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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好在這一切都隨著我十三年的監獄生活結束了。眼下惟一可做的,就是我必須重新開始。於是,我決定賣掉這座從祖上承繼下來的房子,儘量讓自己離這個小街。這座城市遠一點,或者更遠一點。

然而事實證明,我雖然已經脫下了那身標制著殺人犯身份的囚服,自認為從此以後完全可以做個光明正大的人了,但是,透過這樣或那樣的渠道,我那殺人犯的身份不僅沒有在人們的心中消失,而且竟愈來愈被他們演化成為一個窮兇極惡、沒有人性、沒有感情的變態狂。

於是,“知情”的人開始驚慌失措了——“哎呀、老張!你怎麼還跟他攪在一起?知道嗎?他就是十多年前在B市持刀殺人的xx,現在雖在被提前釋放出來,但還是惡習難改,聽說他前幾日走在大街上只不過被人拉了一下,就要給人家亮刀子,老天!幸虧警察及時趕到,不然的話,準又要出人命啦。”

“你知道××嗎?這幾天注意點,聽說他又遊串到我市來了!”

“什麼?你跟他這種人做生意?!噴!噴!噴!真是吃了豹子膽……”等等,等等。真是愈傳愈千奇百怪,愈傳愈把我推進了一個死衚衕,等於再一次把我關進了監獄。

於是,在這種強大的世俗壓力面前,我除了拼命地躲開這些把我當作異物的人們,除了拼命地去賺可憎的力氣錢以外,我覺得,我再也不能與這些可憐的人們為伍了。

原來,生活就這麼容易把一個人清除出去。

原來,生活就這麼容易把一個人的真情徹底擊碎。

原來,人就這麼容易喪失自我。

是啊,“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就這樣,三年後我“賣血”的鈔票足可以使自己安頓下來,並且這筆具有血的代價的錢,也足可以使我換回一點“情調”來,那就是女人,喜歡鈔票的女人。

不!我決不會把痛苦的一面呈現給我的讀者,更不希望讀者為我的痛苦而痛苦。

我希望你們不要像我一樣,從此認定世間沒有真愛可談,認定人和禽獸沒有什麼區別,甚至還不如禽獸。

值得慶幸的是,從我身邊這樣或那樣的女人之中,我按照自己的審美觀仔細地選擇了一位胖瘦宜人的女人結了婚,並和她生了一個孩子。可以說此後我是一個有妻室、有孩子、有真正家的人了。

妻也這麼認為,她說,一個女人只有在有了丈夫、有了孩子後,才有權說有了一個真正的家,否則缺其一個的家也不能叫做家。

妻的話使我很欣慰。不錯,為了這個欣慰,我確實用了常人難以想象的毅力,掙一了筆驚人的錢。

生活的畫卷好像就在這個時候展開了。不由得使我從心底裡發出對美好生活的憧憬與呼喚。是啊,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為的就是這個。

萬事難料……

有一天,我懷著為擁有家、為擁有錢而喜悅之極的心情,在朋友家裡多喝了幾杯,結果越喝越興奮,越喝越覺得酒就像水似的一個勁地往肚子裡面流,喝得一塌糊塗,大概我就是這樣醉倒在朋友家裡的吧。

有人說酒是這個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這一刻我才體會得最為深刻。記得我八歲那年,父親還沒有病故,母親的身體還沒有完全垮下來。有一天,我們在一起看一隻母雞帶著一群雞仔啄食的情景。

父親說他必須坐在椅子上瞧,否則他覺得自己會有一下子倒下去的可能。我看見母親聽了父親的話並沒有反應,也沒有立刻搬來一把椅子讓父親坐下,而是一直一動不動地緊緊站在父親身邊,用自己的身體去支撐著父親。

是的,母親在我心中一直是個堅強的女人。之後,我對任何女人都持有一種虔誠似的敬仰,包括那些墮落的女人在內,甚至於她有殺死我的心,我想,我也能夠原諒她。

那年,我畢竟是個不懂事的孩子,對於眼前母雞和小雞仔們啄食的場面除了感覺到特別的好玩以外,好像再有的感覺就是伸手逗一逗它們。確切地說,那隻不停地走來走去的母雞並沒有引起我的注意,惟一所能吸引我走近它的,還是那群可愛的跑來跑去的雞仔了。

我簡直看呆了,小雞仔們好像要多開心有多開心,如果一隻小小的飛蟲飛來,轉眼間就會惹來七八隻小雞去爭、去扯,去撲打,然後勝利的一方驕傲地跑到一邊享受美味去,沒吃到蟲子的小雞自然就會垂頭喪氣起來,你看它原地轉個圈後,一溜煙就跑到它母親那隻老母雞身邊去了。這時候呢,老母雞便停下來,關注地望著它的孩子,如果它嘴裡正巧啄到一隻蟲或一顆米粒,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