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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不外派對外使節!

郭嵩燾出使英國,其實也是無奈之舉。因為此前中英之間發生了“馬嘉理事件”(又稱“雲南事件”或“滇案”),英國駐華使館翻譯馬嘉理擅自帶領一支英國探險隊由緬甸闖入雲南境內,和當地居民發生了衝突,英國人開槍打死了數名當地居民,當地居民則奮起反抗將這個不知死的傢伙幹掉了。英國藉此事件,強迫清政府簽訂了《煙臺條約》,根據該條約裡的一條,中國應派“欽差大臣”到英國“道歉”,並擔任中國駐英國公使。

郭嵩燾同意出使,其實也是這位開明地洋務派官員和李鴻章一樣,有著替國家擔當的胸懷和氣魄,他當時自己就說過“以為時艱方劇,無忍坐視之理”。即便這樣,他仍然得不到“大多數人”的理解,以至於最後還是身敗名裂,連親朋好友都為他惋惜,認為他千不該,萬不該,去當這個“鬼使”的外交官。“文章學問,世之鳳麟。此次出使,真為可惜”,“以生平之學行,為江海之乘雁,又可惜矣”。

中國外交官不僅被士林視為“鬼使”,實際在中國官僚制度的設計上,也被作為“等外品”處理。根據清廷的相關規制,外交官一職並非“實職”,而只是“出使某國欽差大臣”,臨時“差使”而已。論這個“實職”與“差使”,那裡面的“講究”可就大了去了,“實職”乃是經過吏部任命的經常性官職,被納入國家升遷考核的完整體制當中去,而“差使”則是臨時性地派遣,等於是後世的“出差”,“差使”完成仍回原職就算不錯了。

外交官只是作為“差使”,而且在國家制度設計的時候,沒有明確“銷差”回國後的“政治待遇”,這一趟“出差”最短一二月,有的甚至是好幾年,這樣一來,在這個通訊還不發達的時代裡,外交官與國內官場的聯絡自然要稀疏甚至中斷,這對官員地升遷來說有相當不利地影響,在中國傳統官員們看來,出任“鬼使”無疑是和“自斷前程”劃等號的。

上次朝廷安排李鴻章出訪歐美,其實也是有一定“深意”地,害怕李鴻章位列中樞,權力太大,所以用這個辦法制衡一下,效果也是很不錯的。

康有為不也就是這麼“鄙視”李鴻章的麼?

孫綱聽了他們的解釋,這才明白,慈禧太后為什麼要對他說“委屈你了”,而江穆齊不陪他出使,堅持要留在國內“替他看家”的舉動,也就很好解釋了。

自己為什麼一直沒有升遷的機會,他現在也知道原因了。

李鴻章沒有和自己明說當中的玄機,其實可能他是基於對自己性格和能力的瞭解,才沒有事先告訴他的。

因為他知道,自己能夠理解他的苦心。

孫綱現在才明白,怪不得中國在外交方面為什麼總是吃虧的多,其實不光是“弱國無外交”的原因,這個舉國上下以外交為“恥”的觀念,根本不知外交為何物,在裡面也起了相當壞的作用。

“四大鬼使又怎麼了?談笑間,改變世界格局,正是我輩鬼使所為!”孫綱聽完後,大聲說道,“那些腐儒怎麼會知道?這一次去日本,咱們四大鬼使,如此這般一番,就要幹他一回驚天動地的事業來給全世界瞧瞧!”

“敬茗小友的心志,真是不可估量啊,”張蔭桓感嘆道,“老夫這回也拼了這把老骨頭,讓列強在日本狗咬狗,為大清爭他十年和平!”

“眼下日本局勢錯綜複雜,詭譎多變,咱們今天一起上敬茗這裡來,其實就是想協商一下,怎麼樣才能把日本分得永遠合不上,還能讓列強無法抽身。”羅豐祿笑著說道,“我從中堂大人那裡知道了敬茗提出的這個親英,誘法,聯德,拉美四管齊下的方略了,可謂曠古未有之奇著。這次和以前不一樣,不再是弱勢外交了,咱們這些鬼使好容易鹹魚翻身一回,可以好好玩一回了。”

張蔭桓和伍廷芳也都一臉興奮的樣子,孫綱有些好笑地看著他們三個,心裡暗暗在想,中國外交史上最“壯麗輝煌”,也是最“啼笑皆非”的一頁,就是從他們這四大“鬼使”會京師這裡翻開的吧?

(二百零五)不一樣的朝鮮王國

幾天後,朝廷的正式任命下來了,以張蔭桓為“頭等欽命全權出使大臣”,以羅豐祿為“欽命出使大臣”(就是副使),孫綱和伍廷芳為“贊襄出使大臣”,讓他們去日本同列強會談,並命令北洋水師派艦護送前往,恩准朝鮮特使一同出發。

本來“內定”的孫綱是副使,現在和羅豐祿換了位置,讓孫綱感覺十分奇怪。

他倒不是想爭這個“副使”的名分,而是覺得朝廷做這種變動,是不是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