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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她跟Eric是今天下午的飛機回S市。S市也算是半個旅遊城市,昨天她就跟Eric說好了,上午帶他去幾個地方走走,盡一盡地主之誼。

洗漱完之後,拿起手機看時間,才發現夜裡確實有3個未接來電。

顯示的是宋啟明的號碼。

宛珠把電話撥回去,等了很久,才聽見宋啟明有些疲憊的聲音從話筒另外一端傳來。

“宛珠啊?”

宛珠應了一聲,“爸,我昨天沒聽到手機,你找我有事嗎?”

宋啟明默了默,“你媽媽住院了。”

再疏離,終究也是血緣相連的母女。聽到這句話的瞬間,宛珠心裡咯噔了一下,跟Eric打了個招呼就打車直奔醫院。

宋啟明正在喂孫美麗喝粥,見她那麼快出現,也有些意外。

“我昨天在本市出差。”宛珠解釋,又畫蛇添足地加了句“昨天比較忙,本來想今天到家裡看看的。”

孫美麗的眼神黯了黯。如果不是宋啟明的電話,宛珠大概都不會聯絡一下他們。縱然是到了B市。可是這樣的客套生分,又可以怪誰呢?

她今天已經好了很多。昨天凌晨是心臟病發,一度進了危急病房,宋啟明才慌了,半夜給宛珠打電話。

宛珠從來不知道孫美麗還有心臟病。

孫美麗笑了笑,“只是血管有點硬化,供血不足而已。不是什麼大毛病。人老了,總會多出一些毛病來。”

宛珠有些心酸。孫美麗這麼愛美的女人,居然也有自嘲自己老了的一天。自己小時候,最深的印象就是孫美麗每次出門前總要在穿衣鏡前反覆換衣服配搭、化妝,那個時候,化妝的女人還很少,但孫美麗就已經有了全套的粉餅、口紅和眉筆,是託朋友從國外帶回來的。後來,宛珠成年之後,她還是依然對衣著極為講究,喜歡穿一些年輕的款式。宋啟明有一次出差回來,送了她一條銀灰色的絲巾還被她說了一頓“我年紀又不大,你送個老太太要戴的顏色給我做什麼”。

陪宋啟明去化驗科拿報告的路上,宛珠細細地問了孫美麗病發的情況。

宋啟明嘆氣:“還不是因為宛珍不聽話……”

宛珠不吱聲。

“昨天晚上快十二點了,她忽然打電話到家裡,說她要訂婚了。你媽媽急了,說怎麼能家裡人都沒看過對方一眼就說要訂婚。宛珍不太高興,就說如果你媽媽不同意的話她就留在美國不回來了。你媽一急,就發了心臟病。”

宛珠本來手裡拿了一個小小的熱水瓶,預備幫孫美麗打點熱水的,聞言一怔,手上鬆了鬆。熱水瓶哐當砸在地上,一粒瓶膽的碎片濺了出來,刺在□在外的腳背上,劃了道細細的血痕。幸好熱水瓶裡沒有水,倒是沒有燙著。

宋啟明嚇了一跳,趕緊檢視宛珠傷勢。

宛珠臉色發白,抱歉地笑了笑,讓宋啟明先去拿化驗單,自己蹲在地上慢慢地將碎片攏到一堆,找樓層的清潔工要了個掃帚和簸箕,把碎片都掃得乾淨了。

倒垃圾的地方在樓層拐角的一個小房間裡。宛珠把熱水瓶的殘骸丟進垃圾管道,忽然有些疲累,順勢在旁邊的樓梯上坐了下來。

訂婚?是跟盛逸風嗎?看來,那天叮叮說的話也並不是空穴來風。

那麼,盛逸風前天晚上莫名其妙的那個電話,是為了要向自己報喜?還是通知一聲,斯人已有美相伴,你也可以盡情追逐自己幸福了?

宛珠啊宛珠,你還真是天真,莫非真以為他是掛心著你呢。宛珠在心裡對自己冷笑,把頭慢慢靠在旁邊的欄杆上,閉上了眼睛。

很好,她想,等會兒可以告訴孫美麗不必擔心,這個女婿其實她一早就見過了,而且還是B市赫赫有名的企業家的富二代。找到這樣的女婿,哪裡用得著發心髒病呢,應該彈冠相慶才對。

孫美麗的病雖然緩了下來,但還是要住幾天醫院才可以回家。宛珠因了這一場病,第一次注意到父母蒼老的痕跡,終究不太忍心拋下他們徑直回S市。跟Eric說明了原委,Eric倒很爽氣,直接給了她半個月的假期。

於是當天晚上,宛珠就把行李搬到了醫院。孫美麗晚上需要人值夜,宋啟明值了一天,已經掩不住疲色,宛珠遣了他回家,自己陪床。

孫美麗吃了藥,很快就睡著了。宛珠躺在病房靠窗的一張摺疊床上,卻殊無睡意。大約是這張床睡得實在太不舒服了,抑或是因為吃不慣醫院的飯食,晚餐沒怎麼動,肚子裡空空的有些不太舒服,或者是因為同房間的另外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