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當年便透過了,而做為殖民地的香江,自然被延伸了過來。但其內容無法全球一刀切,必須經過本土化才能適用於當地。
香江對此制定了相應的條例,於今年提交香江立法局審議。
從草案內容來看,它一旦透過,便會具有凌駕性地位任何香江法例,如果與其牴觸,那就必須修改。
所以,原本時空這個時期的香江,會不可思議地出現諸如張~子強之流,從法~庭上堂而皇之地安然脫身一幕,甚至走了還不算,港府還要給對方賠上一筆錢。
簡而言之,當下,這個話題在小小的香江屬於一個熱點。
一直畏手畏腳的邵氏電影公司,甚至都因此動了將粵劇《審死官》改編成電影、交給紅的不得了的周星馳主演、好撈上一筆的念頭;而才創辦沒幾個月的《一週刊》,同樣跟風,也沒什麼好奇怪的,標新立異之處就在於,有點為這批被掃蕩的社團分子打抱不平的意思。
好傢伙,香江警務處突然抽風,一窩端了上千人,敢保證當中沒有冤情麼?抓捕和審訊過程裡,敢保證沒有損害人~權的情況麼?據說在行動的時候,扶南在香江培訓的警員也參與了進來,如此做合法麼?
還有,香江和扶南的關係也是一個奇葩打發對方一點錢,好幫忙收留那些越來越不安分的船民也就算了,又開展什麼警界交流合作,甚至達成一個異地懲戒的備忘錄。香江有那麼不文明,違法人員多得本地裝不下,要到外地租賃空間麼?
不要忘了,直到現在,扶南方面還不清不楚地收留著李福兆呢雙方的關係有那麼親密麼?
要知道,在1970年代,香江警察被罵成了狗,民間素有“好男不當差”之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