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偽宮看電影時,有天皇出現即起立立正,遇有日兵攻佔鏡頭即大鼓
掌。原因是放電影的是日本人。
一九四四年實行節約煤炭時,溥儀曾令緝熙樓停止升火,為的做給吉
岡看,但在自己臥室內,揹著吉岡用電火取暖。
溥儀逃亡大栗子溝,把倭神與裕仁母親像放在車上客廳內,他從那裡
經過必行九十度和,並命我們也如此。小瑞的檢舉裡有這樣一段:
他用的孤兒,有的才十一二歲,有的父母被日寇殺害後收容到博濟總
會,前後要來使用的有二十名。工作十七八小時,吃的高粱米鹹菜,嚐盡
非刑,打手板是經常的、最輕的。站木籠、跪鐵鏈、罰勞役……平時得互
相監視。孤兒長到十八九歲仍和十一二歲一般高矮。溥儀手下人曾將一名
孤兒打死,而他卻吃齋唸佛,甚至不打蒼蠅蚊子。
在語氣上流露出仇恨的,是大李寫的:
溥儀這個人既殘暴又怕死,特別好疑心,而且很好用權術,十分偽善。
他對傭人不當人待,非打即罵,打罵也不是因為犯了什麼錯,完全是以他
個人情緒如何而定。如有點不舒服啦,累一點啦,用的人就倒楣了。拳打
腳踢是輕的。可是他見了外人的時候,那種偽善樣,就像再好也沒有的。
打人別具,在天津時有木板子、馬鞭子,到偽滿又加上許多新花樣。……
他把大家都教成他的幫兇,如要是打某人,別人沒有動手打,或動作
稍慢一些,他都認為是結黨袒護,那未動手打的人,要被打得厲害多少倍。
侄子與隨侍沒有沒打過人的。一個十二三歲的周博仁(孤兒)有一次被打
得兩腿爛了一尺長的口子,叫黃子正大夫治了兩三個月才好。這孩子治療
時,溥儀叫我送牛奶等物,還讓我對孩子說:皇上對你多好呵!你在孤兒
院能吃到這麼好的東西嗎?
我把最後這批檢舉材料看完,過去那一套為自己做辯護的道理,從根本上發生了動搖。
在從前,我把自己的行為都看做是有理由的。我屈服於日本人的壓力,順從它的意志,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我對家裡人的作福作威、予取予奪、動輒打罵以至用刑,也當做我的權力。總之,對強者的屈服,對弱者的發威,這都被我看做是自然的、合理的,我相信人人處於我的境地都會那樣做。現在,我明白了除了我這樣的人,別人並非如此;我的道理是拿不出去的。
說到弱者,沒有比被剝奪權利的囚犯更“弱”的了,然而掌握著政權的共產黨人對手下的這些囚犯,並沒有打,沒有罵,沒有不當人看。說到強者,具有第一流裝備的美國軍隊可算是“強”的了,然而裝備遠遜於它的共產黨軍隊硬是不怕它,竟敢於跟它打了三年之久,一直打得它在停戰協定上籤了字。
就在剛才,我還看到了新的例子。在人民群眾的控訴檢舉材料裡,我知道了原來有許多普普通通的人,在強暴壓力面前並不曾按著我的信條辦事。
巴顏縣有個叫李殿貴的農民,受盡了鬼子和漢奸的欺壓,他把希望放在抗日聯軍身上。一九四一年的春節,他給抗聯隊伍送去了一斗小米、四十七根麻花、一百二十個雞蛋和兩包菸捲。後來被偽警察知道了,把他抓去,成天上“大掛”、吊打、過電,並且把打得血淋淋的死難者放在他身邊恐嚇他,叫他供出抗聯的線索。這個頑強不屈的農民沒有吐露出任何關於抗聯的口供,在監獄裡受盡折磨,一直堅持到光復得救。
姜樹發,是天增屯的抗日救國會的副會長,給抗聯送過飯,帶過路,他被特務們抓去了,一連過了七堂,上“大掛”、打釘板。過電、灌涼水全經過了,沒有供出一點線索,特務拿他沒法,最後判了他兩年徒刑。
蕭振芳也是一個普通農民,幫助他叔叔蕭坤一同給抗聯送飯、帶路,做秘密的抗日工作。一九四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的半夜裡,六個偽警察突然闖進他的家,沒尋找到他叔叔蕭坤,把他綁送到警察署追問。他說:“我不知道!”警察們把他打死過去,然後澆涼水,醒過來又打,這樣死而復活,活了又打死,折騰到第四次,涼水也澆不活了,就用“衛生車”拉到爛屍崗子,扔在那裡。這個頑強的人在爛屍崗又活了,被一個拉衛生車的工人救了去。他的叔父蕭坤到後來也被抓了去,至死不屈。他住的那個監獄,就是我在哈爾濱住過的那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