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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眾對民主

制度的信心、對自己國家的責任,卻又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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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平等篇

他人眼中的刺

07年

3月,我國發布了一份“美國人權記錄”,列舉了美國的種種人權劣跡,其中有一條指

出,據美國人口普查局

2006年

8月

29日公佈的資料,2005年美國有

3700萬貧困人口,

佔總人口的

12。6%,有

770萬個家庭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平均每

8個美國人中就有

1個

生活在貧困線以下……

毫無疑問,這個資訊是言之有據的,美國人口普查局的確出臺了這些資料。但是我覺得這條

資訊需要一個長長的註釋,否則可能造成一定的誤解。

說起貧困戶,我們一般想起的都是一幅悲慘景象:一群面容憔悴的人,住在破爛的房屋裡,

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孩子沒學上,生病沒錢看……但是在美國,

“貧困”的概念卻不是這樣

的。下面我引用一段

05年出版的調查報告,讓我們來看看美國窮人的“慘狀”:

“46%的貧困戶擁有房產,一個典型貧困戶所擁有的房子平均有三個臥室、一個車庫,一個

陽臺;美國貧困戶的人均住房面積超過巴黎、倫敦、維也納、雅典等城市的人均住房面積。

97%的貧困戶家裡有一部彩電,50%有兩個或更多彩電;76%有空調;75%有一輛車;

30%有兩輛車;73%有微波爐;62%有有限電視;

33%有洗碗機。從營養消耗來看,美

國貧困家庭兒童的平均蛋白質、維生素、礦物質消耗量和中產階級家庭兒童完全一樣。大多

數情況下,他們蛋白消耗量甚至超過健康標準一倍,也就是說,大多數貧困家庭兒童存在過

度營養問題……”

看來,美國的窮人並不象我們想象的那樣食不果腹、衣不蔽體,這個國家之所以存在

3700

萬貧困人口,很大意義是因為它所制定的貧困線標準高出我們發展中國家的標準。

美國當前適用的貧困線標準制定於

60年代。1963年經濟學家奧桑斯基計算出,一個普通

四口之家當年需要花費

1033美元購買食物,佔家庭收入的

1/3。因此,她將收入

3100

美元(1033美元的三倍)作為當年一個四口之家的貧困線。這個數字根據家庭人數而變動,

也根據年份而變動。目前,美國四口之家的貧困線是年收入

2萬美元。值得注意的是,在

貧困標準與時俱進的過程當中,今天的奢侈品往往會成為明天的必需品,今天美國的貧困線

生活水準實際上是

70年代初的中產階級生活水準。

這裡要提醒讀者注意一個關鍵問題,美國的貧困線標準計算的僅僅是貧困家庭的現金收入,

不包括窮人所享受的各種福利,而美國有大量扶助貧困戶的福利專案。正是因為這些福利項

目的存在,許多美國窮人沒錢也可以有飯吃、送孩子上學、看病、住房子。近年美國聯邦政

府的福利年均開支為

5000億美元以上,用於支援各種各樣的貧困人口資助專案。舉幾個例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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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券專案。專門防禦窮人捱餓的專案,建立於

1939年,不斷更新發展,目前的運轉機制

是,政府給零售店預付貨款、窮人刷卡購買食物。04年該專案覆蓋了

1千萬個家庭、2千

4百萬人口,其中

51%為兒童。

住房選擇券專案。針對低收入家庭的房租補貼專案,1961年正式建立,延續至今。住房和

城市發展部從貧困戶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