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而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我個人認為,張獻忠雖然說不上是主兇,但這“始作俑者”恐怕是跑不了的,因為從他1644年攻陷成都,到他於西充山被清軍射殺,差不多兩年多的時間,他不僅未能將四川建設成為一個牢固的根據地,反而對於四川的經濟造成巨大破壞,致使“天府之國”遍地餓殍,在戰亂、飢謹、瘟疫的打擊下,四川人口銳減,據說清軍入川時,四川人口已不足五十萬。
也許事情的真相是這樣的:張獻忠入川后,或出於立威的需要,或出於鎮壓反抗的需要,殺了一批“不聽話”的讀書人,而且也牽連了一些其他的人,並且將原明朝設立在川中的軍戶也殺了一些,這樣一來,就給了人一種印象,那就是“張獻忠嗜殺”。
接下來的事情就如大家知道的那樣,張獻忠被清軍射殺,而他的部下在其四個義子的帶領下,由川南進入貴州,接著便佔領了雲南,並以那裡為根據地,後來與明朝聯合,共抗清軍,並堅持了很多年。根據一些記載,大西軍在雲南的口碑還是可以的,可見大西軍能否在某一個地方站穩腳跟,還要看他的領導人的素質,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證明了張獻忠是多麼的無能,顯然,他作為一個政治家是絕對不合格的,在這方面,他的義子就比他強得多。
張獻忠沒能在四川站穩腳跟,其影響可能是全域性性的。當時清軍兵力不足,只好暫時放棄進入四川的企圖,全力進攻南明。
假如佔領四川后,張獻忠能在四川施行與民休息的政策,將川中局勢穩定下來的話,那麼他可以率一支軍隊,或者派一支軍隊順長江而下,攻取同樣空虛的湖廣地區,這樣一來,不僅能夠有力的牽制住清軍的兵力,使南明不至於那麼快就滅亡,而且更重要的是,佔領了湖廣地區以後,大西軍就可以以湖廣地區為緩衝區,全力經營四川,並適時北進漢中、陝西,當形勢穩定以後,再以湖廣、關中為據點,逐鹿中原,驅逐韃虜,光復神州。
當然了,這都是事後諸葛亮了,以我們今天的眼光,張獻忠顯然放棄了一個爭奪天下的好機會,但這實在怨不得別人,誰讓他習慣了流竄呢?要是讓李自成來經營四川,興許能夠比他強一點。
說了這麼多,其實只是想說明一下,我為什麼會在書中把張獻忠寫得那麼不虞。我認為,張獻忠對於整個中國來說,實在是一個罪人,正是由於他的無能,他的無所作為,他的殘忍嗜殺,導致中國最後一個避免悲劇的機會喪失了。張獻忠死亡以後,大西軍就退出了四川,因為四川已經被他毀了,再也無法作為一個可靠的根據地而存在,大西軍只能以當時的社會生產力還很落後的雲南為根據地繼續抗清,而這顯然註定了大西軍最後的悲劇命運,當大西軍最後一個抗清計程車兵倒下後,中國大陸上最後一個稍微強大一點的抗清勢力也消失了,中國就此沉淪,開始了屈辱的近代史。
(不要提什麼清軍遠征葛爾丹,不要提什麼“雅克薩大捷”,這些所謂的輝煌戰績能說明什麼?只能說明清朝皇帝窮兵黷武!愚蠢透頂!葛爾丹與清軍的戰爭實質就是爭奪對中國的控制權,誰贏了,誰就入主中原,做中國的主子,對於老百姓來說,其實誰贏都一樣,誰贏了就跟著誰,這裡沒有什麼願不願意的問題,也沒有什麼好壞的問題,只要繼續完糧納稅,繼續當順民,那麼就能保住小命,要不是葛爾丹率領的軍隊從蒙古草原繞道逼近北京威脅清朝的統治的話,康熙也不會出兵,所謂為蒙古各部主持公道云云,只不過是一個藉口;至於“雅克薩大捷”,請問,中國得到了什麼好處?除了一張毫無意義的紙,還有什麼?國家安全與利益靠得是實力,尤其是軍事實力,而不是白紙一張。其實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尼布楚條約》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透過這個條約,俄國得到了貝加爾湖以東的大片中國領土,雖然這些地方也許開始時沒有明確的主人,但作為中國人,理所當然的應當把它認定為中國的,沒有這種雄心壯志就不可能成為一個強國。
清朝簽訂這個條約,是由其統治本質決定的,清朝是一個外族統治的政權,其本族人數很少,為了維護其統治利益,出賣中國利益是未可厚非的,換了別人也一樣幹,俄國人會這樣幹,日本人也會這樣幹,而在二十世紀初,他們兩國就在中國的領土上開戰,並用中國的利益與領土討價還價,當真是厚顏無恥。
順便宣告一下,本人決非民族主義者,也並不歧視任何少數民族,在我心目中,當今中國的各民族都是平等的,因為他們之間的關係都建立在平等的法律基礎之上,而且現在的滿族也不能與滿清劃等號,他們一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