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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不想再聽佈列克艾德針對比厄特麗斯·耐斯特遲遲編不出愛倫·艾許所發表的長篇大論。一旦佈列克艾德進入比厄特麗斯這個話題,他的聲音裡就會透露出一種語調,一種嘈雜、咆哮的語調,這每每讓羅蘭想起獵犬的狂吠(他從來沒聽過獵犬狂吠,只在電視上看過)。倘若想到了克拉波爾,教授的臉上則會浮現出一種鬼祟陰險的表情。
羅蘭並沒有向佈列克艾德表示,要陪他一起到倫敦圖書館去。他走出這兒,想去弄杯咖啡。喝完咖啡,他就可以開始搜尋目錄、追查蘭蒙特小姐,就像追查其他已故人士那樣,何況,關於她這個人現在多少已有些眉目。
在那些古埃及重量級的大公之中,羅蘭的身影翩然出現。在兩隻巨大的石雕腿之間,他隱約看到了某個敏捷、白色、帶金的東西,原來,這個人是弗格斯·伍爾夫,他走出來也是想弄杯咖啡。弗格斯非常高大,頭頂上黃銅色的頭髮修得頗長,到了後腦門又修得極短,這是八十年代版的三十年代髮型。他套了一件亮白色厚毛衣,配上鬆垮垮的黑色長褲,看起來活像個日本浪人。他對羅蘭微微一笑,一種快活、貪婪的笑容,眼睛藍藍亮亮的,咧得老長的嘴裡排滿了堅實的白牙。他年紀比羅蘭大,是個出生於六十年代的孩子,曾一度離開學校,選擇了自由以及巴黎的思潮革命⑤,並且拜倒在巴特與傅柯的門下。之後,當他回到艾伯特親王學院,立刻在校園裡掀起一陣旋風。大體而言,他這個人還算和氣,只是大多數人見到他,都會莫名地產生一種念頭,覺得他帶著一種說不出所以然的威脅感。羅蘭喜歡弗格斯,是因為弗格斯似乎也喜歡他。
※虹※橋※書※吧※。
第18節:第三章 線索(6)
弗格斯正在以解構的觀點,針對巴爾扎克的作品寫一篇論文。英文系居然會資助法國著作研究,對此,羅蘭已經見怪不怪了。時下這個世界似乎已是無奇不有,而且再怎麼說,羅蘭也不希望別人覺得他很小家子氣。他的法文底子,由於母親當初強烈干涉,相當不錯。弗格斯大模大樣地坐臥在自助餐廳牆邊的長椅上,說他眼前的挑戰就是要去解構一個顯然早已自我解構的東西,因為這本書是在談一幅畫,最後,畫不是畫,只是一堆亂無章法的信筆塗鴉。羅蘭禮貌地聽著,然後問道:“有個蘭蒙特小姐,你知不知道她?她是寫童話故事和宗教詩的,差不多是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那個時候。”
這個問題讓弗格斯笑了相當久,然後,他明快地接著說:“我當然知道。”
“她是什麼人?”
“克里斯塔貝爾·蘭蒙特。神話傳記家伊瑟多爾的女兒。作品有《最後二三事》、《訴說在十一月的故事》。她有一首史詩叫《仙怪梅盧西娜》。梅盧西娜是個仙子,為了得到靈性,嫁給一個凡人。兩人約定,每逢星期六,他絕對不可以偷看她在做什麼。多年來,他都照著做了,兩個人生了六個兒子,每一個都有奇怪的缺陷———奇怪的耳朵、又大又長的牙齒、臉頰一邊長出個貓頭、三隻眼,反正就是那一類的。他們其中一個兒子叫大門牙傑夫利,還有個叫霍勒勃①。她建了幾座城堡,這可真有其事,到現在都還存在,就在普瓦圖②。故事最後,當然啦,他從鑰匙孔偷看她———如果照另一種版本的說法———是他自己拿劍在鋼板門上鑽了個洞———而當時,她正一個人在大理石水池裡玩得不亦樂乎!她腰身以下,是魚的模樣,還是蛇的模樣,拉伯雷③說的,‘安杜耶’④,就像一種龐大的臘腸,這個象徵十分明顯,她用她強有力的尾巴拍打池水。她什麼也沒說,什麼也沒做。後來,傑夫利,她的這個慓悍的兒子,看到弟弟弗洛蒙躲到寺院裡去,怎麼也不肯出來,很生氣,就弄了一堆乾柴,一把火把什麼都燒了,所有東西無一倖免。事情傳出來,雷蒙丁(他就是最初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