己的命運寄希望於他人的仁慈,她只想做作那個施恩的人。

道理是明擺著的,“可是,方曉飛會怪你的……”

“就我這條命,隨他處置好了。” ── 一命抵一命,妲拉大概早就豁出去了。

她說著看著水玲瓏,她們的眼光一對,濺出一串火花,顯然,她倆的意見已經達成一致。

水玲瓏從貼身的口袋中掏出一個小瓶,“這是安眠藥。從踏入官場,就準備著這個了。我告訴自己,若有一天遭遇困境,絕不偷生,免得現眼於世人落個笑柄!”

妲拉點點頭,“說的是。眼睛一閉,隨他人蓋棺定論吧!無論對錯,總有一命抵過。”

“那,我們這就向醫院提出審請吧!給小龍一個安樂死。”

“醫院?如果醫院肯施行安樂死,我就不用找你來了。”妲拉說。

安樂死是一個在全世界範圍內備受爭議的話題。“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無痛苦的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從20世紀30年代起,西方國家就有人開始要求在法律上允許安樂死,並由此引發了安樂死應否合法化的大論戰。贊成者聲稱:出生時,我們已經沒有自己選擇的權力,死亡時,我們可不可以為自己找種較舒適的方式,特別是當人病入膏肓,無藥可醫又痛苦不堪的時候?

但“安樂死”合法化受到很大阻力,宗教界尤其堅決反對。波蘭的皮耶羅內克主教說:“這是人類企圖糾正上帝。人類的生命並不掌握在我們手中,因為我們不是生命的賦予者。”

當然,我們有權選擇讓自己死得更安樂,接受這一點並不是件十分困難的事。問題在於、也正是立法者所擔心的是,如何嚴格界定安樂死與“謀殺”之間的區別?

所以,在法律條文比較嚴密的西方國家醫院,是絕不會為病人執行安樂死的。

妲拉說:“荷蘭是迄今為止惟一認可安樂死的國家,他們在1993年2月9日議會上,透過了預設安樂死的法律,此後又放寬安樂死合法化的尺度。可這裡不是荷蘭。”

“那你的意思是……”水玲瓏聽得心驚。明白對方要做什麼了。

妲拉乾嚥了一口,嘶啞著嗓子說:“我恐怕這回要做劊子手了。置人於死地。”

水玲瓏這時才注意她憔悴的容顏,才體會到她所受的壓力。安樂死本就是個備受爭議的課題,而讓龍琪安樂死,她更是在跟現有道德作對,她已經站在了天下人的對立面,她得準備著悠悠眾口的討伐……

除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