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恭”當作“恭王”。按:魏志公孫瓚傳裴注引吳書亦作“東海恭王”,今據改。
二三五三頁七行前中山相張純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南匈奴、烏桓傳俱作“前中山太守”。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中山是國,兩漢初未為郡,不應有太守,作“相”是也,兩傳自誤耳。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疇字子春按:魏志“春”作“泰”,袁紀同。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令疇將觽*(止)**'上'*徐無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上”是。
二三五五頁一四行歷平剛按:魏志“剛”作“岡”。
二三五七頁三行使者段訓“段”原鬥“□”,徑改正。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段”作“殷”。
二三五七頁三行假節督幽並*(司)**'青'*冀據汲本、殿本改。
二三五八頁一0行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按:沉家本謂“突騎”下疑有奪字,或是“從”字,或是“屬”字。
二三五八頁一四行遠走柳城按:刊誤謂“遠”當作“還”。
二三五九頁四行善射之士數十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英雄記“十”當作“千”,數十人安能為左右翼也?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擊袁紹將周昕按:殿本考證謂“昕”魏志作“昂”。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遂出軍屯盤河魏志“盤”作“盤”。按:盤盤通作。
二三六0頁一三行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會”當作“亭”。按:魏志裴注引典略作“亭”,今據改。
二三六一頁二行般即爾雅九河鉤盤之河也汲本、殿本“盤”作“般”。按:般、盤、盤三字通作。趙一清謂盤河即般河,水經河水注所謂“東入般縣為般河”也。
二三六二頁八行死者七八千*'人'*據汲本、殿本補。
二三六二頁八行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按:校補謂“揩”魏志作“楷”,通鑑從之。
二三六四頁三行我謂唾掌而決按:汲本、殿本“掌”作“手”。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糾人完聚□保燕薊之饒刊誤謂“人”下當有一“觽”字。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以“糾人完聚”為句,“□”字屬下讀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