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地毯,走到了陽光下。
他皺起眉頭,這阻止了她的前進,可當他嘆了一口氣再說話時,表情卻緩和了不少。“一點也不餓。”他回答。
“今天晚上你要吃飯嗎?”
“我想還是要吃的。”他突然想象著她在廚房裡手忙腳亂的畫面,不是垃圾倒在了餐檯上,就是把麵包屑和好好的乳酪片掉到地上,“你還打算做那個一點也不好吃的香腸布丁嗎?”
“你不是已經跟我說了你不喜歡吃嗎?”她的語氣聽起來有點驚訝。
“我是不喜歡吃,蒙露太太,真的很不喜歡吃——至少是不喜歡吃你做出來的那個味道。但話說回來,你的牧羊人派還是很好的。”
她皺起眉頭開始思考,但表情卻變得輕鬆了。“哦,那好吧,星期天做烤肉的時候,還剩了一點牛肉,我能用上——不過我知道,你更喜歡吃羊肉。”
“吃剩的牛肉也能接受。”
“那就做牧羊人派吧,”她的語氣突然變得急促起來,“還有,要告訴你,我把你帶回來的行李都拿出來整理好了。只有那把奇怪的匕首,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就把它放在你枕頭邊了。你注意點,別劃傷了自己。”
他重重地嘆了一口氣,緊閉雙眼,好讓她從自己的視線中完全消失。“那叫九寸五分刀,親愛的,謝謝你的關心——我也不想在自己床上被一刀刺死。”
“誰會想呢。”
他把右手伸進外套口袋,用手指摸索尋找著那支抽了一半的牙買加煙。但讓他失望的是,他大概是把那支雪茄放到了別的什麼地方(也許是他從火車上下車時弄丟的,當時,柺杖從他手中滑落,他彎下腰去撿——那支雪茄說不定就在那時從口袋掉到站臺上,被人踩扁了吧)。“可能,”他嘟囔著,“或者,可能——”
他又去另一個口袋裡找,一邊找,一邊聽著蒙露太太的腳步從地毯上走到木地板上,又繼續走過門廊(七步,足以讓她離開書房了)。他的手握住了一根圓柱形的管子(它的長度和直徑都和那支只剩一半的牙買加雪茄幾乎一樣,但從它的重量和堅硬程度,他立馬判斷出那並不是雪茄)。他睜開眼,攤開的掌心裡立著一個透明玻璃小瓶,裡面封存著兩隻已經死去的蜜蜂——它們交疊在一起,腿相互糾纏著,像是在親密擁抱中共同赴死一般。
“蒙露太太——”
“怎麼了?”她回答著,在走廊裡轉過身,急匆匆地走回來,“這是什麼——”
“羅傑呢?”他把玻璃瓶放回口袋。
她走進書房,仍然是她離開時的七步。“您剛剛說什麼?”
“你兒子——羅傑——他人呢?我到現在還沒看見他呢。”
“可是,先生,是他把你的行李拿進屋的呀,你不記得了嗎?後來,你讓他去養蜂場等你,你說想讓他去檢視一下那邊的情況。”
他蒼白而滿是胡碴的臉上掠過充滿困惑的表情,每當他察覺到自己的記憶又出現衰退時,這種困惑總是會在他心裡產生陰影(還有別的什麼事情是被我忘記了的嗎?還有什麼也像那緊攥在手中的沙悄悄溜走了呢?還有什麼事是我能確定的?),但他還是努力把這些擔憂置於一旁,為時不時出現的困惑找一個合理的解釋。
“哦,當然,是的是的。我這趟旅行太累了,你看,都沒怎麼睡覺。他等了很久了嗎?”
“等了好一會兒了,連茶都沒喝——不過我覺得他壓根不介意。我可以告訴你,自從你走了以後,他對那些蜜蜂比對他自己的媽媽還好。”
“真的嗎?”
“很不幸,但確實是真的。”
“那好,”他把柺杖拿好,“那我想,我不能讓那孩子繼續等下去了。”
他拄著柺杖,從扶手椅上慢慢站起來,朝門口走去,默默地數著自己的每一步,一步、兩步、三步——他沒有理會蒙露太太在身後的嘮叨(“你想讓我陪你去嗎,先生?你自己去沒問題吧,啊?”)。四步、五步、六步。他艱難前行,不願去想象她此刻皺起的眉頭,更沒有料到,他剛一出房間,她就找到了他的牙買加雪茄(她在扶手椅前彎下腰,從椅墊裡把那難聞的雪茄捏起來,扔進了壁爐)。七步、八步、九步、十步——十一步才走到走廊,比蒙露太太多走了四步,比他平時多走了兩步。
他在前門喘氣時,得出了結論——他的行動遲緩一點也是理所當然的:他剛繞了半個地球,探完險回來,一直都還沒能吃到每天早上的例行早餐——塗著蜂王漿的烤麵包。蜂王漿富含維生素B,還有大量的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