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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在初中的時候,我曾經向一個同學借過100多塊錢的菜票,直到現在還沒有還清人家。我很感謝他,在我最困難、最潦倒的時候,他溫暖了我的人生。多年以後,我一直在尋找他,想對他說聲謝謝,並呈上那些菜票錢。可是,人海茫茫,物是人非,歲月蹉跎,我的同學現在在哪裡啊?!

後來我做了廚師,我覺得我再也不會飢餓了。我想這可能是上天安排的,上天要給我一個補償。我記得傑克·倫敦在他的《熱愛生命》中,真實地描述了飢餓給人帶來的恐慌感,那個捱餓的人到了船上以後,往衣服裡藏了很多很多面包,他怕再遭遇那樣的飢餓。對此我深有體會,我覺得我就是那個對飢餓有著深深恐懼感的人。

2。我的童年沒有夢

張立勇

人生需要煎熬,煎熬出來的人生沒有太多水分。

1975年,我來到了這個世界上。沒有大悲也沒有大喜,但給這個貧困的家庭帶來了一點小小的希望和小小的快樂。因為我是長子,有了兒子,父母的一生好像就有了依靠。

我每一次回老家去,父母還稱呼我小平。這是我的小名。弟弟叫小明,妹妹叫小紅。起大名的時候,爸爸說兒子要有勇氣,要有志氣,所以給我取名叫立勇,弟弟叫立志,妹妹叫小紅。爸爸說女的就不改了。在農村,女孩子受重視的程度似乎遠遠沒有男孩子高。不是說父母有偏見,給的關愛少,而是說,這種性別的歧視幾千年來都沒有很大的改變。城市要好得多,農村就差得很遠了。

我小時候身體不好,瘦弱且多病;弟弟的病也特別多。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我們缺乏營養的緣故。我們的多病使這個本來就多災多難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那時候,爸爸常揹著弟弟,領著我走10多里的路,去給我們看病。當時家裡沒錢,父母只得向周圍人借,可人家都不願借給我們。你越窮,人家就越怕你。與其說這是人的現實性的真實表現,還不如說這是人性劣根性中勢利的客觀寫照。我很憤慨,所以多年以後,只要我的條件許可,我都會非常願意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在我上學之前,我家是種棉花的,後來不種了。我們南方種棉花的很少,尤其是在大山裡,非常不適合。那個時候,媽媽常常做鞋,打鞋墊。我們一家人的鞋子,全是媽媽親手做的。因為季節不同,所以鞋子也是不同的。媽媽在鞋墊裡,會綴上各種美麗的圖案。我和弟弟妹妹們有時候會脫下鞋子,比一比上面的圖案,就好像誰的圖案漂亮,媽媽就更愛誰一樣。我想,這種心理是非常孩子氣的。妹妹呢,總覺得自己的圖案沒有我和弟弟的好看。有一次,我和弟弟兩個相互吹捧,說我們的鞋墊是多麼多麼漂亮,把愛美的妹妹都氣哭了。後來,媽媽把我們的鞋墊沒收了三天,以示懲罰。這一下,妹妹可滿足了。

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們靠山,所以我們對山的依賴性很大。兒時,我常和一群小夥伴一起上山砍木頭。我們把砍下的木頭交給大人,讓大人換成錢。木頭的根部很大,但每次抬木頭,我都是扛大頭的。大頭很重,比尾部重五六倍。有時候下坡的山路不好走,我會滑倒摔跤,木頭壓在身上,根本就爬不起來。但是,我根本不在乎。因為我是個孩子王,喜歡當英雄,愛出風頭,所以我裝作一點關係都沒有的樣子,其實,我痛得都快掉眼淚了。

在我的印象裡,最興奮的事是跟爸爸去鎮上趕集。雖然到鎮裡趕集要走20多里路,但我依然樂意屁顛屁顛地跟在父親的身後。在那裡,我可以看見很多人,也能看到很多我喜歡的東西。這是我所能看到的最大的最美的世界了。可是,我很不懂事,只要我看見商店裡自己喜歡的東西,或者看見別人家的小孩玩的玩具什麼的,我都想要。我特別想有個小汽車、水槍什麼的,這是每個男孩子都喜歡的玩具。可我那時根本不瞭解爸爸的窘迫,只是一味地想要。我到了商店就哭,不給買就玩命地哭。無論爸爸怎樣威脅,我都賴在地上不走。這種事情幾乎每次趕集都會發生,但爸爸從來沒給我買過一件玩具,而且爸爸生氣了有時還會打我。我的性格很倔,很少會向爸爸屈服。年少不更事,根本不懂得大人的艱難,我甚至還怨恨爸爸,別的孩子能有的我為什麼沒有。等我上了初中以後,才漸漸明白自己的想法是多麼可笑,一點也不懂得體諒爸爸。

我的初中是在鄉里上的,學校離家30里路左右。每週我都是和村裡的夥伴一起走著去上學。初中開始學費就貴了,每次伸手向家裡要錢的時候,我都很難開口。我怕看見爸爸愁苦的笑容和焦慮的樣子。因為,他從來沒有過很痛快的掏錢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