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楓塞給他:“我跟你一樣為人夫,為人父,沒有什麼使不得的。”
男人漸漸停止了哭泣,擦了擦臉,低聲說:“她四個夫侍,只我沒能生女兒,她說兒子都是給別人養的。”
“你也這麼想麼?那你想沒想過,沒有男人,哪兒來的女人呢?男人女人是平等的,這是女媧神說的話,難道你寧可信一個背棄你的女人而不信神麼?”
男人急忙道:“我信的,大人,我信大神的話,所以我一直好好幹,今年我還攢了點錢買了雞,我想攢錢,好讓喜妹十二以後也能上學。”
“我聽說你妻家很是富有?”
“我們移民過來她就開始做買賣。”
“那為什麼不讓喜妹讀書?你的孩子跟別人的孩子也一樣。如果別人的能讀書,你的孩子也應該能讀書,如果別人的孩子被母親寵愛,你的孩子也應該被母親寵愛,而不是被母親嫌棄,一個嫌棄自己孩子的母親是不配被尊敬的,也不配被稱為母親;同樣的,你的生命跟每一個人的生命一樣,都是平等的;背棄你的女人也不配做你的婦君。”
天漸漸黑下來,喜妹的媽在那小小的院子既不敢走也不敢進去,只能乾著急。喜妹的爹她是瞭解的,老實到家的一個人,從來都是讓幹啥幹啥,又不善言談,就是當日還在家的時候也是被她和另幾個男人欺負的,她倒不擔心他會怎麼著,再說讓他出來也沒啥不好的,起碼的,沒人打他罵他了,年年那收成下來也讓他們有飯吃了,還不是剩的,還要怎地?
就不明白怎麼連君相都給驚動了,瞧君相那意思還對她不滿那。
早知道不聽那幾個男人攛弄了,其實就讓他們父子在家裡住著也沒什麼大吃緊的,都跟僕人一樣幹活,還吃剩的,沒必要容不下他們嘛,唉,真是的。
她正想著,忽見門口眾人都散開,讓了條道出來,君相一手領著洗妹走在前面,她那男人領著小的走在後面,她低著頭抬著眼睛看著,打定主意等君相一走就讓他們父子先回家,不想君相上了馬車,洗妹上去了,他們父子三人都上去了……完了,她兩腿發軟,完了……萬幸,這兩年我可沒打過他們,連見都沒大見過。
兩天之後那父子三人還沒回來,她去學堂接喜妹,喜妹低著頭不看她,他老師說:“君相請喜妹跟他爹暫時都住在省府裡,君相有事問他們;您要接喜妹走就去跟他爹說一聲,他要同意您再接不遲。”說完了一笑:“我才知道原來喜妹也有娘呢。”
她臊眉耷眼壯著膽子跟著去了,沒見著喜妹的爹,喜妹進去沒一會兒又出來,告訴她爹爹不讓他走,他自己也不願意回去。她不萬幸了,萬幸變成了忐忑,她去村長家打聽,村長冷笑:“您跟我打聽他們父子幹嗎?您不說了是您的家務事麼?您不說了您沒犯法我管不找麼?難不成您是怕他們父子餓著?不能吧?我瞧您把他們掃地出門連口多餘的糧食也不給還以為您打算把他們父子都餓死呢。您甭跟我打聽,您這家務事我管不著不是?您找管得著的打聽去吧。”
誰管得著她是知道的,只是她沒膽量去。接連兩天,左近在家挨打受罵的男人都讓鄉上來人接走了,再過幾天傳票來了,喜妹的爹起訴她了,要離婚。
離婚?她琢磨琢磨又塌實了,頂多就是分些財產給他們,沒什麼大不了的,她家裡有地她還有買賣,不怕!
跟她一樣想法的女人不在少數,這當中虐待自己男人很有幾個,都抱著這種心理:大不了就是分些財產出去唄,沒事,自己還能掙呢。
等到判決一下她們傻了,分財產是不錯的,可是並不能因此就少了她們的罪。分完財產之後她們先因為虐待罪需要支付損失費給那些男人孩子——這個是強制執行的,完了她們還得因為虐待罪被判刑——服苦役一至五年不等。有膽子賊愣的就當庭喊冤,說法律沒這條。
沒有是麼?法官就搬了檔案來唸,她們才知道,這個是新法,才頒佈沒幾天的,可是追溯期限是五年,就是說,她們頭五年犯的罪今日照樣可以拿出來審判。
分財產的時候喜妹的媽讓出的大部分是土地,她的兩家買賣一個沒讓,反正還是買賣最來錢,有錢以後再把地買回來就是了,她不信喜妹的爹能種得了那麼些地。這想法沒錯,有錢人思路也一致,因此大部分離婚男人都分到土地與現金,沒人分到什麼買賣。
法官於是讓她們當庭辦理各種手續——君相說了,讓各個職能部門都派人到此現場辦公吧,省得以後羅嗦。
手續辦起來很快,因為大部分檔案都是事前印好的,不過添上數字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