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是衝突的這樣的假設——至少在一個以公司為代表性機構的社會里是這樣。如果說公司為了生存需要做出“讓步”或者產生“附加危害”可以得到辯解的話,那就是真的放棄了對自由企業工業社會的主張。如果說私有利潤體系對公司維護生存和保持穩定是必要的,那麼這就與自由企業體制的信徒為利潤辯護髮生矛盾。要求工業經理人出於“社會良知”而採取違背公司利益的政策——很多大型公司的辯護者正是這樣要求的——無疑是荒唐的。同時,無論是從社會執行還是道德的角度出發,我們都不可能把社會需要看成一種“讓步”或“附加危害”——就像胡佛任期內為社會改革和政策所辯解的那樣。
這並不表示公司不必履行社會義務,恰恰相反,公司必須按照使它在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能夠自動履行社會義務的方式進行組織。只有公司本身能夠有助於社會的穩定和社會目標的實現,而不是出於個別公司管理人員的社會良知和美好願望,一個基於公司的工業社會才能執行。在理想的社會里,即使是西蒙·勒格雷那樣黑心腸的人也能夠推動社會目標的實現,或是因為這是他的利益所在,或是因為他已經完全融入了社會,從而把社會利益作為行動的唯一準則。
與此同時,對和諧的要求並不意味著社會應該背離它的需要、它的目標和它限制公司經濟行為的權力。相反地,為機構和個人設定行為框架恰恰是統治者的一項重要職能。社會必須按照這種方式來組織:不會藉口社會穩定和社會信仰的名義採取危害其代表性機構生存和穩定的措施。沒有看到設定框架的必要任務——真正的監管,與濫用社會的執行需要——之間的區別,這導致了我們如今政治思考中的大多數困惑。
和諧是19世紀放任主義的偉大發現——確切說是再發現——使它克服了18世紀“純原因”政治理論和純馬基雅維裡實踐主義的貧乏,它使*的新信仰、新目標和市場體系的新機構得以在19世紀同時發展壯大。但是放任主義一邊宣稱和諧是社會的基礎,一邊又犯下一個致命的錯誤,認為和諧是自發產生的,而不是政治家努力得來的最終成果。強調和諧使放任主義贏得了活力和魅力,即使它的反對者也要以和諧為準則進行自我評價,而且至今保持對和諧的認同。但是與此同時,在自然界而不是在組織社會尋找和諧的謬誤導致了所有實踐中政治和商業領導人拒絕採取自由放任主義。當批評者從自然界和諧的缺失推斷社會和諧不可能成為社會基礎時,最重要的是這一謬誤使自由放任主義者無以辯駁。
作為放任主義粗率的和謬誤的自然主義觀點的一個結果,過去75年和100年裡的政治思考在很大程度上又一次喪失了對和諧的意義和必要性的基本理解。我並無意在本書中描述現代政治思想史,但是作為一個外行——因此借用政治理論的技術性語言——我很願意提到的是,從1850年以來統治我們政治生活的兩個重要的學派都已經放棄了這樣的見識:社會的三個層面是共同作用的——它們都同等重要,各自獨立而又互相依賴。相反,它們都把其中一個層面放到最重要的位置,將其他兩個層面凌駕於這一層面之上。理想主義把社會的基本目標和信仰視為政治的僅有內容,並因此剝奪了個人和機構的自主權,這就不可避免地剝奪了機構的執行自主權和個人的道德自主權;由於這一思想不僅受到許可而且受到讚譽,它導致了個性的束縛、擊垮乃至毀滅。同時,實用主義——與它在歐洲的孿生兄弟工團主義——則拋棄所有關於社會目標和信仰的考慮。執行效率被提升到一個絕對的高度。這直接導致一個始終處於內戰邊緣的社會概念,一個以剝削為唯一目標的殘忍遊戲的政治概念——一本廣為流行的關於政府的讀物《誰得到了什麼,何時,用何手段?》所聲稱的——最終,武力被譽為統治社會的合理手段。
今天,我們認識到這兩個觀點都是與自由社會相矛盾的。它們都會走向極權主義;理想主義的盲目狂熱和納粹分子實用主義的憤世嫉俗都走到了盡頭。因此,今天自由社會的領導者的首要任務是回到和諧的概念,回到既不同於大一統也不同於多元論,而是既能看到個體,也能看到群體;既能看到部分,也能看到整體,而且還能看到它們之間互為補充的社會哲學。而且在這個國家裡,這就意味著我們的政治領導人和商業領導人都必須找到工業社會問題的解決方法,因為工業社會同時而且同樣地為公司的執行效率、社會的執行效率以及我們的基本政治信仰和承諾服務著。
第2章 作為人類成就的公司·第2章(1)
作為人類成就的公司