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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

惡其言,出為廣陵府丞。去官歸家。

中常侍曹節從子紹為東郡太守,忿疾於弼,遂以它罪收考掠按,死獄中,時人悼傷焉。初平二年,司隸校尉趙謙訟弼忠節,求報其怨*'魂'*,乃收紹斬之。

贊曰:鄧不明闢。'一'梁不損陵。慊慊欒、杜,諷辭以興。黃寇方熾,子奇有識。'二'武謀允臧,瑜亦協志。弼忤宦情,雲犯時忌。成仁喪己,同方殊事。

注'一'尚書曰:“朕復子明辟。”孔安國注云:“復還明君之政於成王也。”言鄧後臨朝,不還政於安帝也。

注'二'識,協韻音式侍反。

校勘記

一八三九頁一0行積十五年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載根上書直諫在永初二年十二月,“積十五年”作“積十年餘”。

一八四0頁三行拜侍御史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先賢行狀作“符節郎”。

一八四0頁六行年七十八卒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三國魏志引先賢行狀,雲年八十七,以壽終,與此作“七十八”微異。

一八四一頁一行魏郡內黃人也*'好道'*據汲本、殿本補。

一八四一頁三行興立*(校)*學*'校'*據刊誤改。按:汲本作“學校”。

一八四二頁七行以功自劾按:汲本“劾”作“效”。又按:刊誤謂功不可以自劾,當是“無功自劾”,少一“無”字。

一八四三頁八行又*(令)**'今'*牧守長吏刊誤謂案文“令”當作“今”。張森楷校勘記謂髃書治要“令”作“今”。今據改。

一八四三頁九行蠶食天下按:“蠶”原鬥“吞”,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四四頁三行吾以布衣提三尺以取天下汲本、殿本“三尺”下有“□”字。

今按:史記有“□”字。漢書無“□”字,小顏謂三尺,□也,流俗本或雲“提三尺□”,“□”字後人所加耳。

一八四五頁一五行先食後*(民)**'貨'*據刊誤改。

一八四七頁三行莫*(不)**'非'*爾極據刊誤改。

一八四七頁一二行*(鳥)**'烏'*鈔求飽集解引惠棟說,謂“鳥”當作“烏”,引周禮射鳥氏“以弓矢歐烏鳶”鄭玄注“烏鳶喜鈔盜,故云烏鈔”為證。今據改。

一八四八頁一二行後陶舉孝廉除順陽長集解引汪文臺說,謂類聚十九引謝承書作“樅陽長”,類聚五十、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作“湞陽長”。今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四百六十五引本書,仍作“順陽長”。又按:類聚十九引謝承書,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劉陶”作“劉騊駼”,類聚五十作“劉騊”,御覽四百六十五引本書作“劉陶駼”,皆誤。

一八四九頁六行不復捕錄按:校補謂案上文止言護送流民,未言捕賊,楊賜又本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擾,明不主捕,先捕後錄,亦不成文理,“捕”當為“補”之鬥。

一八五一頁九行按:此注原在“二千石”下,今據殿本移正。

一八五二頁一二行霸*(跪)**'詭'*言曰據汲本、殿本改。按:胡刻通鑑亦鬥“跪”,章鈺胡刻通鑑正文校宋記雲明孔天胤本作“詭”,張敦仁校本同。

一八五二頁一四行冀州刺史賈琮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作“賈瑤”。

一八五二頁一五行統弟秉為*(濟)**'淯'*陽侯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一八五三頁一二行吾聞聖人心有七竅按:“七”原鬥“九”,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五四頁七行凡自稱於君宅*'者'*在邦*(者)*曰巿井之臣據汲本改,與儀禮文合。

一八五四頁九行古之狂也直今之狂也詐而已矣按:今論語兩“狂”字皆作“愚”。

意者,範氏元以李云為古之愚,而正文鬥“愚”為“狂”,後人遂並註文而改之歟?

一八五四頁一0行事君信而後諫其君未信按:今論語無“事君”“其君”字,或章懷所見本異也。

一八五五頁四行泣血漣如按:“漣”原作“連”,徑據汲本、殿本改。

一八五五頁八行關之盛衰者也按:集解引何焯說,謂“關”字下有脫文。

一八五六頁一行行路之言官發略人女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之”下有“人”字。

一八五六頁三行公羊傳曰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公羊傳無此文,逸禮王度記有之,未知章懷何據以為公羊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