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挪,為我讓出半邊空位來,說:馬上去呢,一開始下水冷,過一會兒就不冷了。
第二次我見小琴出門上班,便喊她等她一起出門。我說出去買報紙,順便看看她在哪家餐館打工。在路上,我問:是當服務員麼?
小琴說:不是呢,是做雜工。
我說:那有什麼區別?
小琴說:服務員是不到廚房裡去的,雜工什麼都幹。
那工資呢?我問。
雜工那當然低一些,小琴說,我沒文化,不會寫字。當服務員要寫選單呢!要是真當了服務員,那才好呢!說著,小琴的眼裡露出憧憬的神情。
小琴工作的餐館叫毛血旺,一個令人毛骨聳然的名字。毛血旺的老闆老闆娘還睡著,小琴叫開了門,然後把歇在餐廳裡的舊三輪車和腳踏車搬到外面放著,接著,又從水池裡拿出拖把拖地,我說慢忙,然後離開了。每天,小琴都是早出晚歸。
雖然電錶每走動一個字就要花費一元錢,但這個寒冷的夜晚,我卻不能不點燈。這樣的冬夜,即使是瞎子,也是願意點一盞燈來給自己一點溫暖的。當小琴深夜一點多鐘開啟院裡的鐵門從小餐館回來的時候,我還靠在床頭看書,看杜拉斯的《情人》。
小琴的腳步有種故意重放中的輕盈,小姑娘自己給自己壯膽呢,又怕吵醒別人。
《情人》一直是我喜歡的一本書,而母親的故事則使我對這兩個字有了別樣的認識。“情人”是一個奇怪的名詞。很多時候,它與“愛人”的含義是不同的。它很詭異。始終有一種神秘氣息,令人無法抗拒。情人可以很年輕,也可以很蒼老。激情始終從這些被稱為情人的人身上無法消退,與情人有關的人都是些奇怪的人。
鍾新是母親的情人,但是,母親不一定是鍾新的情人。我之所以如此大膽推測,是有其道理的。從他們所發的簡訊看來,好像很不公平。母親的付出相比鍾新而言要多一些。無疑,在感情上,母親是主動的,我覺得這樣很不合適,很不公平。俗話說: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層紗。現在的情景好像反過來了。事實上,“愛上誰”就意味著比“被誰愛上”的付出要多一些。我曾經在大學宿舍裡與同學們一起探討過愛情,很顯然,母親屬於前者。不僅如此,母親作為一個有前途的作家,在為我取名字這一點上是幼稚的,犯了一個大錯誤。“寶寶”這個名字絲毫沒有體現出作為一個作家母親的內在功底與水平。因為姓鬱名寶寶,導致我的大學生涯外號一直叫寶玉。我真的很煩很煩這個外號。首先,我是一個女孩,不是男孩,但是,人們的想象力僅僅出自於名字的諧音與顛三倒四。其次,我身邊總是圍滿了女孩,她們充當著林黛玉和薛寶釵的角色,爭風吃醋,真是煩透了。我不是同性戀,很多時候,我也想當一次嬌滴滴的林黛玉,有個寶哥哥的男朋友愛著寵著。
我把《情人》丟在一邊,有點兒想那些死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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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親的情人 (4)
第四章
13
寶玉這個外號是大學宿舍的五朵金花給我取的。當別人叫我寶玉時,我首先宣告:偶是一女的,說更準確一點兒,偶是一名女生。在楚江大學藝術學院宿管科查偶的號碼,偶是A棟721室3號鋪位。寢室裡的五朵金花叫我寶玉是有緣由的,只因為我的姓。姓鬱,名叫寶寶。所以,那幫丫頭為了省事,就叫我寶玉了。說也奇怪,自從她們叫我為寶玉,在721,我的地位陡然上升,她們一律降低為丫鬟。每逢我從圖書館或者食堂回來,她們見到我,必定親熱地圍上來,寶玉寶玉的叫,叫得我心裡癢癢的,彷彿自己真的身在大觀園裡。
那天,721靜悄悄的。進了門,我裝模作樣地問了一句:今兒梅超風來過了嗎?
平日擁擠的寢室此時空蕩蕩的,就1號鋪的王大丫在。她見是我,臉上頓時烏雲密佈,說:回寶玉,梅超風剛走。
啊?我眼睛掃了一眼床鋪,被子如一堆牛糞,又如一座微縮的富士山。心情糟糕起來,說:今天她又下啥聖旨了?
王大丫已經在自己的床上坐下來,彷彿已經對我失去興趣的樣子,面無表情地說:500字檢討唄,還說這是面子呢,說看你與她相好。
就因為不疊被子?我靠!我一甩馬尾,一蹬皮鞋,爬上了床。
牛糞已不冒熱氣,它頂著我的背部,傳來一絲暖意。牛糞是暖和的,在鄉村小道上,遠遠的,散發著熱氣,如高高的黑呢帽,一腳踩上去,勝過世界上最柔軟的床上用品。不信,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