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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分手後的起初幾年,她還曾臆想過與孟和平重逢,從場景到臺詞,一遍又一遍。或許是十年,或許是十八年,就像張愛玲的那部小說,悽清而唯美,說一句,我們再也回不去了。亦或許只是三年五載,再見了面,在歌舞昇平衣香鬢影的場合,如同韓劇一樣唯美心碎。後來她才漸漸心灰意冷,明瞭命運的遙不可及。

可是她竟然又見著了他——結果事情比她想像的輕鬆許多,她聲音居然流利清楚,既沒有發顫,亦沒有結巴:“孟和平,是你嗎?”

她從前就喜歡連名帶姓地叫他,孟和平孟和平孟和平……最最撕心裂肺的那一剎那,也只是淚流滿面,拼盡了全部的力氣不讓自己發出任何聲音:“孟和平!孟和平……”彷彿只要在心底那樣拼命呼喊,他就會回到她的身邊。

他隔了片刻,才說:“是我。”輕輕停頓了一下,又問:“佳期,這麼多年你上哪兒去了?”

她噢了一聲,說:“我一直在這裡啊。”她簡明扼要地將自己這些年的職場翻滾向他介紹了一下,他揚起眉來:“你專業不是西班牙語嗎,怎麼現在做廣告?”

小語種找工作有多難……尤其是像她這種一流大學二流專業畢業的三流學生,她又笨,永遠考不到翻譯資質。

何況他碩士學位還是微電子呢,結果現在還不是跑去當了無良地產商。

真令人喪氣,本該蕩氣迴腸的舊戀重逢,說的偏偏是這種無聊又無聊的旁枝末葉。要緊的話一句也想不起來,那樣多那樣多的話,在人生最悲苦的日子裡,一直是她最後的支柱。再難再痛的時候,她也忍了過去,只是想如果可以再見到孟和平,如果可以再見到他——但明明知道不會,命運不會給她這樣的機會,今天真的給了奇蹟,她卻全都忘記了——因為他已經忘記了,坦然地、從容地,忘記了。

他正視她,並且微笑。

而她直到這一秒,仍不敢看他的眼睛。

曾經很長一段時間,她躲在暗夜的被窩裡哭泣,唯一僅存的執念是有生之年還可以見到他,然後號啕大哭,將全部的痛,一點一點講給他聽。

今天才知道是多麼幼稚的事。即使再次見到了他,他也不再是她的孟和平。

從前的種種都化成了灰,被風吹散在時間裡,一點一屑都不剩下。

他想起來:“你在這裡做什麼?”

她說:“來看位朋友。”

他忽然揚眉:“你來看東子?”

原來整個十七樓病區,竟只住了一位病人阮正東。

原來這樣滑稽,孟和平竟同她一樣,都是來看阮正東。

其實當年她曾聽他提到過東子,甚至還聽他講過由來,因為《閃閃的紅星》裡潘冬子的緣故,東子的祖父才給孫子取了這麼一個小名。據說兩人自幼好得如膠似漆,相親相愛如同胞兄弟。後來東子在國外多混了兩年,革命的友誼才暫時出現了空白。

而她就正好填在那空白裡。

其實她一向遲鈍,孟和平過去總說她是傻丫頭,叫得那樣親暱,後來一想到,心裡就是空落落地一酸。

她是傻,是真傻。

祥林嫂這句話,要用到這裡才好。

她其實早該想到的,在看到那盒火柴的時候,這種特製特供的火柴,外頭不會有流傳。

孟和平的手機響起來,他看了看號碼,並沒有接。不知是不是女朋友打來,也或者是他老婆。她拼命回憶雜誌上的報道,可是中規中矩的財經雜誌,半句八卦都沒有提,壓根就沒說他有沒有結婚。她忽然慚愧起來,有沒有老婆都不關她的事情了,有句話說得好,從此蕭郎是路人。

“和平!”阮正東不知什麼時候突然出現,“我說你怎麼不接電話,原來已經到了。”

孟和平上下打量他:“氣色這麼好,還住什麼醫院,不如回家養著去。”

阮正東笑,微微眯起眼睛:“我倒是想啊,可大夫不幹。”世上難得有人穿睡袍還能這樣得體,站在醫院走廊,跟站在自家臥室似的風流倜儻。但也許是舊情人眼裡出西施的緣故,她覺得孟和平更好看,衣冠楚楚,氣宇軒昂。兩個男人只顧敘舊,還顧不上她,她心裡直髮虛,要不趁這機會逃之夭夭,也是好的。

還沒邁出腿去,病房裡忽然有人探出頭來:“哥,是不是和平來了?”

聲音嬌俏甜美,正是她適才聽到的那一個聲音,沒想到長相更甜,看上去十分面熟。同阮正東一樣,有一雙伶俐的眼睛,見著孟和平,眼波一閃,亦嗔亦嬌:“不是叫你七點來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