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內研究概況來看,目前的研究成果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大多數研究成果都是建立在古典經濟理論及新古典理論體系中,用供求函式來分析商品的均衡價格。
二是存在一定的侷限性,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
三是缺少全面系統的研究成果。對房地產價格的研究多數又集中於估價理論,大多是從不同的角度就某一問題進行分析,比如從成本構成、市場供求關係、經濟發展、收入水平(如房價收入比指標)、投資性購房和自用的比例關係、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關係等方面,大多不具有系統性。對於更一般狀態下的房價形成及波動規律,國內還缺少全面系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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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評價體系
住宅產業評價指標研究的發展階段
國際上關於住宅產業評價指標的理論研究主要是從20世紀中期才開始。
第一階段:主要是以住宅生產為主的住宅經濟指標。這一階段各國在經濟發展中,追求GDP的增長為基本甚至是唯一的目標。住宅產業評價指標側重於生產性指標,如建設總量、投資總量等。一些住宅經濟指標本身既反映住宅建設成效,又反映居住質量,如住宅建設套數、每套住宅平均面積等,部分地兼顧了對居住質量的描述和統計。
第二階段:開始意識到單純追求經濟增長並不能解決社會發展問題,必須實現經濟與社會相協調的發展,與該發展觀相適應的住宅指標的代表性研究是1961年聯合國推出的反映人居狀況的住宅統計指標。
1961年在日內瓦,聯合國社會專案統計部的行動委員會提出了一些嘗試性的住宅指標,這次研究的住宅統計指標主要考慮各國普遍適用的指標。基本指標包括:有住所人口的百分比(衡量居住在傳統意義上的永久住宅的人口比例,衡量住宅的可用性)、單位房間居住三個或三個以上人住宅的百分比(一套每間居住三個或三個以上人的住宅被認為是過度擁擠)、在住宅中或住宅外100米有自來水住宅的百分比(有保證的水源供給關係到傳染病的預防和居住者的清潔和舒適,提供儘可能多的有自來水保障的住宅是住宅政策和公共健康政策的基本目標之一。)、有衛生間住宅的百分比(是預防傳染病的基本要求),等。這些指標反映了住宅狀況中普遍存在的基本生活需求要素。此外,該研究除了基本指標外,還提出了一些輔助指標。
第三階段: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越來越重視經濟、社會與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與此相應的住房統計研究以聯合國人居中心1990年的《住房指標調研研究》為代表,提出了有廣泛性的44個住房指標,並推薦12個最重要的住房指標。
1988年聯合國大會透過的《2000年全球住房發展戰略》,要求世界各國政府應在住房上實行戰略轉變,從扮演住房的提供者的角色轉變為住房建設的推動者。據此,1990年10月,聯合國人居中心與世界銀行共同發起組織了全球52個國家(地區)的專家,開展了題為《住房指標調研專案》的國際合作。目的在於探求建立監控世界各國住房部門各項活動的綜合指標體系的方法、步驟、內容,其成果要能為各國政府制定一套有統一的規定定義,可在國際範圍內進行對比比較,客觀反映住房部門全面活動的統計計算指標體系。該調研提出44個住房指標:
表2…1:1990年聯合國住房調研的住宅統計指標體系
一、社會經濟背景 二、住房價格
1、人均GDP 6、住房價格與收入比
2、城鎮化水平 7、房租與收入比
3、通貨膨脹率 8、住房價格上漲
4、國家金融深度 9、市場下滲
5、城市人口
三、住房金融 四、業權
10、住房信貸業務 15、自用住房
11、信貸與價值比 16、公有住房存量
12、抵押與基本利率差 17、等內住房
13、抵押與存款利率差 18、違章住房
14、抵押貸款償還滯後率 19、無家可歸者
五、住房質量 六、住房市場動力
20、人均住房面積 26、新住戶生成
21、人均住房房間數 27、住居流動
22、每住房單元的住戶數 28、空房率
23、自來水供應率
24、上班交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