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那裡已經有四天了。坐禁閉室的人數常常多到7個,而關在流浪的失業者禁閉室裡的則往往有20人之多。女人也經常因拒絕上教堂而被罰坐禁閉室。有一個女人甚至在流浪的失業者禁閉室中被關了四天,當然,只有天曉得她在那裡遇到了一些什麼樣的人!而這一切都是在她生病吃藥的時候發生的!
還有一個女人雖然神志很清醒,卻受到了送進瘋人院的懲罰。1844年1月在薩福克的拜克頓的習藝所裡也進行了一次調查,發現一個白痴似的女人在這裡當看護,她對待病人的手段是極其荒唐的;為了省得看護們在夜裡值班,就用繩子把那些不安靜的或夜裡常常起來的病人捆在床上;曾有一個病人就是這樣捆著死掉的。在倫敦的聖潘克拉斯的縫製廉價襯衣的習藝所裡,一個患羊癇瘋的男人在發病的時候悶死在床上,誰也沒有去搭救他。在這個習藝所裡,一張床上睡四五個、五六個、有時甚至八個小孩子。在倫敦的邵爾底治的習藝所裡,曾有一個男人和一個發高燒的病人擠在一張爬滿了蟲子的床上睡了一夜。在倫敦的拜特納-格林的習藝所裡,所方不讓一個懷孕六個月的女人到習藝所的房子裡去住,從1844年2月28日到3月20日一直把她和她的不滿兩歲的孩子鎖在會客室裡,裡面既沒有床,也沒有地方大小便。她的丈夫也被帶進了習藝所,當他請求把他妻子釋放出來時,所方便認為他行為鹵莽而把他關了二十四小時禁閉,吃的只有水和麵包。1844年9月,在溫莎附近的斯勞的習藝所裡有一個人快要死了,病人的妻子得信後馬上到斯勞去探望,她在夜裡十二點到達目的地後,急忙趕到了習藝所,但是所方竟不讓她進去。直到第二天早上她才被允許和自己的丈夫見面,時間只有半小時,而且還有女管理人在場;以後幾次會面時這個女管理人也都在場,一到時間就催她走。在郎卡郡的密得爾頓的習藝所裡,一間屋子睡12個人,有時甚至睡18個人,男女都有。這個機構不受新濟貧法的約束,而受較早的專門的法律(吉伯特法律)的約束。管理人在這個習藝所裡私人開設了一個啤酒廠。1844年7月31日,在斯托克波爾特有一個七十二歲的老頭被人從習藝所拖到治安法官那裡去,原因是他拒絕砸石子,說自己年紀太大,膝也彎不過來,實在幹不了這種工作。他請求給他一種比較適合於他的體力的工作,但是白費,他被判處在監獄裡做兩個星期的苦工。1844年2月,在巴斯弗德的習藝所裡進行了一次調查。結果發現床單已有十三個星期沒有換,襯衣有四個星期沒有換,襪子則有兩個月到十個月沒有換了,因而45個男孩子中只有3個還穿著襪子,所有的人的襯衣都是破破爛爛的。床鋪上爬滿了蟲子,食具在髒水桶中洗滌。
倫敦西區的習藝所有一個有梅毒的看門人,他把病傳染給了4個女孩子,但是並沒有被開除。另一個看門的從一個分所裡帶出一個又聾又啞的女孩子,把她藏在自己的床上和她睡了四天,也沒有被開除。
對待死人也並不比對待活人好些。窮人死了就像埋死牲畜一樣草草了事。在倫敦,埋葬窮人的聖布萊德斯公墓是一塊光禿禿的泥濘地,它從查理二世以來就被用做墓地,裡面到處是一堆堆的白骨。每到星期三,一星期內死掉的窮人都被拋到一個14英尺深的坑裡,神甫匆忙地祈禱,人們在坑上鬆鬆地蓋上一層土,以便下星期三重新挖開,再往裡面扔新的屍體,一直到坑滿得不能再填的時候為止。因此,屍體腐爛的氣味把附近的整個地區都燻臭了。
在曼徹斯特,貧民公墓在艾爾克河畔,和舊城正好相對;這也是一個高低不平的荒涼的地方。大約兩年以前有一條新修的鐵路經過這裡。假如這是可敬的人們的墓地,那末,資產階級和牧師們會怎樣哀號,他們對這種褻瀆行為會怎樣大嚷大叫呵!但這是貧民公墓,是貧民和“多餘的人”最後安息的地方,所以人們就毫不介意了。人們甚至不肯費點力氣把沒有完全爛掉的屍體移到墓地的另一部分去。哪裡修路方便,哪裡的墳就被掘開,木樁打入新墳裡,充滿了腐敗物的水從爛泥中冒出來,使附近一帶瀰漫著令人作嘔的和非常有害的臭氣。當時所發生的那種可惡的粗暴行為,我不準備在這裡詳細描述了。
窮人們拒絕在這樣的條件下接受社會救濟,他們寧願餓死也不願到這些巴士底獄裡去,這還有什麼可以奇怪的呢?我聽到過五件真正餓死人的事情,在死者死去的前幾天,濟貧所除了讓他們進習藝所就不給任何救濟,而他們寧願捱餓,也不願到這個地獄裡去。從這方面說來,濟貧法委員會完全達到了自己的目的。但同時,習藝所的建立比執政黨的任何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