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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裡。”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時期為不虔誠者死了。”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就在此將他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瞭。”(《聖經》羅馬書五3…8)

身處厄運,還有什麼能比讀《聖經》更能得到解脫與拯救的呢?

初入監獄,我讀的是簡易版本的英文《聖經》,CEV版本(contemporary English version),語言樸實流利,通俗易懂。我把它當作小說來看。以前在美國和深圳,身邊總伴有《聖經》,但一直沒有機會認真讀過。到搬到懷特監獄,這簡易本找不到了,拿到的是經典版本的NKJV(New King Jamei Version),難懂一些,好在格洛麗亞總寫信來傳福音,是一個彌補。後來,我在波士頓有過一面之交的美籍臺灣人林舉賢老師熱心,寄來精裝中文恢復版的《聖經》,才徹底解決問題。

剛收到這本中文《聖經》的時候,我不知何人所贈,但令我喜出望外。我當時像收到寶貝一樣捧著書回到囚室,關上牢門,將書攤在桌上,翻到《馬太福音》第6章的主禱文,剛唸到第一句“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就熱淚盈眶,眼淚直往下流。從此之後,《聖經》於我已經不再是故事,而是字字珠璣,讀來如沐春風。後來。林老師數次專程從波士頓來探監傳福音,更是讓我體驗到神的指引和聖靈的啟示。

學習了兩章《羅馬書》的經文之後,我的囚室日光浴也接近完成,而獄卒山姆也在不知不覺中完成了上午的監視工作。曬完日光浴,我身體暖洋洋的,讀完《聖經》,我心裡暖洋洋的。

我重新穿上衣服,將床上的枕頭和棉衣鋪在囚室的水泥地面做墊子,然後倚牆坐下。我左側是堆放報紙和雜誌的牆角,右側是床,底下堆放一袋副食品。時針指向11點,我拿出幾塊餅乾,抹上一些花生醬,邊吃邊等待午餐的到來,同時翻閱報紙和雜誌。

我們這個監倉的犯人,以候審犯為主,多為沒錢沒勢的,或者案情特別嚴重的,否則都取保候審了。相比之下,我肯定算是有錢的,因為整個監倉70多犯人每天的六份報紙,我一個人就佔了五份。我的《紐約時報》有不少犯人會排隊傳閱,遺憾的是我的中文報紙《世界日報》和《星島日報》沒有其他犯人看得懂,除了獄友越南人朗。他在入獄前喜歡看中國電影和電視劇,幾乎能認得出每一個華人影視明星,卻不會說中文。他會揀了我的中文報紙,挑中影視版,色迷迷地盯著女明星看。

上午10點45分 再監視(2)

當初關在芝加哥MCC的時候,我也從垃圾箱撿廢報紙看,但很少看到中國新聞。一個多月的時間,我記得只見過兩條關於中國的新聞:一條是大陸的熊貓終於送到祖國“寶島”臺灣去了;一條是四川地震的死難學生家長狀告學校。現在我可是鳥槍換炮,過足了新聞癮。

奧巴馬執政,給許多人帶來希望,包括許多犯人。我不懷疑他在眾望所歸之下,新官上任燒出的“三把火”會挺像樣子,但我擔心的是,繼布什任內美國政府借反恐而積聚的諸多特權,一定會以奧巴馬加大政府預算,擴大公共開支,借拯救經濟的名義,進一步膨脹而不可收拾。這樣一來,美國政府的壟斷權力越大,越加會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這兩天美國媒體有個不大不小的新聞,報道的是兩位法官,像流水線作業一樣高效地為一傢俬營監獄輸送少年犯人,以此獲得鉅額回扣。許多本可少罰輕判的少年犯稀裡糊塗地就被投入法官拿回扣的大牢,有的連律師到庭的機會都不給。偏偏這兩位法官的豪華遊艇名為“Real Justice”(真正的正義)。

法官*的個人行為並不能解釋當今美國成了全球首屈一指的“犯人之國”。據媒體報道,全美至今有300萬在押犯和430萬假釋犯,如果算上之前有案底的犯人,估計總數接近3000萬。以美國3億人口的國度,其1/10的人口犯過罪,或者進一步說,成年男性的犯罪率可能有1/5。其之所以為“犯人之國”或“犯罪之國”,一定有其政治性的制度性原因,但我等外人雖是旁觀者清,卻不便妄論。

相對來說,中國的形勢,儘管區域性問題不少,但整體態勢令人鼓舞。通常,美國媒體對中國的報道基本遵循三項原則:正面訊息必暗示威脅,負面訊息必惡意攻擊,且負面訊息多於正面訊息。比如,明明是廣州地鐵的飛速發展,他們會說我們的造價便宜,暗示我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