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冒犯不同的信仰或政見持有者。
關於第一條,有一個比較典型的表現。如果大家留心看好萊塢的電影,會發現導演一般不敢
輕易把黑人塑造成反面形象。事實上,無論是“費城故事”裡的黑人律師,“肖申克的救贖”
裡面的黑人獄友,或者“談判者”中的黑人警察,黑人總是代表著一個勇敢、正義、智慧的形
象――從這個小細節,也可以看出,好萊塢導演們在塑造黑人形象時的謹小慎微――誰也不
願象
Lott 一樣跳進黃河洗不清。
911 之前,好萊塢電影中還有很多中東恐怖分子的形
象,
911 之後,由於穆斯林問題的日益敏感,中東恐怖分子的形象也基本從好萊塢電影中
消失了――不能醜化穆斯林的形象,也成了“政治正確”的一個部分。
“不能冒犯女性”這一條,最記憶猶新的例子,就是哈佛前校長
summers 栽的跟頭了。在
今年一月的某次會議上,
summers 宣稱,女性在科學方面的成就比較少,可能是因為男
女在“內在智慧”上的不同。此言一出,群情激憤。哈佛大學女教師委員會寫信給他說:“你
的行為讓哈佛大學蒙羞”。一些校友則宣稱,如果
summers 不公開道歉,他們將停止給
哈佛的捐款。事後雖然
summers 一再道歉,最後也不得不因為這根導火線而辭職。
不能冒犯不同的信仰或者政見持有者這一項,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過去這
50 年對
“麥卡錫主義”不斷的檢討和反思。雖然麥卡錫主義對馬克思主義者的迫害程度與規模,和“斯
大林主義”政權對非馬克思主義者的迫害歷史相比,只能說是小小巫見大大巫,美國社會對
真假馬克思主義者當年所受的迫害,那個耿耿於懷,簡直到了祥林嫂的地步。去年奧斯卡熱
片之一,《晚安,好運》,是這種耿耿於懷的又一次發作。相比之下,某些社會對殘酷、慘
烈得多的政治迫害的遺忘速度,不可謂不驚心動魄。
美國版的這四項基本原則,概而言之,無非就是一條,對弱者的同情和保護。它可以說是美
國
60 年代以來民權運動的結晶。今天的我,作為一個少數族裔,一個女性,一個無神論
者――就差同性戀這一條了,能在美國這塊土地上,自由、安全、有尊嚴地生存,不能不說
是得益於這種“政治正確”的文化。換在
100 年前,我有可能面臨種族、宗教、性別的三重
歧視。當然,這些歧視目前仍然存在,但是
“政治正確”的文化基本確保了在公共場合,我不
會因為自己的性別、種族、信仰而受到公然的羞辱。
但是,另一方面,因為這四項基本原則,美國人,尤其是公眾人物,活在無形的言論審查機
制之中。人們私下裡關起門來可以暢所欲言,但是一到正式場合,就只能使用一種四平八穩
的“正確語言”,以至於形成了一套政治正確的語彙。比如,聾子不能叫聾子,得叫“聽力受
損的人”,比如凡是用到第三人稱單數的時候,不能僅僅用“他”,得說“他或者她”。所以後
來有人對政治正確進行惡搞,說要不
“家庭主婦”也不用叫家庭主婦了,叫“居家工程師”,“胖
子”也不叫胖子了,叫“水平方向受到挑戰的人”,“窮人”改叫“經濟上還沒有準備好的人”,“騙
子”改叫“創造性運用事實的人
”云云云云。有很多人,尤其是保守團體以及極端自由主義團
體,譴責“政治正確”的文化侵蝕了美國的言論自由。甚至有極端保守派認為,政治正確的文
化,不過是在馬克思主義在經濟社會的變革方面走到山窮水盡之後,試圖從文化上腐蝕一個
自由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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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人抱怨,“政治正確”的文化不是解決了問題,只是迴避了問題。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